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評】Affordable Art Fair 不莊重的藝術品促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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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評】Affordable Art Fair 不莊重的藝術品促銷場

29.05.2019
曾德平
曾德平、劉玉梅
在藝術活動「打卡」的風情才是永恆?

回想起來,上一次參觀art fair已是上世紀九十年代的事!沒有記錯的話,那「藝術品」展銷會好像叫”Art HK”。當時的結論是:「藝術品」的「藝術成分」不受尊重,落得像一般貨品。藝術展銷會根本跟藝術無關,故此沒去多年。

早前,緣份到,去了一趟Affordable Art Fair,感覺是桃花依舊。莫非所謂的「藝術是永恆」就是眼前這種場面──依然得不到尊重的藝術品、依然落後於時代的衣香鬢影、依然財大氣粗的那副嘴臉。忽然心中縈繞林子祥的唱腔「香檳酒升起的泡……散芬芳……」。且慢!我這種老鬼總喜歡一錘定音。時代不同了!不如細問一下,是藝術品「魅力沒法擋」,抑或璀璨水晶燈下,活色生香的social life才是永恆?但可以肯定擁着「嬌娃」打卡的風騷,是不可或缺的。

在藝術活動「打卡」的風情才是永恆?
在藝術活動「打卡」的風情才是永恆?

促銷現場 話題離不開「錢」

明明是Art Fair,一定有藝術品!究竟有什麼值得談的作品呢?哈,最值得談的當然是展銷帶來的收入啦!「談」作品,最終都拉扯到「錢」上去,絕不離題。我在現場不時聽到:”How much did you guys make last time?”「呢個咪係上次買咗嗰個artist囉!記唔記得?」 “Compare to Art Miami, we have a better market here. Good luck!”

既然會場明買明賣氣氛如斯強烈,參展商都把作品擺放得密密麻麻,用琳琅滿目的「貨品」營造「像幻夢像幻想,如迷城如醉鄉」(再請林子祥出場)的視覺效果,更要準確計算成本效益。展銷期短暫,促銷之外還要速銷呢!做藝術品零售的經驗是,店舖面積固定了,所以要計算每平方呎擺放的貨品價格平均數,能否抵得上所佔空間的總開支,包括租金、人工、燈油火蠟等等。

這種價格展示方式尊重藝術家嗎?比超市特價商品貼紙更是但。
這種價格展示方式尊重藝術家嗎?比超市特價商品貼紙更是但。

加插大灣區新人類 違和感爆燈

然而,有個角落的擺設極之與別不同,違和感超標,不但沒有大堆頭傾銷況味,也沒有畫廊作品那些粉濃脂膩重口味。那個稱為”Young Talent 2019″(不知何解”Talent”是單數)的角落,展出的都是錄像、裝置和錄像裝置,沒有現場撞口撞面都會遇上的畫作。作品看來都是低成本製作,用料和手工粗糙得如像坊間藝術學校的學生作品!在此等國際級大雅之堂,這種錯置是要人認識本地藝術圈某種不懂人情世故的naivety嗎?

Naive意指在不適當場合做不適合的事,亦即「冇嗰樣整嗰樣」。策展人早前受訪指出,過往六屆此展區展出的,都出自本地年輕藝術家之手,這次卻不知從哪裏借來「大灣區藝術家」新人類作品,用意何在?先不論那種避重就輕與粗製濫造,現場燈光、聲響、人流等都是干擾,根本不適合擺放那類作品。至於用上「大灣區藝術家」這種稱謂來定義參展的年輕人,簡直是不合格的文化買辦對香港文化政治的錯判,實屬專業失當。

展示這種手工粗糙作品,是為了讓人看到藝術圈很naive嗎?
展示這種手工粗糙作品,是為了讓人看到藝術圈很naive嗎?

話得說回來,了解香港現今藝術教育的朋友都同意,要找到配合展銷會潛規則而又具技術水平的年輕藝術家,近乎無可能!無可奈何之下,作品類型違和是必然的。再者,在廿一世紀的今天,世上沒有藝術專業會接受裝置、錄像那些曾幾何時被稱為新媒體的藝術形式依然是”young”的代號,這是觀念上的違和。

錄像和裝置依然是"young"的代號嗎?
錄像和裝置依然是”young”的代號嗎?

