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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明:分享強迫症

畢明.講告冇死
2019.01.12

自從有了社交媒體,便有了分享強迫症。有些人末期得什麼都分享一餐,不管一分鐘已分享了三七廿一次。Obsessive Posting是種已知的心理病。
分享不是問題,發帖不是問題,問題是過量了、沉溺了、overdosed了。
「For the love of God, stop posting 9,000 pictures of your XX!」。XX,可以是BB、貓、狗、或者selfies。我明,很多人真心相信,自己的BB是全天下最萬人迷的,自己的貓狗,是全宇宙最討人歡喜的。無可厚非,但有必要失心瘋地每隔兩秒post一次嗎?
聽說出post都是為了呃like,但如果一個人的分享濫到一個地步,像倒垃圾一樣把自己最瑣碎、無聊、重複的東西,放任的污染面書IG,結果只有一個,就是得不到like,反惹來討厭。
真心不明白,為什麼有些人經常分享某些東西,我的意思是,他們真的相信別人會like嗎?
譬如,手指有一條「倒刺」;鞋子刮花了納米傷痕,又或者一杯毫不特別又無意思的咖啡,都分享再分享。
曾經的常識,是和別人分享你有趣的事。現在盡情相反,和別人分享你沒趣的事吧。社交媒體容許、鼓勵、也方便大家盡情沒趣,太容易。盡情沉溺,廣播自己的生活有多單調沉悶,有人卻愈刷存在感愈空虛。
我不明白,為什麼大家那麼喜歡分享通街做瑜伽?光天化日,不辨地點,人肉扭曲。哦,是你的職業……well,又唔見豬肉檔的屠宰師通街在褲袋潛塊豬肉出來切,修車師傅見車便鑽進車底打卡,或者大夫周街替人把脈以顯示那是他/她的職業?
為什麼你覺得別人有興趣。
對不起我最後唯有unfollow。我是唯一頂唔順的人嗎?不,但很少人會有行動,甚至頂不順仍照單全收,最多心裏口裏埋怨。心理學家指人性缺點是「we’re more apt to complain than to do something about it」,於是鼓勵不健康現象繼續。
從今起,健康或不正常,自己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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