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攝影記者:等候發生 不希望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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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爭時代

90後攝影記者:等候發生 不希望發生

25.06.2019
黃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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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特首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稱,她上任兩年來「相對平靜」,可是,人們依然活在後雨傘時代的憂鬱裏。大家照樣買不起樓,新界東北如常強拆發展,學童與教師自殺數字上升,醫院如常逼爆,立法會議員被取消資格,人工島事件開展討論,雨傘運動推手被判刑,從此還多了一個大灣區……很多人都以為香港再不會有第二次大規模羣眾運動了,因為我們已忘掉生氣的權利。然而,被希冀的第二次如今卻確確實實在四年多後來到了面前。

鄭子峰,25歲,攝影記者,入行3年。

在6月9日至6月16日期間合共在現場拍下約4000張相片。

安全設備:頭盔、眼罩、普通口罩。

工作設備:相機兩部,鏡頭三支,分別為廣角、中距、長焦。

6月12日清晨,往港島的通宵巴士罕有地坐滿了乘客,許多年輕的臉孔天未亮就往金鐘走去,聚集於一早被熱風包圍的政府總部。

坐在天馬公園的年輕人昨晚沒睡好,好些看着海發呆,好些倚在花圃和石礐上打睏,許多人的臉上都被同樣早起的太陽給曬傷了,反使他們有種欣欣向榮的光彩。早上6時,天馬公園的行人走道來人如鰂,許多人帶了七彩的格子野餐布來,鋪在草地上坐着,卻沒放上食物。他們一個個神色凝重。9時,有人開始叫醒睡在地上的人,剛醒來或根本沒有睡的人開始向場內的人分派物資──簡陋的醫療口罩和無味的清水在人羣裏傳來傳去。

11時,遠方的摩天輪開始運動。鄭子峰覺得這天早上的風景無比熟悉,他一直守在熟悉的政總裏面。四年多前他第一次來這裏,當時他讀新聞系三年級,為學校的報刊奔走於雨傘佔領區。他拍了照片,愛上了攝影。

「像我這樣的年輕攝影師,雨傘(運動)在我們心裏種了一根刺,當時我見證了香港人團結努力去爭取一些東西,結果卻未如願,後來當上攝記,看見這個世界發生的東西愈來愈多,社會愈來愈亂。我曾走在大年初一的那個所謂騷亂拍攝,這次在「反送中」又與人們一同吃了百幾粒催淚彈,知道香港人原來從來沒有放棄,所以就算以後我也不想在這些重要的關頭下缺席,我一定要記錄這些事件的真相,保護應該保護的人。」鄭說。

三年前,他只會想捕捉衝突時間的一刻,以為相片只要帶來視覺衝擊便好,但現時他會構思相片中的語境,希望相片能代他說故事,能反映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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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危險也是最接近真相的地方

6.12,是他人生中永誌不忘的日子。這天,下午3時半,他在中信橋上,帶着一個寫有”Press”的頭盔,臉上戴着N95的口罩,口裏緊銜着自己的記者證。當第一枚催淚彈落下來的時候,他毫不猶豫地衝往橋下,夏愨道的的人全往同一方向逃跑,他逆流往白煙的源頭走去。那是最危險,也是最接近真相的地方。

白煙在彈殼裏開始潛發開來。一樣的白煙,熟悉的味道。有人氣憤地說着粗話,有人痛哭,像世界末日已經來到。他有時懷疑自己是否「不幸的使者」。他有時甚至無法分辨,到底是他追着事情跑,還是事情追着他跑。

「我記得在中信橋下來時,我擦身而過了許多人,也撞到了許多焦急想要逃跑的示威者,場面兵慌馬亂,但那時人們仍然刻意開出一條路讓我前行,他們見了我的相機,心底相信我們(記者)可以幫到他們。」一顆顆的催淚彈這時更密更急地擲下來,有的就落在他的腳邊。然而觀景器的真相、相機的重量,逼使他在工作時排除出正常人的情緒。

「好幾次,影完相,眼睛已經被催淚彈薰得張不開,呼吸不了,於是只好退到防線以外,找水沖沖眼,舒服了,又回到最前,再食過(彈),頂不順,又退回來洗眼,再衝出去──這樣來回了至少八、九次,從內心折騰,到後來慢慢習慣,甚至分辨到原來手榴彈扔出去的催淚彈比警察開槍射的催淚彈更刺痛。那時一直來回的跑,衝到前線,會一直提自己一定要拍下真相,因為有種很實在的感覺,知道自己背負了責任,必須要用相機去記錄香港這樣重要的時刻,不可以懦弱,不可以停。」

也不知時間過了多久,夏愨道上的速龍小隊開始清場,他還在中信橋下旁邊拍攝,警方一直推進,他和行家也只好一直隨之後退,當時身邊沒有其他的示威者,但有速龍隊員針對性並近距離地向他噴射胡椒噴霧。「他一邊噴一邊推我出石礐,那個石礐將近兩米高,我的腳差一點就要抽筋,就算我再三強調我是記者,那人還是向我揮下三記警棍。」像前線的示威者,還未來得及叫痛,他的眼睛下一秒已經張不開,更因為被驅趕,他只好跟示威者一樣,一直跑。邊跑邊擔心在兵荒馬亂下遺失了重要的相機和鏡頭。他跑到力寶中心,一停下來,「身體就會開始像火燒一樣,好痛,好熱」。他說:「我不否認當下自己的情緒好差,覺得當下遇到的事已經超出了一個攝影記者的能力,沒有辦法,除了痛,就是想喊。」二十五歲的他,想起四年多前的情景,最後還是不讓自己哭出來。他還有工作要做。

