環保團體綠色和平去年五一黃金周發現過度旅遊亂況後,每逢長假期駐守各個旅遊熱點監察;十一國慶節假期錄得四千名遊人湧入橋咀洲,發現遊人踐踏珊瑚、在連島沙洲挖掘海岸生物等無序康樂活動。其後傳媒廣泛報道後本港自然環境過度旅遊情況獲公眾關注,漁護署六月建議將橋咀洲東西兩側的珊瑚區指定為海岸公園,面積約六十三公頃,目標明年中完成法定指定程序。不過綠色和平批評政府擬議範圍未涵蓋南北海域,面積較二千年代初規劃署研究提出的範圍大減七成。

遊人大多於連島沙洲及廈門灣沙灘後方潮間帶挖掘海洋生物,後者範圍之後不被擬議納入海岸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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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全保育最重要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夏淳權去年十一黃金周、今年農曆新年及五一黃金周與團隊三度前往橋咀,實地視察和統計人流,記錄過度旅遊對當地生態的傷害。他指出,橋咀洲除了有珊瑚魚,亦有全球「易危」物種管海馬,同時涉及一大片海岸生態,各物種在整片水域內棲息及覓食。「我們不可以斬件式去做一些保護措施,因為珊瑚魚不會知這條界在哪裏。所以如果政府真的要做好生態旅遊,應該要將整個島、整片水域納入海岸公園範圍,才可令橋咀洲生態得到整全保育。現在斬件式劃界,東一忽、西一忽,其實會令整個保護力度大打折扣。」

來往西貢及橋咀島的街渡班次頻密,平日大約每三十分鐘一班,船程時間二十分鐘則可抵達,假日人流十分高。
漁護署向外解說的理由是橋咀洲東南部及北部雖亦有珊瑚分布,但位於較偏僻或訪客稀少處,未顯著受遊客壓力,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則稱「無咁有代表性」;而廈門灣為憲報泳灘,不宜納入海岸公園。夏淳權則認為,以上說法反映政府應對過度旅遊的「應急思維」。過往他一直倡議「先保育、後旅遊」原則,促政府先進行生態基線調查,再根據物種習性及其脆弱程度,制定相應的管制措施,並立法明確規範行為,令執法人員有法可依;這樣才能在保育之餘,兼顧旅客的環境教育體驗。「我們首先要預防於未然,而不是每次當發生破壞的時候才去補救,或者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如果每次破壞的時候才來補救,其實是本末倒置。」
熱門旅遊景點多屬官地 缺乏跨部門政策框架
他表示,過往考察時發現很多遊客攜帶金屬工具及器皿在橋咀洲南面廈門灣泳灘後方的石灘挖掘海洋生物,包括海螺、海參和海膽;但該區非康文署戶外泳灘,亦不是郊野公園範圍,今次又未納入海岸公園,沒有相關法例保護生態及監管遊客的康樂活動,屬於「冇王管」狀態。
今年二月綠色和平發表《先法制遊:香港生態旅遊熱點危機研究報告及建議書》,揭發全港有二十二個具生態價值的郊野或海岸地點缺乏法例保護,卻獲政府廣泛宣傳為旅遊熱點,橋咀洲就是其中一個。
當中二十二個地點之中,共有十三個主要土地業權屬於官地,包括塔門、水口、下白泥、南生圍等等。報告提及,地政總署負責管理官地,主要職責為處理非法佔用官地及傾倒建築廢料及規劃署的《城市規劃條例》監管違規發展,無法針對多年來的過度旅遊問題及破壞行為。報告同時指出,現時漁護署主要管轄範圍僅限於郊野公園、海岸公園及《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劃定的限制地區範圍,對於其他自然環境及高生態價值地點,其保育與執法權限極為有限。
夏淳權表示,面對過度旅遊危機,本港急需一套由政策局主導、跨部門協作,且以生態保育為優先的全面政策框架。以廈門灣為例,泳灘歸康文署管理,垃圾處理屬食環署職責,珊瑚保育則由漁護署負責,各部門各司其職,卻缺乏跨部門政策框架令各方有法可依。
