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歲那年,他第一次摸到自己的天賦。那是個悶熱的暑假,母親帶他回鄉下老家,探望那些半生不熟的親戚。他在路邊撿到一根壓扁的「中南海」, 趁大人不在, 偷偷溜進閣樓,學着電視裏的樣子點火,吸了一口。嗆得眼淚直流,咳嗽聲在木板間迴盪,轉頭卻見爺爺站在門口,眼神像刀子,銳利又溫柔。他心跳漏了一拍,以為要挨罵,可爺爺只是說,孝順點,長大要出息,然後轉身,背影融進屋外的光裏。他低頭,煙已燒到濾嘴,燙了手,扔地上踩熄。那晚,母親和阿姨回來,發現爺爺倒在柴房,心臟病發,屍身涼透,死了一天。他愣在原地,心想,那天看到的,要不是幻覺,就是爺爺的魂。
抽煙能見鬼。這要是讓政府知道了,煙盒上怕是要印一句「吸煙招魂,慎之」。中學時,他頂着郭富城的中分頭,拽得像個小混混,牽着女朋友的手,在校後門點煙。霧氣升騰,街頭就多了幾道人影:無頭的,血污的,長髮拖地的,甚至還有穿清朝官服的。煙燒完,影子散盡,像從沒來過。畢業那年,《大時代》熱播,羅樂林在電視裏吼,說做人要找到自己的世界。他咬着煙,牙黃得像老房子的牆,開始琢磨,自己的世界是甚麼?一根接一根,鬼魂愈見愈多,他終於明白,吞雲吐霧就是他的天賦,是老天給他的使命。於是,他考了警察。
第一天上班, 雨霧籠城, 環頭一條偏僻隧道爆了槍戰。兩個探員跟蹤嫌犯,雙方在狹窄通道裏開火,牆上全是彈孔,血腥味混着火藥味,沒一個活口。他不過是個跟師兄巡街的PC仔,煙癮上來,躲在隧道口點了一根。白霧繚繞,兩個探員的魂冒出來,胸口的彈孔還汩汩流血,說真兇另有其人,早就埋伏好,現場不過是個局。鬼魂指點,九個街口外的便利店監控拍到兇手逃跑,旁邊垃圾桶裏有個假髮,沾滿火藥殞地。他半信半疑,踩熄煙頭,回去想了兩晚,第三天半夜爬起來,劈啪敲報告,遞上去。警局炸了鍋,搜證組真找到假髮,監控也鎖定了人。他一夜成名,二十四歲,調進重案組。可他心裏總有點虛。那天,探員的鬼魂在散去前,盯着他手上的煙,說:「你終於來了。」這話像根刺,扎進他心裏。他猜,鬼魂世界一直在等他這樣的人,架起陰陽的橋,讓冤魂討公道。他決定幹下去,哪怕肺癌是結局,也要解開這城的懸案。
二十四歲,抽「駱駝」,他破了毛公仔藏屍案,頭版新聞連載一周。二十八歲,抽「萬寶路」,他查出和勝聯老大被五馬分屍的真相,找回龍頭棍,黑白兩道都欠他一份敬意。三十三歲,抽「雲絲頓」,他飛到台灣,破了一樁立委在廁所被弓箭射穿頭的密室案,總統親自握手,合照掛在總統府。四十一歲,抽「登喜路」,他成了國際刑警的客席顧問,飛遍五大洲,解開七大洋的怪案。《時代雜誌》想給他拍封面,《國家地理》想拍他的紀錄片。
一日偵探,一夜抽煙。沒人懷疑他的方法,破案像神蹟。案發現場,他點根煙,盯着屍體吐霧三分鐘,真相就有了。為免太玄,他故意放慢節奏,鬼魂早把答案告訴他,他卻裝作沒頭緒,回去睡兩天,或在現場晃悠,假裝搜證,然後「恍然大悟」。他也懷疑過自己,世上會不會還有別人像他?只是他們不抽煙,永遠不知道這天賦?或者,他看到的鬼魂,只是大腦的把戲,是潛意識的保護機制?他不確定,也不願深想。比起這些,他更願相信鬼魂的存在,因為那意味着人死不是燈滅,家屬的思念,魂魄真能聽見。
五十七歲的冬天,他開始咳血,蹲在馬桶邊,吐出紅絲。醫生看着他肺部的X光片,皺眉說,三年都活不過,別想領退休金,還送他一個柑桔,勸他戒煙,說甚麼尼古丁對思考無益。他苦笑,沒吭聲。死神在敲門,他得趕時間,多抽一口。他讓國際刑警把全球懸案檔案寄來,讓煙廠送最烈的貨。從此,他窩在家,煙霧繚繞,鬼魂如客,絡繹不絕。每破一案,他就發電郵通知抓人。有時,他連幾百年前的舊案都解了,某個歐洲堡主被僕人弒殺,他寫的報告像親歷現場。外界猜不透這安樂椅神探的法門,沒人知道他的指甲已燻黃,肺已漆黑,馬桶邊全是血。抽煙成了他的信仰。
最後,案頭的懸案清空,他迎來最後一具屍體。那天清晨,天邊魚肚白,他蹲在屍體旁,點了根香草味的黑捲煙,深吸一口。怪了,這是他第一次在白霧裏看不到鬼魂,聽不到真相。沒了外力,他不過是個連警校基礎推理都不會的凡人。
三天後,傭人發現馬桶邊的屍體,報警。下屬在屍體旁踱步,卻看不到他。仵工封袋,搬上黑箱車,還是沒人看見他。他對着鏡子,連自己都看不見。他苦笑, 搓熄煙, 認輸了。這案,他破不了。
喪禮在兩周後,煙雨迷濛,像他第一天破案那日。蘇格蘭風笛在警察墓園響起,舊部下列隊默哀,署長致詞,各國領袖發來慰問,說世界失去
了一位神探。他站在墓碑旁,冒雨深呼吸,空氣清新得陌生,香煙的味道早已忘卻。
離開時,他瞥見隊伍裏,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女警,躲在樹蔭下抽煙。沒人注意她,她卻看見了他,羞怯地點頭。
他盯着她手上的煙,笑了:「你終於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