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淚彈射入新屋 抹牆兩次仍有致敏CS殘留 布料至少手洗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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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淚煙後遺

催淚彈射入新屋 抹牆兩次仍有致敏CS殘留 布料至少手洗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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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柯士甸路豐樂大廈。11月13日,沙田竹林閣。10月28日,屯門逸生閣。10月27日,油麻地藥房。10月1日,尖沙咀民居。8月12日,太古港鐵站外。8月11日,葵芳站內。

以上地點,都曾經有催淚煙攻入室內,甚至有催淚彈直接射入室內。

無論是製造商的規格說明書,還是催淚彈殼的表面,都有警告字句,提醒使用者不能於室內發放。毒理專家和聯合國都出面警告了,然後,警方還是置之不理,一錯再錯,至少錯了七次。

5樓客廳的飛來橫禍

街外傳來嘈雜聲。晚上9時多,鄭先生和鄭太太本來在客廳吃晚飯,想起睡房對着沙田源禾路十字路口,擔心樓下會發生衝突。家住5樓,警方又再發射催淚彈的話,煙霧一定會飄進屋內,他們想去看看窗戶有沒有關好。

一揭開牀頭的窗簾,原本在掃射的大光燈突然照向他們。未幾,又迎來第二下照射。

「嘭」一聲,二人身旁的玻璃窗碎掉,隨之而來是不斷噴射的白煙。

刺鼻,張不開眼,一秒之間,生理反應告訴他們,打碎玻璃的是催淚彈。二人慌忙衝出睡房,鄭太太很快找到外科口罩,手忙腳亂戴上,還想再找生理鹽水之際,鄭先生急說:「快啲走啦,白煙出到嚟喇!」他關上房門,一手抄起同樣慌張的唐狗,與太太奪門而出。

鄭氏夫婦打開窗簾,隨即被防暴警察在樓下用大光燈照射。大光燈第二次掃到他們的時候,玻璃隨即被催淚彈擊碎。
鄭氏夫婦打開窗簾,隨即被防暴警察在樓下用大光燈照射。大光燈第二次掃到他們的時候,玻璃隨即被催淚彈擊碎。

化學氣體下的殘羹剩飯

相信那是他們人生中坐過最漫長的一程電梯:空氣之中充滿咳嗽、鼻水、眼淚。逃出電梯門,管理員和跑完步回家的街坊隨即用清水為他們沖洗。半小時後,現場記者要求二人重新回到5樓。步出肇事樓層電梯,塑膠燃燒味撲鼻而來,那是一種聞過一次就會永遠記住的氣味。

門沒有鎖,鄭先生的鎖匙、電話和錢包都安安靜靜躺在睡房。不知道是錯覺還是別的,鄭太太在暖黃的燈光下,恍惚還看見薄薄一層白霧。帶着我入房,他們才發現,射偏一點的話,應該就會直射二人正面。彈頭最後擊中牀頭板,滾過小熊維尼那隻小豬,才停在窗台邊。

擾攘一輪,二人終於重回飯桌。碟上還有兩隻雞翼、幾條菜和一大碗粟米湯,幸好開了的紅酒已經快要喝完。他們決定另找地方過夜,擔心剩菜惹來鼠蟻,倒掉後還是將不知怎樣清洗的碗碟留在飯桌。

「打開房門你就知!」

翌日,與記者見面之前,二人都要看醫生。鄭先生仍然頭痛,因為有氣管敏感,咳嗽持續一夜,加上不時流眼水,護士要再次幫他洗眼。鄭太太的癥狀類似傷風,醫生給她開了氣管擴張藥物。

登門採訪,打開門一看,兩人明明「安坐」家中,卻戴上口罩,如臨大敵。我索鼻一聞,客廳好像沒有什麼氣味。「打開房門你就知!」鄭先生苦笑。一開門,我認錯。

催淚彈頭仍然留在牀頭板後方,攝影師拿開蓋着彈頭的膠盒後,難聞味道撲鼻而來。
催淚彈頭仍然留在牀頭板後方,攝影師拿開蓋着彈頭的膠盒後,難聞味道撲鼻而來。

現場採訪,鄭先生不得不一直忍着氣,小口小口呼吸。吸太大口氣的話,氣管敏感,咳嗽就不能遏止。好幾次,我見他都在想要咳嗽的邊緣徘徊,只是硬生生地忍了下去,想是為了避免破壞攝錄時收音。整個家一片狼藉,心情惶恐慌亂,二人仍然願意跑回現場接受訪問,是希望政府和大眾正視問題。「我們只是打開窗簾望兩眼,接着就有粒催淚彈射爆玻璃。」鄭先生說。

他們無奈之餘,夾雜憤怒。「驚就唔好出街!」無論是報案中心的接線生,還是街頭上的警察,都曾經理所當然地這樣回覆市民。然而,鄭氏夫婦偏偏是在理應最安全的家,遇上最不應該出現的催淚彈。「我們只是在家中吃飯……原來即使沒有上街抗爭,也不代表不會受催淚煙影響。」她說。

