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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華.繾綣星河

林奕華:狂潮中的浪花

專欄
2020.06.13
撰文:林奕華

「古仔」是古天樂的「暱稱」,但對從事電視編劇工作的人而言,「古仔」就是「故事」。在一九七六至一九八○長篇劇大行其道期間,有一種工作範疇,就叫「古仔」,即是負責編寫整部劇集的橋段,行內人稱的「大橋」,即「故事大綱」。

一家酒店可以怎樣構成「故事大綱」?光看員工名單已經千頭萬緒,何況還有他們的家庭?但「職業劇」好不好看,角色下了班的生活還是其次,工作上有哪些不足為外人道的苦樂才是主菜。《狂潮》(一九七六)雖在新租用的錄影廠搭起了「富瑤酒店」,然而有關酒店運作的情節,與員工私生活的比例,一百集演下來還有一定落差。

黃淑儀飾演的飲食部經理李韶如從第一集便出場,最後一次出現,是第七十八集。因《狂潮》的「故事」乃單元性質,黃淑儀的戲分,便是隔一段時間才有一個篇章。用「周期」核算,大約分成五個回合。

五口之家。一對兒女坐在對面。一個女人處於兩個男人之間。近的是上司兼男朋友,遠的是分居丈夫和孩子的父親。李韶如(黃淑儀)的世界,以摩登女性的節奏來運轉。《狂潮》告訴觀眾,不容易,但不是不可能。
五口之家。一對兒女坐在對面。一個女人處於兩個男人之間。近的是上司兼男朋友,遠的是分居丈夫和孩子的父親。李韶如(黃淑儀)的世界,以摩登女性的節奏來運轉。《狂潮》告訴觀眾,不容易,但不是不可能。

頭四集被酒店的「變態」房客挾持的情節介紹了她的情感與婚姻處境,下一次她再登場,除了第九、 十集的過場,已經是第十九集。秘書高洛雲(蘇杏璇)撞車入院,她和總經理駱兆鴻雙雙前往探病時露了露臉。

再有戲的第二回合,是在第廿四、廿五集,兒子小寶被誤認是富商兒子綁架,她被勒索贖金二十萬。

如果這是巧合造成的「戲劇」,在綁架發生前,編劇安排給李韶如的篇幅,都是「生活」。正如又是上司又是男朋友的駱兆鴻對她說:「別忘記我們的約法三章,下班後不談公事。」當他到了她家,他就是她一對兒女的「駱叔叔」。小寶會問他:「駱叔叔,你點解咁鍾意嚟我哋屋企?你覺得媽咪靚唔靚?你話媽咪叻唔叻?」類似場面,儼如某種家庭小品。當綁票發生,雖然背景是酒店,它也還是個人的危機:單親職業女性能否照顧家庭?前夫可會借此機會,爭回兒女的撫養權?

公司裏不可能的身體接觸,只有在私人空間才能有。且勿小覷一個姿勢的力量,當她六神無主,他又一籌莫展,沒有名分但有情感的這個女人和男人,就是在不用顧忌他人目光的時候,找到了互相扶持。都市人的羅曼史,原來才是《狂潮》的真正題旨。
公司裏不可能的身體接觸,只有在私人空間才能有。且勿小覷一個姿勢的力量,當她六神無主,他又一籌莫展,沒有名分但有情感的這個女人和男人,就是在不用顧忌他人目光的時候,找到了互相扶持。都市人的羅曼史,原來才是《狂潮》的真正題旨。
綁匪以為肉參是富家子華仔時,勒索電話是打給華仔的爹(張英才),一個租住富瑤套房的房客,贖金要求是五十萬。但當知道馮京不是馬涼,他們找的要錢對象,也由父親轉為母親,因為小寶由正與丈夫分居的李韶如撫養,贖金也降為二十萬。
綁匪以為肉參是富家子華仔時,勒索電話是打給華仔的爹(張英才),一個租住富瑤套房的房客,贖金要求是五十萬。但當知道馮京不是馬涼,他們找的要錢對象,也由父親轉為母親,因為小寶由正與丈夫分居的李韶如撫養,贖金也降為二十萬。
圖中是李韶如得悉兒子小寶(鄭大衛)被警方從綁匪手中救回時,黃淑儀演出她既感激又激動的一刻。當時在她面前的不是丈夫,不是情人,是素昧生平的一名警員,她想執住對方表示感謝的手,不好真的伸了過去,便停了在半空,成了內心的表情。
圖中是李韶如得悉兒子小寶(鄭大衛)被警方從綁匪手中救回時,黃淑儀演出她既感激又激動的一刻。當時在她面前的不是丈夫,不是情人,是素昧生平的一名警員,她想執住對方表示感謝的手,不好真的伸了過去,便停了在半空,成了內心的表情。

但這種「大橋」之外的支線情節,怎樣才能連上主線 ?除了綁匪實乃酒店員工,富瑤董事長程一龍(石堅)家中的電話便得響起來。正在用膳的他、程太(李香琴)、女兒程思嘉(繆騫人)知道了消息,程的即時反應是找助理齊銘(馬劍棠)偵查「邊個字頭嘅人做嘅」,程太則建議付出贖金,至於程思嘉,把電話掛到副總經理太太Ada(苗金鳳)處,商量是否適合前往探望李韶如。

最後,經歷小寶親生父親(盧大偉)現身李家與駱李為是否報案爭持不下,到綁匪發現警方介入致電恐嚇李,和駱認出可疑員工救回小寶,一集半裏,李韶如的「因禍得福」,是生命中的兩個男人化干戈為玉帛。

但黃淑儀在《狂潮》之中,到底沒有從浪花變成波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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