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炎亞綸性騷案2罪被起訴。

宥勝今日亦被台北地檢署起訴。
炎亞綸今年6月被網紅「耀樂」指控,涉嫌在他未成年時偷拍不雅影片並外流至網絡。台北士林地檢署今日完成調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意圖散布而持有性影像影片2罪起訴,據知若罪成合共最高刑罰可判囚10年;至於性侵指控則因罪嫌不足不提起訴。

炎亞綸聲明。
至於宥勝於今年6月被指曾對女性工作人員做出舔耳、解內衣、環抱及揉胸等舉動,雖然受害的3名女子不願提告,但案件經市民向台中地檢署告發,再轉到台北地檢署查辦,檢方認定他涉嫌對其中1名被害女子強制猥褻,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對於宥勝被起訴一事,其經理人表示:「目前都不對外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