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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銘跟別人對話時,他專注的眼神令人受寵若驚。
這位重度聽損(Severe impairment)的聾人,碩士畢業後,當上了研究助理。他立志要用所學手語及已有知識,在教學方面上幫助聾童,推而廣之,更是要爭取手語權——手語作為社會上的共通語言。
語言是一種權利。根據《世界語言權利宣言》,任何人都有學習一種語言的權利。手語,則是不透過語音而透過手勢、肢體動作和臉部表情來表達意思,有自己一套語言體系,建立的思考方法、價值觀和世界觀,也就是聾人文化。
這種文化差異,衍生的影響力遠大於我們的想像。因為,大多數的健聽人認為「想當然」的生活方式,可能都在剝削聾人權利。因為這種差異和忽視這種差異,聾人生活的生活變得很困難。
家銘不寄望我能在短時間學習手語,明白他的心聲。但我發現,有些人只求發聲而不願接收,家銘花多年時間學習讀唇,力求了解其他人嘴裏在說什麼。家銘跟普通人最大的分別,不是他聽力上的差異,而是他下定決心努力練習靜心聆聽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