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沒有幸福方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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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結婚

再沒有幸福方程式

20.02.2020
李慧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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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你這個年紀,已經嫁人了。」母親搖搖頭看着超時工作後回家的女兒。

大學時期,幾個二十歲左右的青春少艾,在酒酣耳熱之際許下三十歲前要結婚的大願。臨近三十歲,有關婚與不婚的故事,逐漸在朋友圈子中湧現,有從事低薪行業的女生,想到未來老了很孤獨,思索着結婚找個伴;有畢業後就拚搏事業的男生,一心儲錢跟相戀多年的女朋友求婚,結果倒是女生在工作上更拚命,戀情戛然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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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這是必需品? 婚姻不應是生命的唯一路徑

我想起當年說三十歲前要結婚的朋友,找着她問:仍然在想結婚的事嗎?她說,現在覺得,結婚不是必需品。「以前好像是社會告訴你,人生到了某些時刻要結婚,但當你真的到了這個時刻,便會煞停自己,思考到底婚姻對我來說有什麼價值?」

婚姻到底是什麼?一直爭論不休。叔本華說,為了愛情走入婚姻的人注定陷入悲哀;齊克果說,無論你結婚與否,你都會為這個決定後悔。五四時期,上海《民國日報》副刊《覺悟》開展了「廢婚」大筆戰,主張廢婚派說,婚姻有損「自由人格」,即便是當時新興的自由婚姻,也不過是限制多多的戀愛專利。

可以確定的是,婚姻不應是生命的唯一路徑,甚至對某些人來說,婚姻活脫脫就是一場災難。大學課室中,美國老教授教導有關Meanings of Life的一課,年輕的學士和碩士生聽着大家訴說活着的價值。教授左右手各拿着一個選擇,左邊是你的愛人向你求婚,右邊是你一直渴望修讀的海外學位,問課上同學會怎樣選擇?

「我不打算結婚。」回答的是一個畢業後工作幾年,自費修讀碩士的女生。

遲婚或不婚? 結婚年齡中位數不斷推高

回到一九九一年,香港女性首次結婚的年齡中位數是26.2歲。廿六歲,今天大部分女性或許剛在第一份工作上拚搏出些許成績,思考着未來發展去向。當時男性首次結婚的年齡中位數是29.1歲。到了二〇一六年,女性結婚年齡中位數上升至29.4歲,男性則是31.4歲。

統計處發表二〇一六年的數據顯示,本地男女十五歲及以上從未結婚的人口百分比,分別是32.4%和28%,兩者比起廿五年前上升了不少,未婚女性百分比更是上升了近10%。跟台灣、日本和新加坡做比較,香港男女的未婚百分比雖然未及台灣,仍較日本和新加坡普遍。

在香港,遲婚或不婚,除了牽涉難以置業成家的考慮之外,更跟現代人追求個體自由、表達自我有關。異性戀婚姻裏還有許多性別定型的爭議,未婚的女性被諷為「剩女」或「攝灶罅」,而在愛情長跑中,女性往往被視為受害者,因為「浪費了多年青春」而被人同情。

一樣可以很幸福? 女人不婚不孩 一樣可以很幸福

香港中文大學人類學系副教授鄭詩靈說,這些說法都假設了女性一定要依靠男性才能好好生活;彷彿生而為女人,生存價值必須與婚姻、生育綑綁在一起。「現在很多女性,對於在現代生活中如何尋求幸福快樂有其他看法。女性愈來愈有idea,想有怎樣的生命,想怎樣發展自己,也看見了婚姻中性別分工的妥協。」近年,韓國就有人在社交媒體發起#NoMarriage 運動,鼓勵女人反抗父權社會對於女性在外貌、年齡、育兒等方面的束縛。

遲婚和不婚背後交織許多尋常故事。我們不再有一條幸福的方程式,也再沒有一本正確無誤的生存手冊。

已婚者 受法律保障和約束

婚姻監禮人往往會在新人面前讀出這句話:「根據《婚姻條例》締結的婚姻是莊嚴而有約束力的,在法律上是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他人介入。」

一男一女,從此依法註冊成婚;也唯有一男一女,才可以在一九七一年十月七日之後,依照英殖時期留下的《婚姻條例》註冊成婚。香港法例亦承認這個日期之前的舊式婚姻(按中國傳統習俗舉行的婚禮)、新式婚姻(即兩方已滿十六歲公開結婚並由至少兩名見證人在場見證)。已婚人士的權利散落在不同的條例之中,受法律承認的已婚人士可享合併報稅、以家庭單位輪候公屋及抽居屋、遺產分配等等福利及權利。

李慧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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