那幾天,跟同事談到發生的事,心情很矛盾,覺得攝影「好無力」,有人告訴他工作要不帶情緒,他告訴自己,他可以用情緒拍下自己的想法。「我一直深信,我們是一個人,之後才是一個攝影師。就好像一些人常常對警察說,請記住你是一個香港人,接着才是一個警察。」

蘇智鑫,28歲,攝影記者,入行6年。

在6月9日至6月16日期間合共在現場拍下約5000張相片。

安全設備:頭盔、眼罩、防毒面罩、螢光背心。

工作設備:相機一部,鏡頭三支,分別為廣角、中距、長焦;補光燈一個。

6月9日的清晨,報館的大半數攝影記者被安排到銅鑼灣、灣仔、金鐘、中環當值,以拍攝當天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遊行。蘇智鑫從早到晚都在人羣裏面。那天香港島上一街都是白衣人,人們在做同一樣的事,撥扇,抹汗,叫口號。正午豔陽高掛,時有毛雨,最高溫度攝氏32度,混在人海中,他被蒸出了一身汗來。直至晚上12時,熱氣退卻,海面吹來涼涼季候風,因明天一早還要拍攝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判刑,蘇智鑫收工下班,走的時候,場面冷靜,黑幕之下,整個公民廣場和天馬公園還是站滿了人,許多都是年青幼嫩、寫着青春的臉孔。

「那天一整晚,我和行家都在等事情爆發。」蘇智鑫回憶道。

職業需要使然,他們大半的工時都花在守候「事情」發生,然而這樣一羣人,當身份回轉成一個普通的香港人時,他們心裏卻不希望流血事件發生在無辜的人身上。

然而,當晚11時,特區政府面對日間大量人民上街,照樣擺出了鐵面不讓的姿態,並宣布二讀草案如期於三日後舉行,示威者起哄,意圖佔領立法會綜合大樓,防暴警察出動,向示威者噴灑胡椒噴霧,同時揮動警棍,更誤傷同胞,警察血流滿臉的相片當晚即時傳遍了整個社交媒體平台,一個電視新聞部攝影師亦受傷了。夜幕下,共有三百多名示威者被揪住,被搜查個人物品,拍下照片,當中年紀最小的,只有十六歲。

6月15日,像一個尋常的炎熱的日子。蘇智鑫這天連續第八日到金鐘工作。

下午6時左右,他在中信橋上守牢太古中心的天台,上面站着一個穿黃色雨衣的人,雨衣背後寫着「林鄭殺港,黑警冷血」。他牢牢看着這個雨衣人兩個小時,從6點多的藍天,一直等到8點許。他看着他脫下黃衣,穿上,又脫下。「當時我以為他不會跌下來,或在跌下來之前,會被人救起。」

守了兩小時,他找公司的坐枱,報告情況,便找車回家走了。走之前,他深信,人不會跌下來的,結果上車不久,就收到坐枱信息:他墮下了。

打電話給警察朋友

6月16日,蘇智鑫休假在家。經過了八天不分晝夜的工作,他終於可以坐下來一邊看新聞遊行直播,一邊回看2014年烏克蘭革命的紀錄片。

「工作過後,我時常會回想6.12的那天,有人衝擊,有警棍,也有催淚彈,大家都好傷感,人人回到家躺在枕頭上一樣睡不好。那套紀錄片令我想到如果香港情況像當時的烏克蘭一樣。」

他自認是一個天生就沒什麼情緒的人,「我覺得記者的身份好重要。我們需要排除一些主觀的情緒。示威者他們帶着情緒而來,他們有他們的理想與目的,警察也一樣,於是兩邊的人都是很主觀的,思考的東西也只能從他們自己的角度出發。只看到自己那邊的東西,看不到外面的東西──而新聞工作者的責任就是什麼都看。所以我們不可以也有主觀的情緒。」他說,這幾天無論在做什麼,他都不斷思考眼前發生什麼事,「只是墜樓那一件事真的令我好難過」。

他打電話給警察朋友,記者和警察,施政者和示威者,在他心中大概沒有一種關係是永遠水火不容的。他在電話裏跟那個當差的朋友說:「如果你要落場,就要專業,千萬別讓情緒上來了,開了槍。因為那一槍,你永遠都收不回來。」

二十六名新聞工作者的濫權指控

香港記者協會後來公開發布聲明,證實於近日反對逃犯移交條例草案示威活動中,共有二十六名新聞工作者指證警務人員損害新聞自由,傷害新聞工作者,當中涉及二十七宗濫權個案,為數最多的個案為「近距離向工作中的記者發射催淚物品」,其次「以盾牌及警棍推撞及驅趕記者,至其無法有效觀察並報導警員清場行動」,當中嚴重者不乏「以警棍追打記者」、「被疑似布袋槍或橡膠子彈射擊而受傷」的個案,同時亦說明警方阻礙新聞採訪,「用強光電筒照射鏡頭,令記者難以拍攝」、「沒有合理理由下搜身,阻礙採訪」等等。

 

黃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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