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藝術中心於二○一九年啟用,位置毗鄰林村河,與大埔市中心緊密相連,此處是全港唯一以表演藝術為定位的藝術中心,為本地藝團提供廉租排練及表演場地,亦因民政署場地獲豁免領取娛樂牌照,藝團得以隨時舉辦工作坊及表演,吸引大量藝團進駐設立工作室及籌辦藝術活動。
七年過去,這個藝術中心像一塊田地,歷經藝術家的開墾與耕耘,藝術已在社區悄悄萌芽。小至數十人的讀劇演出,大到單日過萬人次的戶外市集,以至多個現場演出同時發生的藝穗節,都在中心一一實現。
然而自二○二五年開始,本來三年一期的租約,變成了數個月的短約。有租戶獲告知,民青局正另覓新營運方取代藝發局,未來可能改變用途。中心前途未卜,藝團與書店有的被迫遷出,也有因營運需要自行離去。現時中心大量單位丟空,昔日活躍的藝術社羣不再,各層走廊變得冷清空蕩。
政府當年以「將藝術帶到社區」為目標,斥資七千一百萬元公帑,耗費五年時間將空置校舍改建成符合表演場地要求的藝術中心,這塊花足心機灌溉的田地,曾有哪些表演者與觀眾在走廊談天說地、街坊自在地漂書彈琴的光景,如今看來難道只能是「借來的地方,借來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