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計劃,做與不做,糾纏一段日子。學人畫個分中線,這邊寫做有什麼好處;另一邊寫缺點。其實五五波,各有千秋,想爆頭!
這天跟一位前輩談天,一語驚醒!她說,到了這個年紀階段,是有三個條件去衡量,該做與不該做的事情!
(1)自己做得來的,
(2)自己喜歡做的,
(3)跟工作的人是否合得來的。
這三項條件,就足以決定了是否需要繼續前進!
有朋友表態說,於她而言,頭兩項已是必然,沒有這個想法,就別去沾手,而且,又是自己能夠了解及掌控的。反而,第三點,涉及太多人為以及變數,合得來與否?不是自己說了算!
(1)做不來而執起,「盞死」!(但可別忘記,有很多人,沒大頭卻要戴大帽啊!)
(2)太多人會做一些損人不利己,令人受傷,自己也不快樂的事!因此,能夠做令自己快樂的事,已是一種成就。
(3)如果一件工作,一早看出與人不合,期望有落差,而我們又沒有足夠空間去改善的話,那也只好作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