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間公司,兩個不同部門,有時差。
明明大家都是香港公司,身處同一個地址,同一層寫字樓,同一片time zone,我有時會問同事是否已經搭的士來我的辦公室,否則怎會這麼慢?
廣告、傳媒,都是爭分奪秒的工作,我亦是個對時間有軍事式嚴謹的人。世上有兩種東西我分外珍惜:時間和信任。錢,花掉了,可以賺回,甚至健康,病了,可以nurse our way back to health,但時間和信任,尤其時間,浪費了,絕對回不了頭。
於是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些同事跟客戶開完會,說「遲少少」或「好快」會給我們創作部作簡報,結果是:三天後。
「遲少少」和「好快」= 三天?
於是我不明白,為什麼一些同事/客戶說會有足夠時間給我們創作、執行,結果是「聽日要」。
「聽日要」= 足夠時間?
不是時差是什麼。
同事一天不來簡報,我們一天不能開工動手,但時間在他們跟客戶開完會後已經起標,他們手腳愈慢,吃掉我們可用的時間愈多。世上太多「狼吞虎吃時間的中間人」,在一件事的完成過程中,成事不足,礙事有餘。
為了殺死時差,我養成了對時間尖銳精確的敏感度,鼻子對「時差怪獸」、「遲到妖邪」的氣味尤其醒覺,那些說什麼「轉頭搵你」的模稜兩可,我一定追問「你個頭轉幾耐?」我轉頭用五分鐘,你原來要轉二十四小時,咪搞。一就一,二就二,不如講明正確時間,下午五時是5pm,三十分鐘後是三十分鐘後,童叟無欺。
也對於分辨是否信口開河的人頗有心得。有些人的時間觀念之差,說什麼lunch前給/覆你,可以是很重要的資訊,但午餐後還是食言經常發生。有些人,一聽你要分得出,他不重視時間,不重視承諾,我稱為「Night lunch」時差族,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