化驗結果 枕頭套屬重災區

採訪當日,是事發之後二十小時。一隊由數十名化學工程專業背景人士組成的「化學工程師團隊」派人上門,分別在睡房的牆壁和枕頭套上採樣。他們取樣的對象是來自催淚煙的致敏殘留物質CS,但需要CS標準物作對比。不過,由於CS屬於戰略物品,需要先得到相關文件許可才能取得化驗所需的標準物,所以記者與團隊幾經偵查,最後才能在歐洲找到能夠化驗CS的實驗室。

事發時,彈頭跌落的牀頭旁邊有一部抽濕機。化驗結果顯示,即使該抽濕機當時沒有運作,催淚煙一樣會從出風口攻入機身,而且隔塵網的CS殘留量高達15 mg/kg,至於牀上的枕頭套,更驗出CS殘留量29mg/kg。專家指出,CS殘留量達到0.1mg/kg已足以致敏,換言之,隔塵網的殘留量比致敏分量高出150倍,枕頭套的殘留量更高出致敏分量接近300倍。假設揚起枕頭套會揚起十分之一的殘留CS,那麼,揚起的粉末相信會高於空氣致敏濃度(0.004mg/m³)。

化學工程師團隊化驗後發現,抹牆兩次都未能完全抹走催淚煙殘留物CS。
化學工程師團隊化驗後發現,抹牆兩次都未能完全抹走催淚煙殘留物CS。

貼士:怎樣有效去除大部分CS

CS粉末不溶於水,如果只是用清水清洗枕頭套,根本無法完全清除。為了展現如何清除CS更有效,團隊進行了以下實驗。他們分別採用了碧蓮預潔液、洗衣粉和0.5%梳打粉,程序是先手洗一次,再過水兩次。結果:預潔液去除率為四成,洗衣粉和梳打粉的去除率較高,為六成。換言之,用洗衣粉或梳打粉清洗的話,按照上次洗衣程序洗四次,就可以去除97%的CS,洗五次就才可以去除99%的CS。團隊相信,如果改用洗衣機而不是手洗的話,清洗效率有可能會比手洗高一點。

化驗牆壁出現滑鐵盧

枕頭套是布料,可以完完全全地清洗。然而,要清潔牆壁總不可能整幅牆剷起,只能用布抹。化學工程師團隊將牆壁分成一格格,分別用清水、75%酒精和0.5%梳打粉和取樣紗布,在不同格內抹兩次。結果,抹了兩次都不見顯成效,仍然抹到0.3至0.4mcg(1mg = 1000mcg)的CS。牆壁上的殘留量比枕頭套少,但是,不幸的是,原來單靠用布抹,是無法有效去除黏附於物質表面的CS。

到底要抹幾多次才能完全清除CS?他們也不知道。因為他們本來以為,抹兩次,至少應該能去除一定比例的CS分量,接着就可以推算抹了多少次可清除多少比例。化驗結果顯示室內牆壁上的CS「不動如山」,實在叫團隊始料不及。

事隔十六天,團隊再次上門在同樣的牆壁採樣。萬幸的是,儘管布抹無效,但是牆壁經過多天日照,加上房內有開窗通風,結果顯示,牆壁上再沒有CS殘留。不過,團隊認為,室內一些較隱蔽的地方,例如地板的縫隙,日照不到,風吹不到,CS依然有可能長期殘留。

始終是一種化學武器

化學工程師團隊代表李浩基認為,催淚彈始終是一種化學武器。假如戶主皮膚或氣管容易敏感,他並不建議對方繼續居住在受催淚煙污染的地方。

試想想,夜裏,你躺上睡牀,閉上眼,鼻端老是覺得自己聞到催淚煙。突然,背脊有點痕癢,你轉念就想:是否有殘留的CS不知從哪裏滲入新買的牀褥和牀架?過了不知多久,有一天,你忽然頭痛和喉嚨痛,然後,第一反應不是覺得自己患上感冒,而是懷疑自己因為CS而出現敏感癥狀。

提心吊膽,這樣的日子,如何過下去?

催淚彈入屋後翌日,二人依然有身體不適,需要看醫生。
催淚彈入屋後翌日,二人依然有身體不適,需要看醫生。

等待化驗結果這個多月,鄭先生和鄭太太並沒有閒着。衣架上,掛了十件八件衣物;睡房的地櫃頂,放滿鄭太太的化妝品和香水─這些日用品,通通都不能再用。最近,二人正考慮另覓租盤,畢竟他們還養了一隻唐狗,牠才是每天要和地板「親密接觸」的受害者。

新屋變「煙屋」 城市變「煙市」

鄭氏夫婦在9月搬進新屋,租約才開始兩個月,誰會料到新屋變成「煙屋」。「說到底,我們根本不知道怎樣做才能做到百分之一百乾淨,實在沒有信心住下去,始終身體健康比較重要。」鄭先生有氣管敏感,幾次回到屋內都忍不住咳嗽。「如果有選擇,我們也不想住在一個受催淚煙污染的地方。」

