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有什麼用?「沒用」,通常我都這樣回答。因為這個問題的潛台詞是:藝術對人有什麼用?更進一步想是:人可以通過藝術得到什麼報酬?這類帶企圖心的問題,搞亂了藝術與人類的關係。最近瘟疫,這個問題又被提起:藝術對災難有什麼用?在此,有必要回應下。在談藝術何用前,先了解下何謂藝術?
長久以來,由於藝術難被理解,以至於藝術一直扮演着人類想要它扮演的角色:藝術品、藝術史、美、裝飾等。但這些都不是藝術。那麼,藝術是什麼?
A喜歡暖,B喜歡冷,誰對呢?C喜歡紅,D喜歡綠,誰對呢?是否存在一種事物,是所有人,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喜歡的呢?
通常人們在談論喜好時,都是依據自己的經驗、道德、知識等來判斷的。比如A自幼生活在亞熱帶,不適應寒帶氣候,故不喜歡冷喜歡暖。C在革命年代長大,被灌輸紅色是力量、革命的象徵,故喜歡紅不喜歡綠。這些依據,是後天養成的,是個人的,不具備普遍性。所以,這一層的喜歡,是趣味、習慣或審美,其感受的主體是人。歷史上,大多數人對藝術的認知都停留在這個階段。如喜歡印象派的風景,能讓他想起童年的鄉村;喜歡極簡主義、包浩斯(Bauhaus)風格,看上去冷酷,不世俗;喜歡裝置藝術、抽象藝術,看起來現代;喜歡某某設計的衣服,因為這季流行等。
如果把個人喜好放大到時代,每個時代也有每個時代的喜好、風格。如浪漫主義、現代主義、巴洛克(Baroque)、後現代等,這其中有些是為了吻合時代而製作的,當然也有將對時代的感受,轉化而成的作品。前者不是藝術,後者只是藝術的一種現象,嚴格來講,也不是藝術。這是我主要談的一點。
德拉克洛瓦(Eugène Delacroix)的《自由引導人民》,其強烈的明暗對比、富有動感的人物形體,內容戲劇性,張力十足,被認為是浪漫主義的代表作。但它之所以是藝術,恰恰不是因為這些元素。同樣具備這些元素的,他的《基督渡海》(Christ Asleep during the Tempest)就很差,色彩太髒了(色彩關係混亂)。魯本斯(Peter Paul Rubens)的《獵河馬及鱷魚》(The Hippopotamus and Crocodile Hunt)也具備這些元素,依然很差,調子太不協調,充滿流俗氣。
塞尚(Paul Cézanne)中後期的畫,其色彩主觀、造型不符合透視、一改傳統油畫的觀看視角,被稱為現代藝術之父。這些元素畢卡索(Pablo Picasso)立體主義時期的作品同樣具備,並且更大膽,更創新,但畢卡索很差,即便他是上個世紀最有名的畫家,我依然說他很差。因為他是用腦子在謀劃畫,不是用心去感受畫;是根據藝術的發展推測應該怎麼畫,而不是從內心出發只能這樣畫。你可以用一大堆理論說多好多好,但依然不能打動人。
綜上所述,浪漫主義、現代主義之所以稱之為藝術,恰恰不是因為這些主義。主義只是迷惑,是修飾,是取悅人的部分,而真正的藝術,恰恰是那些永恆不變的事物。
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蕭邦(Frédéric Chopin),不承認自己是浪漫主義;塞尚不承認自己是後印象派(當時還未有現代主義);里爾克(Rainer Maria Rilke)不承認自己是現代主義,但他們都稱自己試圖回歸古典。當然這裏的古典並非特指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而是經典藝術,是本質,它是超越時代的,所以是任何時期。
但自現代性以來,人類漸漸成為主體。上帝死了,一切都是合法的。問藝術對人何用?當然也是合法的。有用即真理,使人類精神走向暴戾與貧瘠,忘記何謂經典。
經典藝術,不以人類為中心,而以它自己為中心。是神的,神是先於人的,故藝術也先於人而存在。就像無論存不存在人,三角形內角和都是一百八十度。這類作品,並非只局限於藝術品,也不扎根於具體的藝術門類,而是瀰散在任何作品、以及宇宙萬物中。通過秩序、節奏、關係等展現,如繪畫中的冷暖、明暗、灰純,音樂中的高低、快慢、尖鈍,雕塑中的凹凸、遠近、上下,自然界中的日出日落、四季更替、陰晴風雨。這些有什麼用?沒用,就像古埃及金字塔,只對美負責,與亡魂神靈溝通,不問世俗,費時費力,對當時的人來講簡直是災難,但毫不懷疑它是數千年來人類藝術的最高成就。
或許,災難是個契機。讓人類靜下來,反思人在萬物中的位置,真誠的面對人類的局限,重估自啟蒙運動以來的一切價值,不問藝術對人有何用,而是反過來問,災難對認識藝術提供什麼視角?找到人類自己的擔當與責任,肯定無用存在的必然。從這個邏輯講,藝術在這個時代最大的用處,或是通過無用,拒絕與人類合謀。
每塊顏色都有屬於自己的角色,每個音符都為亂了調子滿懷歉意。這才是真正的平等與氣派。
作者簡介
末之齋,做藝術,偶爾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