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er life是……
其實,首先,什麼是”finer”?字典的官方解說:”greater in quality or excellence”,英漢字典還說是「只有行家才能領悟和欣賞到的某些方面或細節」。
行家才能領悟和欣賞的,更優越的質量,或更優秀的某些細節。《論語.鄉黨》:「食不厭精,膾不厭細」,是孔子講述他對飲食的標準,未嘗不是對更優質生活的高度要求。着眼處包括「領悟」、「欣賞」和「細節」。
好生活的行家。向他/她們參考,準沒錯。
然後發現,很多活得精采的人,都是”a good sport”,很現代的英文用語。和母語是英文的好友們傾談,會說到誰是或不是”good sport”,大家自然明白,不解釋。如果要正解,Urban dictionary說是:”A person who plays fair, accepts both victory and defeat, and remains amiable”,又或者”can accept being the butt of a joke”。在比賽中,落得場玩必公正公平,不論勝負都保持風度,友善可親;也可以接受自己是被取笑的對象。
簡言之:好玩,又玩得。(勝驕敗餒唔輸得奸茅者唔慌好玩,唔講得笑又點會玩得)。
至於非正解方面,事實是好生活行家都愛運動,至少愛看球賽或多數自己熱愛玩一種或以上的體育運動。
海明威又打拳又釣魚又打獵又揸飛機,卡繆熱愛足球人盡皆知,他說”All that I know most surely about morality and obligations, I owe to football”,詩人Vladimir Nabokov愛足球、網球,曾在柏林教授此二運動,更說足球是他的「一生摯愛」,幾近狂戀 “I was crazy about goal keeping… Aloof, solitary, impassive, the crack goalie is followed by entranced small boys”,浪漫詩人拜倫深愛而且精於游泳、劍擊、木球,Virginia Woolf則是木球精,她爸爸Sir Leslie Stephen說,每天黃昏她都打得很開心。
對於足球,卡繆的說法,Nabokov的情意,完全體現了我對運動的感知。我愛跑步、羽毛球、網球及籃球,在其他運動之上,我中學沒有網球隊,上述其餘三項,我都是校隊,都是一往情深的愛上。我不跑馬拉松,冇興趣,我跑短跑,很個人的運動,像羽毛球、網球的單打比賽,一個人在場上:孤軍、悍然、篤定,如Nabokov所言;但很多關於道德品格和紀律道義之事,是運動讓我明白的,如卡繆說。羣體的球賽,有更多的合作性和自我修練,ego之馴化煉成,放諸生活有益身心,對人對事甚至有啟發性及反省,可保健強身抗逆,令你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籃球巨星米高佐敦,一直在球場飛揚壯麗地示範對籃球的熱愛。「籃球是我的一切,我的庇護所,每次我需要慰藉和平靜就去的地方,它一直充滿着劇痛、最深的滿足和喜悅,我和它的關係與時並長,帶給我對球賽最高的尊重和最深的愛」。他的著作《I Can’t Accept Not Trying: Michael Jordan on the Pursuit of Excellence》, 不是告訴你他有多勁,是他一直有多努力,一直相信需要「不計成敗的進取」和「就算會痛的無懼」。進取(aggressive)很多人都會,但有些人是贏面高才進取,他,球隊大比數大落後勝算渺茫,仍勇往。無懼(fearless)很多人都想,但同時怕痛會縮,他明知粉身碎骨也要自己奮戰至最後一秒、付出僅餘的一滴。
原來,最大的動力,不是勝利,不是勇往不是無懼,是無悔。你不必是體育明星、健將,但要用運動員精神來活。佐敦說,如果我付出了最好仍然不夠好,至少他日回望時不會怪自己因窩囊沒去嘗試,試過、努力過,無愧無悔。
Finer life是:Be a good sport。 是生活態度,一方面”in search of personal excellence”,一方面修身克己,成和敗努力嘗試,衰咗唔使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