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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房子就是一個目的地,當人們走進自己的家屋時,就已經扺達了目的地;當人們離開它時,就需要再尋找一個新的歸屬。個人擁有的房子並無法構成他的家鄉,不過,家鄉如果沒有個人所屬的房子,便只是一個空洞的概念。」
捷徒照着書所印刷的一字一句的讀。在新的一年,他在離開家鄉的旅途之中,漸漸他發覺,對這旅途的認知,他越來越模糊了。因為以離開家鄉為原則的旅途,遲早都會消耗旅途的意義。你每遠離家鄉一步,家鄉都會在你腳下逐點消失。重點不是改變,而是在必要的改變裏,你已失去了同步改變的節奏。於是你永遠回不去了。家鄉消失,你在遠方看到什麼,也只是提醒你已失去的種種。因為當初你不知道擁有什麼,你也無從預先藏好。「精神和權力是彼此對立的概念,」他讀到這句。
捷徒住過487間旅館房間後,終於回到了他小時候的房間。他從沒有想過可以回來,即使他偶然地回到這城巿,開始時也沒打算回到自己曾居住15年的區域。但他在共享住宅的手機應用程式中,卻找到自己住過的那個單位。他記得窗外的景色,以及牆身不自然的建築角度。他沒有考慮就租下了單位,讓他可以留住到離開這城巿。本來在工作後,他打算多留三天到處逛逛,但結果他幾乎都只留在這單位中,連進食都只點外賣。在外賣的手機點餐程式中,除了連鎖的快餐店外,沒一家餐廳是他當年吃過的。
他一直只在快餐店買餐。送餐來的都是年輕人,與當年的他並無二致。除了吃喝,他就在發呆和閱讀。只要打開電腦,他就能進入另一世界,可以瞬間得到任何資訊,看到不同的光景,但他回到了那住過十五年的家,那已成了旅館,一個半家的所在。他是一個已經失去家的人嗎?他自己倒這樣認為。「家鄉不是一個是什麼的地方,而是一個不是什麼的地方。」這時候他讀到這一段。
(隔周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