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六日,終審法院裁定,跨性別人士毋須接受完整的性別重置手術,亦有權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宣判將近兩個月,然而,入境處目前暫停更改身份證性別的申請,跨性別人士欲換證不果。
原訴人謝浩霖(Henry)與一眾跨性別人士,於今日(三月三十一日),亦即國際跨性別現身日,到灣仔入境事務處大樓外請願,並與當局代表交接請願信。各人促請入境處盡快批准跨性別人士換證申請,並提出四大訴求,包括:馬上批准原訴人的換證申請、在判詞發出後三個月內推出免術換證新政策、採用附合國際法及人權標準申證程序、遵守《性別歧視法》,確保跨男跨女有平等換證條件。
宣判近兩月 原訴人仍未能換證
Henry於二○一七年展開司法覆核,遁法律途徑,爭取跨性別人士毋須接受全套手術便可更改身份證性別。打了近六年的硬仗,他於判決後,隨即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他表示,入境處知悉他是換證原訴人本人,他亦向署方提供了法庭命令,惟職員「好像人肉錄音機地重覆:要等待政策更新,沒有時間表,拒絕執行法庭的命令。」有見及此,Henry早前發律師信予律政司,提示政府暫停其申請屬違法,惟仍然未能成功換證,「就算有律師信,(入境處)人事登記處對我的刁難都是一樣的,他們剛剛又覆了我,叫我再補交文件。」
他形容,原本的法律要求跨性別人士要接受全套性別重置手術是「活摘器官的惡法」,「要求完全絕育,摘除子宮、卵巢,並要求建造一個人工陰莖,這些入侵性如此高的手術,對我來說如酷刑。」判決後未能換證,於他而言,同樣煎熬,「每一日換不到證對我來說,都是多一日的酷刑。」
未能換證 剝奪基本人權
同樣未能換證的跨男Emery控訴當局剝奪基本人權。他熱愛運動,尤其是足球。由於未能換證,他目前只能參與女子足球,為他帶來諸多不便「不單是影響到我的隊友,也會影響到其他隊伍、球證、物理治療師,雖然我很幸運,教練、所有身邊的隊友都很支持我,但是我長期都會很焦慮,會猜想對面的隊伍會怎樣想?觀眾又會怎樣想?」即使要跨越重重困難,亦從無動搖他投入運動的決心,他堅決表示:「因為我個人的性取向和認別認同,我失去運動的權利,我覺得這件事不合理,也不合情理。」他一再強調:「為甚麼我們的性取向和性別認同會直接影響我們在香港社會的福利?」
他表示,香港的性教育不完善,故社會對不同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理解不足;亦有感社會各界對於跨男的接受程度比跨女的高,應為大眾應該用同一把尺看待所有跨性別人士。他曾於獵頭公司工作,即使公司支持他,但都沒有實際的政策支持性/別小眾。除了期望能盡快換證外,目前擔任DEI(Diversity、Equity、Inclusion:多元、平等與包容)顧問的Emery亦希望,未來能共建一個不再需要刻意區分不同性取向與性別認同的社會。
聾人跨男已完成全套性別重置手術 遭多次受刁難才能成功換證
三十一歲的跨男海仔是聾人,在二十六歲的時候確定自己的性別認同,於二○一八年開始荷爾蒙治療,二○二一年九月做了乳房切除手術,二○二二年十一月做了絕育手術,同時也植入了人工陰莖,即代表已完成整套性別重置手術。「在上身手術之前,我一直寒背多年,長期穿著束胸去掩飾自己女性化的身體,手術後,我終於不再厭惡自己的上身,可以在香港炎熱的夏天除衫曬太陽。」然而,完成整套性別重置手術亦不代表其換證申請一帆風順。
上年年尾接受手術後,他休養了一段時間,於今年一月中申請更改身份證性別,在二月中收到入境處預約會面的掛號信,對方用紙筆與他溝通,告知其申請被暫停。當時,他非常無助,心情頓時跌落谷底,「捱了那麼多皮肉之苦,都是換證無期。」於是,他只好向傳媒、性小眾友善組織求助,終在一個半月後接到入境處通知,其換證申請終獲批,並於前天(三月二十九日)完成了更改身份證的手續。他控訴:「如果一開始政府不是輸打贏要的話,我根本沒有需要無緣無故經歷由天堂跌落地獄的心情,被政府無謂折騰一番,我現在希望盡快拿到新證,亦希望香港盡快成立《性別承認法》,保障所有跨性別人士的權利。」
擔任「彩虹之約——共建同志友善教會行動」召集人的同志牧師卜莎崙亦前來聲援各人,歷年來一直支持性小眾的她促請教會的朋友和性小眾同行,亦敦促政府請不要以「拖字訣」漠視跨性別人士的訴求。
因應終審法院的判決,入境處網頁目前顯示:「人事登記處處長現正審慎地研究法庭的判決,檢視以上有關更改身份證上性別的政策,並會徵詢法律意見,以作出跟進行動遵守該終審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