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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琳翻看合約認為細則不合理 工作多卻收入少「公司有辦法令我負數」

江若琳與前經理人公司寰宇經歷7年合約糾紛,昨日(20/10)於高等法院續審,江若琳由老公蕭唯展陪同抵達法庭。

江若琳於庭上作供,表示2009年時翻看2005年簽下的合約,發現細則存在許多不合理之處,認為繼續工作下去,欠公司的債項愈多,與當初簽約的說法不一。她時常以口頭提出解約,卻不知道經理人合約列明,若要提前解約,必須以書面申請,而她從沒有正式申請過,每次收到公司帳單都會很灰心,「一個人出來社會工作,每個工作也很用心去做,但債項愈來愈多,很灰心,不想再這樣下去」。

寰宇代表律師對江若琳的說法提出反駁,因為根據寰宇資料顯示,她於2011至2014年的債項由200多萬減至100多萬元,同時接洽許多工作,江若琳卻不認同,「多少工作和數目,對我一點意義也沒有,公司有辦法令我負數。」

另外,江若琳曾表示在音樂方面支出高達300萬,她稱已忘記又沒有考究,卻承認曾接受傳媒訪問時說過自資7位數出唱片,解釋因為2008年捲入林小明與趙雪英的家事,大受委屈,覺得被人屈到絕路才說出來,而且當時所有開支均由自己承擔,亦提到媽媽曾向傳媒展示其銀行存摺只得雙位數存款。

寰宇代表律師亦指出,根據2006年雙方的口頭協議,江若琳需要支付音樂製作、宣傳及音樂方面衍生的所有支出,江若琳則表示不知情,也沒有聽聞她於2009年獲得多少音樂和版權方面分成比例口頭協議;她於2010及2011年分別與「北京鳥人」及「香港星煥唱片」簽約出歌,都是公司代為安排,不知道合作方式與分成,曾經向經理人了解當中詳情,「他說很複雜,我不會明白。」她稱直至2014年,沒有收到星煥任何款項。

部分圖片來源: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