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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麗盈專訪1】十幾歲做歌手月入過萬 做樂壇新人借錢做生活費

本地
2022.05.03
撰文:王志強攝影:伍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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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宵大廈2》裏有位惡師奶,眼利又熟悉八十年代廣東歌的觀眾認出,她是歌手方麗盈,她擁有卡拉OK hit歌《傷感雨天》,當年熱爆K場,由於方麗盈聲線像徐小鳳、梅艷芳般沉厚,《傷感雨天》至今仍是HiFi發燒友測試低音的金曲,是流行經典。

方麗盈當年瘦削,現在身形圓潤,很多人認不出她,不過一對鳳眼是標誌,仍算易認。這位one hit wonder歌手近年做了特約演員,在《愛‧回家之開心速遞》中演「肥媽」,與陸浩明一起主持《買平DD》,令觀眾捧腹。

方麗盈可以唱傷感歌曲,亦可以做搞笑演員,這天替她拍照時,她表情動作多多,一下子將腳遞上椅背壓腿,這是多年在歌廳夜場表演訓練而來的娛賓能力,她十四歲,就可以司儀唱歌一腳踢。

「我是天涯歌女。」這是她的口頭禪,她出過唱片,有幾年轉行做保險、地產經紀,近年兼職做特約演員,因疫情無法出埠登台,又做回保險,與做生意的圈外男友互相扶持共度難關,她的人生不是愁看傷感雨天,而是努力奮鬥打出一片天。

十四歲開始做「替工」

方麗盈最為樂迷認識那年,是八八年推出第一張大碟《傷感雨天》,那時她只有十多歲,之前,她一直是做「替工」的歌手。

她的母親是餐廳歌手,姊姊方玲玲比她早開始唱歌,方麗盈就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我和姊姊有點像梅艷芳兩姊妹,跟着家人出來。」

當時她住紅磡,媽媽接了樓下餐廳的唱歌工作,方麗盈第一次有收入的唱歌,是做替工。「開頭都是阿媽俾錢我的,她見到我可以做埋司儀,又應付到客人和歌手,她沒有到,我換晒衫、化晒妝,阿媽給我一百元,那時我十四歲,一百元等於現在一千元。」

後來母親接了大嶼山梅窩一間餐廳的表演,她放假入去。「趁未有人寫低key練歌,開始唱得有板有眼,有人請我做替工,港九新界都去勻,元朗去完,去大埔,大埔去完又返出來九龍,接着去元朗屯門,我都試過。」

由十四歲到十七歲,她用「替工」來形容這段唱歌職業生涯,替駐唱歌手放假時「攝期」。她身形高大,十五歲已有五呎八吋半,站上台有壓台感,離遠都看到,是優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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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樂壇新人開支大

方麗盈亦參加過新秀,但入不到決賽。「我到澳門登台,多得尹光哥介紹,回港立即去面試,那天下大雨,我專誠找人化妝整頭,但落雨令個頭濕晒塌晒,我記得黎小田面試,我揀了唱林憶蓮《激情》,但沒有MMO伴奏,只可清唱,加上化妝過濃,不懂打扮,髮型太『撈味』,像趙薇在《少林足球》中的樣子,不切合年紀,入不到圍,當吸收經驗。」

不過她非常勤力,一晚唱四set,百多元一set,一天有五、六百元,月薪過萬,收入相當不錯,當時打工仔平均工資四、五千元。

她另一優點是抵得諗,別人不肯唱的時段她都肯唱,就在尖沙咀美麗華地庫的歌廳,凌晨三點唱歌時,被永恆唱片公司負責人看中,簽約成為歌手,於是有《傷感雨天》的出現。「是同屬永恆的張偉文聽到這首歌,向公司推薦的,因此我很感謝張偉文。」

與她同年的新人有草蜢、許志安等,當時已是寶麗金、華星等當道的年代,她覺得做新人歌手最難的是包裝。「一來我們是細公司,二來經濟能力不好,我只能做一、兩套衫,很多謝替我做衫的時裝店肯借衫給我,可能我身形高大,他們借男裝給我,我才有衫替換,出鏡和拍MV不可以次次一樣。」

做新人開支大,她那張唱片銷量能否抵銷到開支?「當然cover唔到,我那個年代一張唱片零售價廿八至三十元,批發價二十至廿二元,歌手只佔幾個巴仙,那時我賣不到金唱片(二萬五千張),我記得向唱片公司借了預支費用,靠我之後出去接騷,抵銷開支和生活,我家裏多人,開支比較大,生活不太容易,幸好我之前做『替工』,接很多餐廳酒廊唱歌,儲起來積蓄慢慢搣,那時有了少許知名度,出入要搭的士,真的不容易。」

貼錢出碟做歌手,這個現象早在方麗盈那個年代已出現。

場地:寬巷子 @ 海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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