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未到,月餅先行。在辦公室陸續收到月餅禮盒的同時,月餅廣告戰已經打得如火如荼。這麼多年,其實大家都看慣了,不外乎是某幾位代言人的大頭(而且很多年也沒有換過代言人),在月亮下吃餅、分餅,笑意盈盈地把月餅的大品牌遞給電視前的你。廣告公司做得好與不好,月餅照舊賣得火熱,佔據大集團整年收入的一大份額,所以少變少錯,站在效益角度也不為過。
偏偏,在沉悶的月餅廣告之間,某月餅以傳統手繪美學,把代言人放進如畫的背景之中,用淡淡的色調「sell餅」。我看來是一個不錯的製作,起碼難得在美術指導方面花心思,音樂也做得剛好,傳統的中國畫加上電腦特技,不浮誇已經是一種功力。
然而,網民的想像力永遠出乎製作人意料,有人指廣告色調陰森,感覺詭異,更有人指廣告裏出現了「彼岸花」,認為作者暗地裏「咒人死」,甚至詛咒香港市民。討論裏的人面紅耳赤,外人看在眼裏摸不着頭腦,我只想起四個字:「穿鑿附會」。
創作力量,向來是香港重要的軟實力,奔放自由的創造力,是香港創意產業仍然能夠在大中華市場立足的重要條件。對於本地的創作,不是不能批評,而是應該認真地批評。不知就裏的指控,無的放矢的投訴,看在客戶眼裏,不是創作人的錯,而是市場的錯。與其紛紛擾擾,不如明年全部交給內地的製作單位?損失的又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