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周年那天,林瀚跟我坦白,他是個偷窺狂。我以為他要藉口說生意不好,壓力大,為了減壓開始偷拍別人大腿甚麼的。報紙上不是常有這種事?明星也愛搞這套。我深吸一口氣,說好吧,刪了照片,我陪你去看醫生。他卻搖頭,眼神有點尷尬,說,不是那樣的,這事關乎他的過去,也關乎他為甚麼認識我。
「甚麼意思?」我問。
他說:「你記得我們是如何相識嗎?」
「平安夜,的士站。」我說。
「是的。」林瀚的聲音有點震顫:「可是,如果我跟你說,我們的相遇可不是偶然,在你認識我之前,我已經偷窺了你兩年,平安夜那晚的邂逅,其實是我的精心設計製造出來的呢?」
我怔住,突然感覺我好像從未認識自己的老公。
林瀚說他十六歲時被抓過,罪名是偷拍。不是裙底,不是色情,他說,他們這類偷窺者追求的是現實感,窺探別人的秘密,挖掘隱私的快感。就像看電影,偶爾有場情慾戲,算額外福利。我罵他變態,他卻說,十七世紀巴黎的妓院就有偷窺孔,嫖客花錢只為看隔壁的女人睡覺。他開相機店,也是因為這癖好——萬一被抓,至少有個說法。
他第一次看見我,是透過一百毫米口徑的折反射式望遠鏡。我住十三樓,冬天穿短袖,夏天泡熱水澡,對着窗外跳舞,看粵語殞地片看到哭。他說,他喜歡上我了,這是他從沒經歷過的感覺。於是,他從我牆上的照片摸清我的社交圈子,從手機熒幕知道我的臉書和IG,推敲出我的名字、工作、興趣,甚至培養了跟我一樣的愛好。兩年,他在我家二十米外的大廈裏,像觀賞缸裏的金魚般看着我。他摸透了我的日常,知道我會去哪、跟誰見面、何時回家,然後開始製造「偶遇」。
那年平安夜,我在車站等不到的士,隊首的林瀚問我要不要併車。第一次對話,就這樣開始。他從牀底翻出一箱照片和筆記,全是我的日常:我被偷拍的瞬間、記錄的瑣碎細節,甚至我們初遇時的對話,都是他精心設計的台詞。難怪我覺得跟他投緣,因為我根本在跟自己的影子聊天。
「我該害怕嗎?」我問。
他急了:「我告訴你這些,是想誠實面對你,不想再有秘密。」
「可你是個偷窺狂!」我喊。
他反問:「男生喜歡女生,想要追她,於是在腦海裏演練怎麼搭訕,這不就是每個男人都會做的事?」
我語塞。林瀚說,他想跟我談談將來。
他說,世上有許多跟他一樣的人,願意花大錢買別人的生活。只要我們在家裝針孔鏡頭,上傳日常,一個月能賺兩萬美金。
我感到害怕,問他到底在說甚麼。他說,我今天是在跟你講現實,現在全球經濟不景氣你是知道吧,你的幼稚園助教工作被排擠,快被解僱了;我的相機店連虧半年,我只是一直瞞着,怕你擔心,所以沒跟你說。
我問,那又怎樣?可是你在說要把我洗澡的畫面賣給變態看,你讓我怎麼活?
林瀚保證,浴室不裝鏡頭,影片也不會公開流傳,偷窺者有自己的地下圈子,除非我朋友是其中一員,否則沒人會看到。
大概有四個月的時候,我和林瀚再沒提起這事,我內心痛苦掙扎,質疑自己嫁了甚麼人,想離婚,想搬回娘家,我卻知道無法避過我媽的問這問那而一直沒有起行。復活節前夕,校長以「架構重組」為由,宣布明年不會再跟我續約,我知道這是藉口。
當晚,我答應了林瀚。他興奮極了,第二天就在客廳裝了鏡頭。
我和他約定,全屋只可以有這個鏡頭,畫面每天只能上線三小時,這是極限。
上線那天,我躲在鏡頭外,問他該怎麼演。他說:「跟平常一樣,他們要看真實的我們。」我僵硬地看了整天Netflix,坐姿像木偶。林瀚回來幫我按背,那段小按摩竟然讓我們的頻道多了兩千觀眾。他指着Netflix上的韓國偷拍真人秀,笑說:「你也在看這個?」我突然覺得,自己跟偷窺我的人沒甚麼不同。
半年後,家裏的鏡頭從一個變成三十三個,有的藏在熱水壺、盆栽裏,林瀚說這樣畫面有動感。我試過搜「香港」「年輕夫妻」「偷拍」,只找到些自拍外流的色情片,卻從未見過我們的日常。這些影片像丟進黑洞,要不是銀行戶口每月有進帳,我甚至懷疑這是林瀚的惡作劇。我開始習慣鏡頭,卻分不清真假。比如吻林瀚時,我不知道是真想親他,還是想在鏡頭前演恩愛夫妻。
偷窺成了我們的全職工作,我們不再上班,整天在家。林瀚說,加入「可選擇劇情」,能賺更多。觀眾投票,想看我們吃蛋炒飯,我們就得吃蛋炒飯。投票漸漸變成喝一整天咖啡、三天不洗澡、看一天恐怖片。
我們的生活被觀眾的遙控器操縱,我想往東,他們按西。我跟林瀚說,我很窒息,睡覺時好像聽到鏡頭後的竊笑。他說我太緊張,鏡頭不會傳聲,隨時可以停。但他希望完成最後一次「選擇劇情」——觀眾想看我們生孩子。
「不可能,太瘋狂了!」我說。
他說:「你朋友把寶寶照片傳上IG,開專屬帳號,跟偷窺者有甚麼不同?你不是一直想要孩子?」
那天晚上,他在牀上,我想起《楚門的世界》。連孩子的名字,都要被陌生人投票決定嗎?一切失控了,我決定要逃跑。
在機場入閘口,我傳訊息給林瀚,說我要離開香港。手機鈴聲卻在旁邊響起,林瀚就在我身旁,拖着行李,有備而來。我問他這是怎麼回事,他說,這也是「選擇劇情」的一部分——觀眾選了「私奔的孕婦」和「挽回的丈夫」,我衣服的鈕扣就是個鏡頭。我愣住,怒把鈕扣扯下丟進垃圾桶,叫他別再跟着我。此時,航空公司正在最後召集。
林瀚始終跟我一起飛到了英格蘭,那時正值疫情,我們到埗後就被隔離了十四天。在隔離酒店的房間裏,我崩潰痛哭,懷疑房間的水龍頭也裝了鏡頭。我對着牆苦苦哀求,求他們放過我,放過我肚子裏的孩子。林瀚只是默默吃着塑膠盒飯。隔離倒數第二天,林瀚確診了,被送進醫院,我又被隔離二十一天。再次見到陽光時,我收到消息:林瀚死了。我無法思考這是不是另一個「選擇劇情」,我是不是在演「被疫情害死的寡婦」。
孩子出生後,我搬到了北部一個沿海小鎮。別說是華人,那小鎮沒多少居民,只有數個快要走不動的老人。我們住在一個農莊裏,動物不會偷窺,除了每個月底去一趟雜貨超市,不然我們連人類也不太見了。
你問當初逃出來的原因,以上就是了,僅此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