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社會強調權力、階級與輸贏,如何對校園性欺凌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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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社會強調權力、階級與輸贏,如何對校園性欺凌說「不」?

12.04.2017
金其琪 (部分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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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兩單校園欺凌事件被傳媒曝光,至今已逾一星期,涉「陽具拍面」與下體滴蠟事件的李國賢堂和聖約翰學院以終止宿位、暫時退宿、書面警告的方式懲處了涉事宿生。新聞每日滾動發生,一單校園欺凌案發酵到這個地步,幾乎已要淡出公眾視野了。

有人將事件形容為「玩大咗」,但全港唯一專注輔導男士受性暴力創傷的社工古錦榮反駁指:「這是性欺凌,不是遊戲。把事情淡化為胡鬧和遊戲,只會對當事人造成二次傷害。」

他從2008年開始接手性侵犯案例,至今9年,年年開學都見到大學玩「有味」遊戲的新聞,紀律部隊如警隊、消防中也很多。在性欺凌背後,他看到的是,若整個社會不去反思對性別的觀念,不反思只講求輸贏而不尊重「人」的教育,不重視受害者的需要,「歷史只會不停重複,明年開學又再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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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性欺凌 不宜用其他名詞淡化」

「事件發生後,舍監、舍堂導師及本幹事會已即時聯絡相關堂友進行調查, 確認事件並不涉及任何欺凌成分。」4月6日,涉事的港大李國賢堂幹事會發出聲明,引起不少質疑。許多網民問:若強行對男同學的下體滴蠟也不算欺凌,那什麼算欺凌?若這不是欺凌的話,是什麼?

後來發出聲明的聖約翰學院形容事件為「肢體凌辱」,是以傳統和次文化之名而行的、不可接受的「胡鬧與惡作劇」(ragging)。古錦榮則認為,兩單事件應該被定義為性欺凌(sexual bully),甚至以他的標準來看,可視為性侵犯(sexual abuse)。

「任何人未得我同意,或在我未能察覺、不情願、受驚而不懂反應、失去知覺的種種情況下,對我做任何不恰當的身體接觸,都應被視為性侵犯。」古錦榮說。

而港大的兩單事件,以「陽具拍面」為例,影片中可清晰見到兩人按住當事人身體,一人只穿內褲掏出陰莖拍打當事人頭部,還大叫「好爽啊」。古錦榮分析:「好明顯見到其中誰的 power (權力)更強,而目的是滿足施虐者」。他指出,性侵犯的重點不在於觸碰,而在於權力,有一方的權力和能力完全凌駕了另一方,去享受性接觸而來的快感,覺得「我可以操控你」,滿足的不只是生理,也是心理上的需要。

大學說是「胡鬧與惡作劇」,古錦榮覺得過於淡化事件的嚴重程度,「就好像說你小息時和人講話,你胡鬧,所以叫你出去罰站」。而坊間覺得「玩大咗」,也是比擬失當,因為「玩」應該是開心、享受的。「你想像自己是那個人,被人按住,陰莖拍頭,相當羞恥。除非有SM愛好,誰會享受這樣被人『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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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港大聖約翰學院「陽具拍面」影片(左);聖約翰學院在4月8日做出聲明(右)。

性教育的重點不是性 而是尊重

古錦榮說,懲罰學生不等同解決問題,懲罰只是告訴外界:現在發生了一些壞事。「你要明白是什麼東西壞了,如果是所謂『傳統』,那這個『傳統』是不是不好呢?它的哪些部分不好呢?是不是可以改變呢?而究竟受傷的同學需要什麼呢?」

他原本期望大學在懲罰之外,也能向同學傳遞一個很重要的信息:人與人之間的尊重和身體自主。「當有人去靠近、觸碰我,我有說不的權力。我也不應該未經人同意這樣去靠近、觸碰他人。」可惜的是,事情過去一星期,他未曾聽到。

事件最初傳出時,有人指滴蠟、陽具拍面是舍堂的「傳統」。儘管兩間涉事舍堂都出聲明否認,但多間傳媒引述匿名「老鬼」、「大仙」指,這種行為確實不是第一次發生,有先例可循。為何大學生會輕易服從這種「傳統」呢?

