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700名缺課學童之一 學生自白:無人理睬 在家胡思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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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1700名缺課學童之一 學生自白:無人理睬 在家胡思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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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晉跟其他同齡學生一樣,愛在家打機。
陳晉跟其他同齡學生一樣,愛在家打機。

「我去睇戲啊」,15 歲陳晉(化名)連戲名也沒有說,向父母交代了一兩句便離家了。

「都唔知佢睇咩戲,只知道阿仔想做機師,應該是看有關飛機嘅電影。」臉上安然的陳母,不時替兒子整理掛在大廳的童軍服,制服總是熨得筆直。從家中的日常對話,看不出他的兒子今年有近半個學期缺課。

他的父親陳祥是夜更的士司機,為兒子缺課憂心了兩年,「中一生怎會為學業愛情憂心,當初不知兒子想什麼?」事源兒子陳晉中一與女班長打架,老師罰他小息與午飯時間站立三至四星期;期後兒子與另一男同學追逐,嬉戲時脫男同學的校褲,在成績表記過懲罰,註明原因為「欺凌弱小」。陳晉感到委屈,中一開始不時裝病缺課。

父親陳祥為糊口當夜更的士司機,早上看顧兒子。
父親陳祥為糊口當夜更的士司機,早上看顧兒子。

「開始缺課時,我問兒子:『你又不是女人,為何每個星期也不舒服。』兒子曾經忍不住,在家大喊一句訴冤:『學校都唔係學嘢,日日俾人罰』,我才發現兒子有心事,再不理可能出事。」陳祥自言,並非蠻不講理的家長,小朋友玩耍闖禍總有,但小兒做童軍,從小積極參與義工活動,不相信兒子「欺凌弱小」。於是陳祥向校方理解始末,中一完結時校方向陳父回信交待事件已解決。陳祥批評,校方只與涉事的學生處理,溝通上根本沒有家長的份兒。

兒子被冠上「欺凌弱小」的罪,心中鬱結,到中二未能解開,直至中二下學期(2016/17年度)三月已間斷式長期缺課,四月下旬已完全沒有上學,成績表下學期全缺空,父母急急為他另覓中學。

閒賦在家
易萌生輕生念頭

陳晉在新學校展開新生活,開學兩個星期,記者家訪陳家。陳晉坐下1小時後,開始有條不紊跟向記者訴說當時的心事。他說,缺課最難捱的時候,幸有在童軍認識的朋友。「一直沒有上學,躲在家中,待童軍的朋友下課,我才約他們玩。當然,我沒有說自己無返學。」

陳同學回想五、六月,缺課首數個月,情緒一度低落。「學校好似唔理人。成日諗『點解會咁』『有咩方法解決』….屋企人不在家,好難受……有想過跳樓,看起來好像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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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問他:「你看到新聞,有沒有想想,父母很傷心。」

「只是痛一次…..」

父親陳祥洞悉兒子情緒有問題,不斷跟兒子說:「作為父親,一定撐你。」陳祥強調,不是「盲撐」,兒子做錯一定直斥其非,但他為兒子平反是因為深信兒子只是百厭,並非校方所指的「欺凌弱小」。「我要個仔知,做老豆嘅,為佢據理力爭,唔好諗埋一邊,做人唔好縮!」

陳祥追問教育局校方為何這樣遲才申報缺課,該校向教育局呈報陳晉 6 月開始缺課,陳父質疑校方說謊,亦未有積極為兒子找學校,最終得到童軍與聽障組織雙方為陳晉寫推薦信,終於找到學校重讀中二。

教育局承認
缺學呈報有待改善

上月的山景雙屍案,揭發隱閉家庭中的 15 歲少年由小學開始缺課,上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中,教育局首次承認跟進 5 年間沒有發出入學令,最終因聯絡不到家長,2012 年年中已停止跟進。

兒子缺課期間在童軍積極考章,陳祥予以鼓勵。
兒子缺課期間在童軍積極考章,陳祥予以鼓勵。

學生自殺有上升的趨勢,根據教育局去年的報告,38 宗中、小學學生,33 宗大專學生自殺個案。 根據死因裁判法庭提供的資料,在2016年間發生的24歲或以下的青少年自殺個案有69宗。2017 年至今,記者根據傳媒報道的學生自殺個案約 20 宗。

教育局就陳晉同學的個案回覆本刊,教育局發言人指,有關學生由本年二、三月開始出現不定期上課的情況,但沒有連續缺課七天,其後開始長期缺課。就該學生的缺課情況,學校一直與家長保持聯絡,並安排學校社工跟進及提供輔導,以協助該學生盡快重返校園。

本局確認學校在呈報缺課個案方面,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並已提醒學校必須按規定在學生連續缺課的第七天向本局申報缺課個案。

教育局又透露,過去三個學年,15 歲以下的小學和初中缺課學生及高中缺課(連續七天或以上)學生人數如下:

學年 小學及初中缺課學生人數(15歲以下)
2013/14 1600
2014/15 1600
2015/16 1700

教育局失去監察的角色

就着學校超過七天才向教育局申報的情況,教協會長馮偉華稱懲處的機制含糊,可能只是警告︰「會不會有實質的懲處,未必會去到很大,除非是犯上嚴重的錯誤。」根據教育局《確保學生接受教育的權利》的文件中,教育局只提及「學校應嚴格遵守有關的申報規定 ,否則便須作出解釋和採取補救行動。」

對於輟學個案的處理,對於 15 歲以下學生的輟學個案,教育局的機制是傾向懲處家長,在接獲申報後的第二個月底開始,局方應該每個月向家長發出警告信。而《教育條例》第 279 章第 78 條規定,「任何家長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守入學令 (或不時經更改的該命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 3 個月。」

陳晉談起缺課的事,顯得有點緊張。
陳晉談起缺課的事,顯得有點緊張。

馮偉華指出,近年因為教育局推行「優化學校投訴管理計劃」,除了嚴重的失誤事件及涉及《教育條例》的投訴,教育局不再介入校內日常運作及內部事務投訴的調查,讓學校及家長自行處理。馮偉華說,這讓教育局失去了「一個第三者、監察者、仲裁的角色,教育局失去了一個要介入的責任。」這些措施,甚至會令家長覺得求助無門,「會令到家長累積了一些覺得投訴都無用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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