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審查與自由】前編輯說法 出版審查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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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審查與自由】前編輯說法 出版審查不是什麼?

25.03.2019
HONG KONG-CHINA-EDUCATION
在反國教運動後,教科書出版為了一個個小戰場,一個用字的改變,都可傳播不同的意識形態。
在反國教運動後,教科書出版為了一個個小戰場,一個用字的改變,都可傳播不同的意識形態。

曾經作為一名出版社低端小編,着實沒有資格談審查是什麼,只能說說我所學到的審查不是什麼。

出版審查在香港,不全然是由政府部門執行的。行內通常把圖書出版分為教科書和綜雜書兩大類。中小學教科書均須送交教育局評審,並按評審報告(俗稱「黃榜」)修訂後,方可被列入「適用書目表」供學校選用。評審報告取決於評審委員的意見,惟委員名單及挑選委員機制均不會公開,出版社、評審人員及局方均須在整個課本評審過程守密,審查準則始終難為外人道。近年受到關注的教科書審查,多針對中國歷史和通識/常識科。教科書出版有其特殊性,即使並非中資背景,倘若不依「黃榜」修訂,出版社將承受的經濟損失,亦非普通市民所能料及。一般綜雜書出版,則毋須事先經政府審查(但願日後也不需要)。按出版流程,發稿前必須經過三審制:責任編輯初審、出版經理複審,總編終審。專業的審稿原本並不關涉政治。若身為中資出版社的一員,一朝食君之祿,擔君之憂,不得不多一分自我審查的敏感度。如黃念欣教授《救救大人》文中所呼救的「能肩住黑暗閘門」的編輯,在獨立出版領域,恐怕還是有的。至於淫褻物品審裁處的審查,乃書刊出版之後的道德審查,並不影響書籍自由出版,此處不贅。

《刺殺騎士團長》在出版後被審查限制,在出版自由上這種審查屬灰色地帶。

審查標準沒有明文,即使是同一家出版社恐怕亦難整理出一套統一的內部指引。新華社2017年曾發布《新聞資訊報道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最新修訂版)》,香港雖不必「跟車太貼」,但似乎早已成為重要參考。裏面有許多條目的規定頗耐人尋味,如:

45、不得將香港、澳門回歸祖國稱為「主權移交」「收回主權」,應表述為中國政府對香港、澳門「恢復行使主權」「政權交接」。不得將回歸前的香港、澳門稱為「殖民地」,可說「受殖民統治」。不得將香港、澳門視為或稱為「次主權」地區。

48、對港澳反對派自我褒揚的用語和提法要謹慎引用。如不使用「雨傘運動」的說法,應稱為「非法『佔中』」或「違法『佔中』」;不稱「佔中三子」,應稱為「非法『佔中』發起人」,開展輿論鬥爭時可視情況稱為「佔中三醜」;不稱天主教香港教區退休主教陳日君等為「榮休主教」,應稱為「前主教」。

60、對台灣冠有「國立」字樣的學校和機構,使用時均須去掉「國立」二字。如「國立台灣大學」,應稱「台灣大學」;「XX國小」「XX國中」,應稱「XX小學」「XX初中」。

82、對「九二共識」,不使用台灣方面「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說法。一個中國原則、一個中國政策、一個中國框架不加引號,「一國兩制」加引號。

在編輯實務中,與雨傘運動相似的例子還有「六七暴動」(即便不用改為「反英抗暴」,也改為「六七事件」較安全?)。如果一本書預計發行至中國內地,那麼基於市場考慮的自我審查與內地本身的政治審查,可說並無二致。至於以本地及海外為讀者市場的書,敏感詞則不是不可說,而是端看如何說。六四天安門事件往往被看作敏感詞的指標。即使是中資背景出版社的書,其實也無法全然避開不談文革、六七、六四等內容。除非觸碰到紅線,否則你永遠也不知道紅線在哪裏。比敏感詞過濾更難捉摸的,反倒是行文邏輯肌理的審查。可以漫談本體,但不宜說破喻體。可以提歷史,但不能聯繫現實。可以做噩夢,但不應喚醒中國夢。《一九八四》大概是極佳的案例。歐威爾的《一九八四》,在中國並不是禁書,在香港亦有旗艦中資出版社出版。但倘若這本小說附有一篇導讀,將其中的政治諷刺比附中國現狀,恐怕就無法面世了。(曲線千萬不能講明啊!)

書籍承載了意識形態,而教科書的出版更能影響一代人對歷史的理解。

審查不是強硬而是懷柔的。編輯的責任不是刪削篡改,而是與作者商榷。最為難的是如何向作者解釋。曾遇到一位作者,談及自己的書在內地出版時屢遭刪削,原以為在香港出版可擺脫此厄運,結果仍未能全文刊出。儘管有些難以啟齒的原因最終都不言自明,無法完整出版始終引為憾事。將心比心,沒有人願意看到自己的文字被刪改,所幸作者大都包容體諒編輯和出版社立場的難處,實在無法談妥的,也只好忍痛擱置合作,至少還有選擇的自由另謀他路。

曾聽一位內地學者慨嘆其著作在國內經逾年審查仍無法通過,才輾轉到香港成功出版。亦曾讀過一位編輯前輩分享其戒嚴時期在台灣辦雜誌,因敏感議題而遭警備總部拘留的驚險經歷。較之內地和戒嚴時期的台灣,香港有相對的出版自由,自上世紀初至二戰後,左中右派系的出版機構並存,勢力的消長伴隨時局而變。眼前出版審查愈收愈緊,雖不至如白色恐怖般受牢獄之災,確是明顯倒退。市場主導的經濟體制下,出版自由最大的掣肘恐怕是壟斷。中資出版社難道會出版一本自家門市無法上架的書嗎?當然不會。中資出版社無法出版的書,即使交由獨立出版社成功出版,最終也難以越過同屬中資背景的物流及零售通路的藩籬。從前大家總以為香港相較中國內地有其出版優勢,如果審查至此,那說好的「出版優勢」呢?大概就如同說好的「一國兩制」一樣吧。

 

翠珊,曾於多間大型出版社,包括教科書出版社,任編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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