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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伊琪專訪】12歲參加《聲寶之夜》 夜總會登台做廁所歌手 方伊琪憑記者穿針引線拍劇

本地
2021.10.02
撰文:嘉栢攝影:伍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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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伊琪自覺很幸運,工作長做長有,一生也沒遇到太大的逆境,也有一個美滿的家庭。

方伊琪方E)小學三年級投考小演員,十二歲跟隨家姊參加港台舉辦的歌唱比賽,十四歲在無綫《聲寶之夜》獲三盞燈的佳績並得到評判讚賞,其後跟隨上海名歌星張伊文學唱歌,並在夜總會由替工歌手做起,小小年紀入行目標非常清晰。「自小學開始,我跟隨姑媽一家生活,因為姑媽只有一個兒子,沒有女兒,她很喜歡我,我的父母要工作,擔心照顧不到我,所以便讓我跟着姑媽生活,姑媽很喜歡帶我去看西片,表哥也常罵她,這樣會令我無心向學,去到小學三年級,班主任見我學業麻麻,提議姑媽讓我向藝術方面發展,並幫我報考小演員,雖然被取錄,但後來我自己都想專心讀書,可能是因為沒有膽量吧!也因為當時家住北角,每星期要坐船去旺角上堂,舟車勞頓,非常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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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伊琪的姑媽視方E如女兒般看待疼愛,現在她已經一百零五歲。

十二歲那年,方E聽到家姊參加歌唱比賽又要跟着去,「姑姐的家裏有一個租客,她聽到我唱歌有點天分,提議姑媽帶我去學唱歌,並介紹了一個歌唱老師張伊文給我,那時侯學費要一百元一個月(四堂),是很多錢的,我記得我去做替工時買了一件很昂貴的晚禮服要一百元,一般人月薪大概是三百多元,當年輟學去夜總會唱歌,是很順其自然的事情,我是個很簡單的人,沒有太多計劃,有工開便去做,不強求也不去爭取,很多人說夜總會品流複雜,但對我來說就沒有,因為我個人簡單,唱完放工就走,不會走去應酬,也不會跟人吃飯拿紅包,我是出名的廁所歌星,一唱完歌就躲入洗手間,因為夜總會沒有休息室,所以我就入廁所,輪到我就再出來唱,那時候我唱午夜十二點半,這是最早的一場,張國榮唱兩點半,我跟他沒有特別交情,但他曾送過一隻親筆簽名的唱片給我,現在仍保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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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伊琪很喜歡演劇是飾演歌手,可以在戲中唱歌。

一九七六年方E遇上人生中的伯樂,「風行唱片的創辦人鍾錦沛先生在夜總會發掘我的,他來吃飯時聽到我唱歌,問我有沒有興趣錄唱片?當時自己好像一嚿雲,聽到當然很開心就答應了,什麼都不識,唱什麼歌都由公司決定,就這樣灌錄了第一張唱片,那時候是一九七六年,錄完唱片鍾先生說幫我簽無綫,上去無綫唱歌就順道簽約,何家聯跟我說無綫當時的歌手只有廿幾個,其後安排我參與九周年的台慶演出。後來有很多人問我為什麼沒拍劇?我也不知道怎樣才有機會拍劇,直至八四年,有機會拍蕭笙叔的《楚留香蝙蝠傳奇》,是一位很資深的記者幫我穿針引線的,她問我想不想拍劇?說介紹我給蕭笙叔,就這樣開始拍戲。」方E自覺幸運,機會沒有停止過,「唱片有得錄就錄,歌有得唱就唱,政府搞了個音樂會,MiMi(鍾錦沛的女兒鍾慧慧)又找我唱了一首歌,今年風行五十六周年搞了個演唱會,我又有份做,是很開心的,記得以前跟林國雄師傅學術數,他告訴我,我會唱到七十二歲,當時我覺得是難以置信的事情,但現在看來快差不多了,有得玩、有得唱,還有人會捧場是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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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伊琪所屬的風行唱片參加了音樂永續的計劃,她翻唱了《祝福》這首歌,並於十月十二日舉行五十六周年《風行的音樂永續演唱會》,她與張武孝、露雲娜和歐信希一同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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