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電影人黃百鳴疑涉及內幕交易,被證監會檢控。證監會今日(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對商人黃栢鳴(藝名「黃百鳴」)展開刑事法律程序,指其就傳遞娛樂(1326,前稱「天馬影視」)的股份進行內幕交易,構成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1條的罪行,黃獲准20萬元現金保釋候查,黃百鳴暫時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025年3月27日。
證監會指出,約於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間,黃栢鳴涉嫌慫使或促致另一名人士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他當時為天馬影視的主席兼控股股東,掌握了他知道屬有關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
黃獲准保釋,有三個條件:
(i)繳交200,000元的保釋金;
(ii)於所提供的住址居住,並在住所有變更前通知警方;及
(iii)在離港前24小時通知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