古錦榮說,那是因為大學生沒有形成自己一套對性的觀念,所以就很容易跟從了那一套「傳統」。他形容香港現在的性教育和十年前幾乎一樣,都是防衛性的,「不要搞大別人的肚子,不要染上愛滋病,要小心性病,不要婚前性行為」。但性教育卻沒有觸及到人和人之間的尊重,沒有幫助學生理解性欲、性行為和性關係這三個重要的層面。

「小學沒講,中學沒講,那到了大學也不會突然間就懂得尊重人和身體,都正常。」他說。所以當學生在大學面對性欺凌的「傳統」,就算覺得好不妥當,但也會受制於整個環境,「當個個都是這樣的時候,你好似也要接受這樣的安排,因為這是規矩。」

團體利益 不可凌駕個體關懷

事件另一個令人矚目的進展,是 Facebook 及連登論壇都有反過來責怪當事人或爆料人的聲音。這些評論大多指責當事人和爆料人把舍堂醜事揚出去,影響了舍堂的聲譽,更有人說不滿傳統就不要來住,「你根本不愛聖約翰」。

港大學生刊物《學苑》也曾引述匿名同學指,李國賢舍堂曾發送短訊讓同學不要穿舍堂T恤出門,也不要接受媒體訪問。在古錦榮看來,這種要人「家醜不可外揚」的做法,就形同一個女生被人強姦,而阿媽叫她不要說出去,「好醜㗎,一世㗎」,是對當事人的二次傷害。

古錦榮說,當一個人經歷創傷,他人怎樣理解是非常重要的。尤其當事件發生在男性身上,社會的偏見也會帶來許多其他的二次傷害。「我們的社會不容許男性是受害者的角色,被侵犯是不可以講的,男性被男性侵犯,大眾的反應要不就是『玩下啫,你都有着數』,要不就是『你是不是 gay』。」

男性受害者 有冤無路訴

古錦榮有個輔導個案,當事人叫阿偉,20歲出頭,他就曾因社會的偏見而遭受二次傷害。三四年前,阿偉還在讀大學,一個相識七八年的中學男老師從海外回港,他視對方為哥哥、長輩、導師,有問題就可以去找對方,因此毫無戒心地接受邀請,上去對方入住的酒店房間聊天,沒想到竟然被侵犯。

他事後常常失眠、發噩夢,在街邊見到樣貌、髮型、眼鏡像那個人的,都會覺得好生氣、好迷茫、好害怕。但當他鼓起勇氣告訴信任的朋友,說自己當時嚇呆了,心裏想反抗大叫,身體卻無法動彈,可朋友卻說:「你着數啦你,你應該覺得好好受,好爽的。」政府的熱線則回應說:「啊,乜男仔也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的?你怎麼沒有好好保護自己?」

古錦榮說,社會對男性的偏見,可以造成很大的傷害。而因為男性的性器官外露,在有身體接觸時,可能真的會有勃起反應,例如阿偉形容的「又害怕又不喜歡又好舒服」的複雜感覺,就是頭腦控制不到身體反應的表現。但這也說明,有身體反應不代表當事人願意,就如同聖約翰堂被人滴蠟的男同學,可能也有身體反應,但不代表他喜歡這樣被人欺凌。認為他有着數,完全是一種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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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凌背後 是一種強調階級的弄權

古錦榮曾輔導過200多單男性受性侵犯的案例,其中不少發生在校園和紀律部隊。其中一單消防新入營的個案中,當事人在營地洗澡被強行闖入的師兄拍屁股,對方還接觸他的性器官,笑他瘦弱、性器官小。

古錦榮認為,這些地方都有一個特點,就是很強調男性權力、威嚴、階級觀念,例如舍堂中的「大仙」凌駕於新生,消防和警察中師兄凌駕於新丁。

而建基於這種文化的欺凌,可能會「代代相傳」,當新丁過多幾年成為「大仙」和師兄,當初被人欺凌的就會反過來欺凌新人。「我以前被人欺負,現在我有權有勢,就輪到我欺負別人。」

而性,是一種很強的欺凌工具。古錦榮說,在接受健全的性教育之前,男性羣體從小建基的兩種力量,就是暴力和性。所以小學和中學階段的男生會通過打架、「玩閹」、在更衣室除人褲等方式得到滿足感。而其中,性是非常私人的事情,可以令人產生很強的羞辱感,「如果我連你的性都能操控,那我得到的滿足感會很高,成就感很大。」他解釋說。

而當作為欺凌工具的性在社會上被運用得如此廣泛,是否意味着我們的社會出了問題?古錦榮回答:「是。」

「父權社會中,強調強弱、勝負的觀念,我讀書比你厲害,工資比你高,踢球踢贏你,打架打贏你,全部是操控贏輸。」他又說:「這樣的社會講好多階級,我在上面你在下面,你就要聽我講,我去貶低你來獲得興奮。這種文化底下,有這些欺凌事件發生簡直可以說是很正常的。」

那麼解決方法要去哪裏找呢?他坦言,要改變性教育、人格教育和社會觀念,都需要漫長的過程,但起碼要有人把這些重要的信息說出來。正如阿偉所說:「這種事是可以減少的。我遇到的問題,以後應該也會有人要面對,但希望不要這麼多了。正確的教育和政府、社會的關注,可以減少這種事。」

金其琪 (部分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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