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華在戲中被拘留,對家目的就是阻止他上庭,翁靜晶表接手彭楚盈案後,她亦由律師變被告,同樣有人故意滋擾她,「收到的不只警告,案件宣布審訊,某人有個貨倉存放文件的,貨倉入面會不會有什麼?這都可能是我問話方向。方曼生在案件尚未排期審,就入稟高等法院告我,他用個人名義告我翁靜晶,禁制我不能就他的貨倉提出任何問題。那些人認為最有效整我的方法,就是跟我阿媽說,因為那些人知我媽很惡,我很怕我阿媽,有人走去跟我阿媽說,叫你個女唔好搞咁多嘢啦, 我阿媽之後告訴我,我就說『你也知我為人是怎樣,睡不着覺的事,我是不做的,我是一個不妥協的人,我不可能違背自己的信念』,我媽媽就說如果我要這樣,就自己小心一點,一定要帶樽水,每日都要帶樽水,我問為什麼?她說因為有人會淋你漒水,你最好帶把雨傘,有事就用雨傘擋,擋完漒水再清洗,不是四圍都有水喉,於是我每天都帶把傘及樽水。」
戲中黃子華以放大鏡,發現案發現場大門口的燈,原來是沒有燈泡,證實戲中栢天男訛稱用鎖匙開門入屋前有開燈的講法;翁靜晶當年就是以放大鏡看相片,意外發現了一些彭楚盈案不為人知的秘密,「最初這宗案是列為謀殺案,不到半小時,有第二隊人在第二個環頭過來,接手這單案,改為屍體發現案,任何人都不可以再問這單案任何資料,是最高機密,當時我應該是入行六年的律師,都偏向新啦,向法庭申請,警方就死口什麼都沒有,我說不可能沒有拍現場的相片,亦是放大鏡的關鍵,他們大约給我三百張相,以前那些3R相,只有手掌般大,看到屍體及垃圾桶,現場環境很亂,想想用放大鏡看會怎樣呢,竟然看到稅局追税的信,我還記得上庭前叫梁耀忠(前議員)去買放大鏡,幫我找幾十個放大鏡回來,因為當時所有陪審員每人手上都拿着放大鏡,我們所有線索都是來自相片,是這樣去看證據,所以見到放大鏡,我怎不會心微笑。」
戲中飾演林涼水的黃子華,盤問栢天男的法庭戲,跟當年翁靜晶盤問證人的情節亦有點相似,「因為你見到入面黃子華單案,見到他說很多,好像是make statement(陳述),「是不是你殺他?」,通常這些問題主控官都會反對,好像你不是在提問,是在發表意見,就會被反對,因為你只可問問題,不可以律師的身份發表意見,你不是在做結案陳詞,你只是在盤問,通常這些時候,主控都會反對,但後來愈來愈少反對,我亦在庭上指着一個人,做了黃子華做的事,『你因為借彭楚盈的人頭去炒樓,炒完樓後令稅局追她龐大稅款,因為用彭楚盈的名去炒樓及買樓,她欠了巨額稅款,這些錢其實是與她無關,因為她是你的人頭,你應該是要付款,但你沒有支付,個女人不停追你,嘈到去你家,於是你找人殺她,是不是?」我就是這樣說,可以找回舊報紙,這一段報紙有登過,當時好像沒有人幫他反對,當事人就自己站起身,『我反對,你這個癲女人,人格謀殺我。』
翁靜晶表示並沒有後悔擔任彭家代表律師,亦相信將來有一天會翻案,「我覺得有機會翻案,幾年前已有些事發生,但我不能說,很大機會翻案,但唯一是擔心翻案時,這些人己過身,(你願意再出山?),願意,我一定要做完這件事,仍有一口氣也要做完這件事,我覺得件事是未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