可負擔售價 出賣藝術家?

展銷會定位為”Affordable”(負擔得起),其實可圈可點。荷蘭視覺藝術家兼經濟學者Hans Abbing在其著作《Why Are Artists Poor:the Exceptional Economy of the Arts》問到:「收入微薄的藝術家是為了自己的藝術品犧牲,抑或被一種看似支持他們的制度出賣了呢?」(Do artists who earn low incomes sacrifice themselves for their art, or are they being sacrificed by a system that pretends to support them?)藝術家,你們心裏的答案是什麼?

藝術家要考慮展銷會顧客(不是藝術家的直接顧客)能否afford作品價錢嗎?要!所謂「食得鹹魚抵得渴」,你要麼不參與,要麼奉行「出得嚟行,作者已死」的原則,肉在砧板上。一般畫廊慣例是五五分帳,現場看到本地著名插畫家John Ho的作品,小型的定價三千八,拆帳所得大約是千九!相信他平時替客戶畫一樣插畫應不止此數吧!在art fair賣出作品的收入,連換部新手機都afford唔到!而一年大抵只有一次這樣的展銷機會。

展銷會主人家和參展畫廊似乎要向顧客表達一份心意:因應顧客的消費能力,特意揀選「負擔得起」的貨色。相信顧客都接收到這份心意,否則開幕當天的VIP時段不會擠得如此水洩不通。一方釋出善意讓另一方受惠,事情是否如此簡單?不,因為「負擔得起」和「展銷會」之間,藏着「藝術」這個關鍵字眼。

藝術品的精神性價格如何釐定呢?
藝術品的精神性價格如何釐定呢?
違和的「大灣區藝術品」,粗製濫造。
違和的「大灣區藝術品」,粗製濫造。

對一般貨品,顧客通常着眼質地、耐用度、款式等等「物質性」因素。藝術品理應是「物質性」和「精神性」價值兼備的藝術家心血結晶吧!主人家和畫廊怎樣釐定「精神性」價格,然後為「負擔得起」畫一條線呢?事實上,界線不止一條!第一條線是港幣10萬,現場所有作品定價不能高於此線,這是「死線」;第二條線是畫廊自行為每件作品的定價,這是「浮動線」,因應市場狀況調整;第三條是「信心線」,也是噱頭所在,某些作品價錢牌旁貼上官方設計的”Under $10,000″螢光粉紅貼紙。為何是1萬,天曉得!總之1萬以下就是「負擔得起」,「反正他們信了」。然後,第四條線當然是顧客錢袋裏的那條「指標線」!

香港精神 就是轉手賺到盡

百多年來,世界各地貨品被借來在香港轉售,外國人和香港人聯手從中取利,司空見慣。曾幾何時,香港人以「賣檔蔗」(賣、當、借)為座右銘,意味身體力行之餘,還需要周轉靈活和外在支援。賣場與人脈尤其關鍵,只要keep住左手來右手去,貨如輪轉,人財便兩旺。那正是英國殖民香港,開展轉口港貿易的發財大計!呢種咪係「香港精神」囉!藝術?食得㗎?

從維多利亞城(人為地)發展成為今天「活色生香」的香港,文化層面上,這塊石頭依然光禿禿,原本沒有養分的土壤怎可能有人願意落地生根?「賣檔蔗」並不歷久常新,卻一次又一次被借屍還魂,引來形形色色的買辦過客雲集香江,有得賺時賺到盡;未賺晒,咪下次再嚟囉!

「負擔得起」的那條界線應由誰劃?
「負擔得起」的那條界線應由誰劃?

作者簡介

曾德平,Para/Site藝術空間、 生活館和生活書院創辦人 之一,曾任理工大學設計 學院副教授。近年致力推 廣永續文化生活,改進藝術與生命教育。

曾德平
曾德平、劉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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