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ce與男友相識於十九歲時,她在美國做暑期工當侍應,有一日Daniel來了餐廳,她去招呼他,「當我問他想坐哪裏,他望住我時,當場呆了,而我的感覺是他很靚仔,之後發現他原來是同事的朋友,我立即面紅了,衝了入洗手間,因為有種一見鍾情的感覺,之後他連續兩星期來餐廳,直至有一日他結帳時,主動約我星期五去吃午飯,我拒絕了,之後他又問星期六可有空?同樣又被我推了,當刻見到他一臉灰心的樣子,準備轉頭走時,我馬上說我星期日得閒,這就是我們第一次正式的約會。」開始拍拖時,二人已是異地戀,Grace在波士頓讀書,男友在紐約讀書,三星期才見面一次,很難維繫,加上當時Grace仍不是基督徒,心態上不介意很多男仔追求自己,覺得多人鍾意不是問題,惹來Daniel的嫉妒及呷醋,結果兩人拍拖一年半後決定分手,「分手後我們仍繼續聯絡,當時我才發現原來自己會為他而傷心,不停想起他,即使再認識其他男仔,也覺得跟他最好和最夾,雖然他不懂哄女朋友,不浪漫和怕羞,我就是喜歡他的純真,覺得他是真心喜歡我,所以分開兩年後,我們又走在一起,他對我很真心,會分享他的喜與悲,令我感覺到大家相處完全沒有秘密,坦誠相對,就算我之後再出現另一位白馬王子,我也會跟他坦白,大家會討論我到底喜歡這個男仔的什麼,是否在Daniel身上找不到?而他又可否配合我的需要?基本上十一年來都發生過幾次類似情況,但每次最後仍然維繫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