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本屆立法會首次否決政府法案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觸礁 無法通過 岑子杰表失望 冀政府盡快填補法律漏洞 廖長江提醒性小眾群體「不要過分挑戰香港社會底線及主流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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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本屆立法會首次否決政府法案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觸礁 無法通過 岑子杰表失望 冀政府盡快填補法律漏洞 廖長江提醒性小眾群體「不要過分挑戰香港社會底線及主流價值觀」

11.09.2025
明報資料室

政府因應岑子杰司法覆核案裁決而提交的《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昨日在立法會二讀表決中未能通過。該草案最終以14票贊成、71票反對、1票棄權遭否決,成為本屆立法會首個被否决的政府法案。

岑子杰表示,得悉結果後心情複雜。他坦言感到失望,但同時對結果並不意外。他今早(十一日)在電台節目中指,如果大眾在同志議題上仍有爭議,現階段未適合推出法案亦無可奈何,但因終審法院裁定政府需制定替代框架,希望政府會盡快填補法治漏洞。

岑子杰:咁不如如唔好食嘢

他續指,有關方案並不是要令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是令同志伴侶可有平等權利,形容是「仿鮑魚」,不是「真鮑魚」,但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這是「今日食仿飽,聽日就食真飽」,換言之,今日通過法案,明日便會合法化同性婚姻,「咁不如唔好食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亦對表決結果表示失望,但認為否決草案不會衝擊法治。局方將與律政司研究下一步工作,惟現階段未有具體計劃及時間表。鑑於社會仍未達成共識,政府不擬向終審法院申請延期。
二○二三年,岑子杰就香港未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裁定其部分勝訴,要求政府兩年内設立法律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政府遂於今年7月16日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建議容許已在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於香港登記,並享有醫療決策、探視權及身後事處理等權利。
表決結果顯示,14張贊成票來自7名身兼行會成員的議員、新民黨成員、選委界謝偉俊及建測規園界謝偉銓。有議員則「轉軚」:選委界江玉歡由支持轉為棄權,強調並非「騎牆」,認為須待社會共識更明確再作討論;身兼社聯主席及牧師的選委界議員管浩鳴則由棄權轉為反對,稱經考慮宗教界意見後決定明確表態。

廖長江:不要過分挑戰香港社會底線

行政會議成員兼立法會議員廖長江是少數支持草案議員,形容草案已是「最低消費」,能合理平衡社會意見與整體利益,不過,他在會上表示,憂慮通過後或引發同性伴侶收養權等「更激進訴求」,提醒性小眾群體「不要過分挑戰香港社會底線及主流價值觀」。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稱該黨堅決反對草案,形容草案「勢必顛覆」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傳統價值「失守淪陷」。他認為,立法會有責任把關核心家庭價值,對於法院判決「並非照單全收」。
性小眾團體「萌家香港」認為,訂立保障小眾的法例難以亦不必取得完全共識,他們指出,這僅是一個基本草案,連一個基本的草案都被否決,讓人憂慮香港法治能否與國際接軌,他們亦擔憂行政與立法機關未來如何履行法律責任。團體稱,下屆立法會仍須面對同一議題,冀政府及立法會議員廣泛蒐集意見,並通過更為完善的草案。

立法會現有89名議員投票結果如下:

支持14票:(新民黨成員) 葉劉淑儀、黎棟國、容海恩、李梓敬、陳家珮、何敬康。(行會成員) 林健鋒、廖長江、陳健波、劉業強、陳克勤、張宇人。 (建測規園界) 謝偉銓。(選委界) 謝偉俊。

棄權1票:(選委界) 江玉歡。

反對71票:(選委界) 馬逢國、何君堯、李浩然、吳傑莊、周文港、林順潮、林筱魯、洪雯、梁毓偉、陳月明、陳沛良、陳曼琪、陳紹雄、陳凱欣、管浩鳴、鄧飛、劉智鵬、簡慧敏、譚岳衡、蘇長荣、尚海龍、黃錦輝。(民建聯) 周浩鼎、陳勇、陳恒鑌、陳學鋒、何俊賢、葛珮帆、劉國勳、鄭泳舜、李世榮、林琳、梁熙、陳仲尼、郭玲麗、黃英豪、黃俊碩、顏汶羽、陳永光。(工聯會) 黃國、郭偉強、陸頌雄、鄧家彪、梁子穎、陳穎欣。(經民聯) 梁美芬、盧偉國、吳永嘉、陳祖恒、陸瀚民。(政團「A4」) 林素蔚、梁文廣、張欣宇、楊永杰。(自由黨) 邵家輝、易志明、李鎮強。(勞聯) 周小松、林振昇。(實政圓桌) 田北辰。(法律界) 林新強。(商界三) 嚴剛。 (金融界) 陳振英。(金融服務界) 李惟宏。(教育界) 朱國強。(社福界) 狄志遠。(醫衛界) 林哲玄。(科創界) 邱達根。(旅遊界) 姚柏良。(體演文出界) 霍啟剛。(地產界) 龍漢標。

沒有投票1票:(主席按慣例不作投票) 梁君彥。

缺席2票: (民建聯) 李慧琼。(行會成員) 吳秋北。

(補遺:第七屆立法會議席原為90席,來自選委界的黃元山於二○二二年12月27日辭去立法會議員,加入政府班子,任特首政策組組長,席位懸空而未作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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