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楓專訪】廿一歲離家出走追求夢想 胡楓一片成名

「當年爸爸非常反對我進娛樂圈,他認為我想入行,是因為好食懶飛不務正業,我和他大吵了一頓,為了追夢決定離家出走。」八十九歲的修哥胡楓,回想少年輕狂的歳月不禁莞爾,不明白當時何來的勇氣?身為胡家長子,從小聽教聽話,為了夢想竟然做出大逆不道的決定。


二十一歲那年,胡楓在報章看到大成電影公司招考演員,還註明有機會做男女主角,他本着試試無妨的心態,瞞着所有人寫信應徵;胡家從阿爺時代就經營古董生意,爺爺一心希望他繼承家業,修哥說:「阿爺在廣州、香港都有生意,我媽媽在香港懷孕時,阿爺要她去廣州生我,希望讓鄕親父老知道胡家有後,所以我在廣州出生,擺完满月酒見過長輩和古董界同行,媽媽才帶我回香港,再擺多一次滿月酒,我的出生已經注定要繼承祖業。」

修哥在香港成長、讀書,中學畢業開始踏足商界,「爸爸有位上海好友,在雲咸街開古董店,他特地拜託對方讓我在店內學師,和其他三位師兄弟,住在宿舍每天除了學做生意,還要負責打掃清潔,當時才二十歳有點不忿氣,明明去學做生意,卻要我打地蠟做清潔。」古董店做學徒的生活,對修哥來說沉悶又無聊,寫信應徵只不過當開眼界,收到面試通知向老闆請假,也不好意思說去面試。」

面試那天是周日,現場有二、三十名男女,每人獲派一份對白和一個編號,「我是編號一,讀熟對白後和二號演對手戲,考官叫二號離開後,又輪到三號和我對戲,每對一次戲就有一個人離開,從早上面試到晚上,走了一半人時,我開始覺得自己可能有機會。」最後老闆叫他星期三回公司簽約,後來聽說當時公司收到數千份應徴信,能脫穎而出令他覺得很幸運,鼓起勇氣回家向爸爸表示,已經獲電影公司取錄,不想做生意要做演員,結果兩父子大吵一場,爸爸被激到紮紮跳,他也一怒離家出走,「從小到大我都很聽話,根本沒有想過會離家出走,也不知道可以走到那裏?只好坦白和老闆說為了入行,離家出走不知道去那裏?老闆二話不說收留我,安排我住在金陵戲院樓上的員工宿舍,總算解決了住的問題。」


二十一歲的修哥,簽下為期三年半的演員合約,首年每月人工二百元,次年三百元,第三年加到四百元,最後半年每月五百元,除了每月有固定酬勞外,每拍一部電影另有三百元津貼,還有一百五十元服裝津貼,這份合約在五十年代來說,已經是新人中的頂級待遇;更令人艷羨的是,公司為他安排的第一部電影,女主角是當時紅到發紫的「花旦王」芳艷芬,修哥一炮而紅,他拿出手機讓大家看一段片,正是他和芳姐合演的《男人心》,「這段片,是我第一次進片廠,拍的第一個鏡頭,和芳姐演對手戲講的第一句對白,雖然戲中看不出來,但當時我很緊張,難得芳姐沒有嫌我是新人,波叔梁醒波、鄭碧影等前輩,也對我非常照顧。」

修哥一夜成名在影壇走紅,父親也默默關注忤逆兒子的走勢,當時趕戲辛苦捱病了,他打電話叫媽媽幫忙煲藥,煲好趁下午爸爸出舖頭時,偷偷回家飲藥,「我刻意避開和爸爸見面,可是回到家卻看到爸爸,他是思想傳統的大男人,當時沒有和我說話,媽媽說我在外面住沒有湯水,搞到捱壞身體,不如搬回家,我看爸爸沒有反對,自從在外面住又冇啖好食,所以靜靜執包袱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