過去半年,警方發射接近一萬六千枚催淚彈。污染,早已圍城。

警方過去使用催淚彈的時候,至少曾有七次將催淚彈射入室內。其中一次,是在10月28日,防暴警察上車之後,打開尾門發射兩粒催淚彈,其中一粒的拋物線,剛好落在一間藥房門口的貨架。

記者到訪時,已經是事發後第三日。店主胡先生正在用抹布清潔一個個清空了的藥材桶,他棄掉了總值1萬多元的花旗參和高麗參。店面其他有包裝的藥物,都要逐包逐盒用布抹,由店外一直抹到店內。他有請人清潔冷氣機和隔塵網,但是店內依然要開風扇對流空氣。「不拉開閘的話,根本吹不走催淚煙氣味。」

催淚彈射入藥房,店主清潔了三日,棄掉萬元人參,警方只派員說了一句「唔好意思」。
催淚彈射入藥房,店主清潔了三日,棄掉萬元人參,警方只派員說了一句「唔好意思」。

落閘稍遲 萬元人參報銷

平日有示威遊行,藥房都會照常營業,直到離遠見到有水炮車駛至,或者有防暴警察舉黑旗,胡先生才會落閘。那一晚,或許就是落閘落得遲了一點點。

事發後,有四個便衣警員曾到訪藥房。記者問:他們來說對不起嗎?「唔係對唔住呀,係唔好意思唧。」店主說:「有什麼辦法?催淚彈已射了進來,我唯一可以做的只是清潔。」

問題是,清潔後就真的代表安全嗎?城市大學化學系教授林漢華擔心,不少藥盒都是用紙製包裝,質地粗糙,容易埋藏CS粉末。林漢華認為,最保險的做法應該是棄掉所有貨物,假如之後有人要拆開包裝食藥,很難估計他的手指會否沾上殘留的CS,進食後令身體不適。「單靠抹布清潔,其實並不安全,始終都是受了化學武器污染。」

事主索賠好比翻山越嶺

催淚彈,是一種化學武器,早於1997年被禁止在戰場上使用。化學工程師團隊在9月發表的研究報告顯示,催淚煙內的主要化學物CS,可以在室外環境殘留至少廿一日。然而,各國政府以「人羣管制」之名,催淚彈就變成「非致命武器」,可用作防暴,「驅散人羣、維持秩序」。由始至終,何時、何地、如何使用催淚彈,都是警方決定。除了講一句「唔好意思」之外,警方和政府是否還有更多實事可做?

事發後兩日,記者陪同鄭氏夫婦去沙田警署報案。因為有區議員先打了招呼,警署內有一位行政及支援隊主管接待他們,然後才由中年副值日官接手。他看上去不像防暴警般「嚴陣以待」,說話及態度反而帶點傳統官僚意味。

鄭太太覆述事發經過的時候,副值日官只是用紙筆記下事發日期,以及他們當下想到要賠償的事項。或許是他記性好,很多細節似乎都不需要記下,也沒有什麼要追問。「清唔清楚先?明唔明白先?」每三五句話他就會講一次,我不知道這是口頭禪,還是他因為不自在而不自覺重複。他像錄音機一樣,專業地告訴鄭太太可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警方追討賠償。假如索償費用超過7萬5000元,就需要聘用律師,經由民事訴訟索償。

充滿催淚煙殘留物的睡房,看上去卻「正常不過」。
充滿催淚煙殘留物的睡房,看上去卻「正常不過」。

鄭太太聽說警隊設有「特惠賠償金」,例如警方有行動要入屋爆門,賠償金可以支付換鎖換門的費用。在鄭太太追問之下,副值日官承認隊內設有「特惠賠償金」,但是他表示金額較少,建議鄭太太還是經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較為恰當。

「那一刻,我覺得警方的態度就好像,你想索償就去提告啦。」明明損毀是由警方造成,明明鄭氏二人才是受害者,要得到合理賠償,最大的責任居然落在追討者身上。為表公正,事主需要找公證行審核索償事項,至於公證行清單,警方是不會為事主提供的。

最痛苦是無限期的等待

我陪着他們坐在公園找電話,問朋友,這邊廂問完價,那邊廂又建議要找專家建議。畢竟,催淚彈射入民居並非日日新鮮,對於不可見的損毀要如何處理,顧問們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費神四小時,沒有任何定論。最後,還是要找立法會議員幫忙。

「我們的家被迫封印了。」因為未有明確的索償方向,又不知道如何配合化驗,他們一直不敢移動屋內物件,當晚用的碗碟仍然放在飯桌,佈滿乾掉的油漬。「整個過程,最痛苦是無限期的等待。」

鄭氏夫婦,還有許多許多香港人,都在經歷這種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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