夏淳權直指目前本港自然環境面對「重宣傳、輕保護」的情況:當一個地方生態價值很豐富的時候,政府不斷去宣傳,吸引遊客前來,但卻無相應法律或管理措施阻止破壞行為出現,「其實變相等於政府吸引人去破壞環境,這個做法其實並不是以一個生態旅遊的角度推動,反而是一個大眾旅遊的方式去推動生態旅遊。」他強調,生態旅遊應是一個重視深度體驗,結合當地文化及自然環境的可持續旅遊模式,「因為一旦生態破壞,遊客見到都不會想再來。」
「遊客慕名而來欣賞自然生態, 卻目睹環境遭破壞, 只會感到失望, 不會再做回頭客,下次不會再來。所以一旦生態旅遊沒有生態, 亦都沒有旅遊。」──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夏淳權
他續指,政府推行生態旅遊政策的前提,必須先釐清究竟想為遊客提供甚麼樣的體驗。因為單一的政策或管理措施,往往不足以應對現今的過度旅遊問題,「預約制或許能限制人流,但我們更應思考如何優先保護當地生態,確保生態環境得到妥善保育。這正是生態旅遊的核心考量。單靠預約制這類人流管理措施,或難以應對過度旅遊帶來的危機。」
他形容目前本港生態旅遊處於「三無」狀態:無定義、無政策原則、無諮詢,導致政府偏離生態旅遊原本「先生態,後旅遊」的核心原則。香港兩年前《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已表明要發展「生態+旅遊」,兩年後的今天仍然沒有一個定義及原則,「明顯可見香港推動生態旅遊落後於國際」。
夏淳權表示,政府可以先參考聯合國設立的生態旅遊原則,並因應本地情況取長補短。綠色和平建議政府至少設立以下三大原則:一、生態保育優先;二、提供環境教育機會予旅客;三、當地旅遊收益回饋予當地社區及環境;並依據當地情況及基線調查結果制定相應管理措施,生態旅遊才可長做長有。
日本和深圳怎樣做?
日本早於二○○八年已實施《生態旅遊推動法》。該國地方政府如有意推動生態旅遊,可以組織一個「推進協議會」。此協議會成員涵蓋政府人員、旅行社、導賞員、專家、土地業主、居民等,各方共同商討並制定一份「生態旅遊推進全體構想」計劃。計劃內容通常列明推動生態旅遊目的是想保護哪些自然資源、如何監察自然資源有否受損、如何進行導賞活動、以及有何規則要遊客遵守等等。
一旦計劃獲國家認可,則可以獲得宣傳支援及獲權執法。有需要時可以限制特定自然觀光資源的人數。此等生態旅遊政策的好處是,既尊重地方實際情況,又有國家法律支持,令保護措施不會流於「只是勸喻」,而有真正的執行力。夏淳權以此為例,日本制定規範之餘亦強調自然資源保護的總體概念,業界、不同政府部門以至當地社區都有一個指引跟隨。
近至鄰近城市深圳,大鵬半島國家地質公園採用「封閉管理」策略,今年一月,因「望郎歸」區多次發生致命意外,管理處依據《國家級自然公園管理辦法》正式對該未開放山域實施「封閉管理」,禁止擅自進入。颱風、暴雨、強降雨或地質災害風險較高時,管理處會即時發布通知,臨時封閉登山道。他認為政府可以參考類似做法,以政策作為背後支撐,因應情況不斷調節管理措施。
除了「封閉管理」,分區管理亦是另一辦法。澳洲海洋科學研究所自一九八五年起於大堡礁海洋公園持續進行長期珊瑚礁監測計劃,透過調查掌握不同海域的生態特徵、敏感程度與代表性生境,從而劃分出不同程度的保護區域。在高度敏感或具重要生態價值的地方,當局劃設了嚴格保護區。當中包括「保存區」(Preservation Zone),原則上禁止一般遊客進入;以及佔海洋公園約三分之一面積的「海洋國家公園區」(Marine National Park Zone),全
面禁止釣魚與採集活動,僅容許非消耗性的觀賞與科研行為。至於生態敏感度相對較低、或經評估可承受一定程度活動的區域,則劃為一般使用區、生境保護區或保育公園區等,容許適度的遊憩、浮潛、潛水及有限度的漁業活動。這套制度至今已運行逾二十年,之後持續透過長期數據檢視其成效。
「生態旅遊不是單單靠宣傳就可以做到,反而有很多具體措施,其他國家或城市已經實施中,香港已經落後他人步伐。」夏淳權說,生態環境一旦破壞則難以逆轉,政府應該採用預防思維推動生態旅遊,尤其香港自然資源非常豐富,「如果政府往往採用殺雞取卵方式,我們自然資源很快耗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