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仔」是古天樂的「暱稱」,但對從事電視編劇工作的人而言,「古仔」就是「故事」。在一九七六至一九八○長篇劇大行其道期間,有一種工作範疇,就叫「古仔」,即是負責編寫整部劇集的橋段,行內人稱的「大橋」,即「故事大綱」。
一家酒店可以怎樣構成「故事大綱」?光看員工名單已經千頭萬緒,何況還有他們的家庭?但「職業劇」好不好看,角色下了班的生活還是其次,工作上有哪些不足為外人道的苦樂才是主菜。《狂潮》(一九七六)雖在新租用的錄影廠搭起了「富瑤酒店」,然而有關酒店運作的情節,與員工私生活的比例,一百集演下來還有一定落差。
黃淑儀飾演的飲食部經理李韶如從第一集便出場,最後一次出現,是第七十八集。因《狂潮》的「故事」乃單元性質,黃淑儀的戲分,便是隔一段時間才有一個篇章。用「周期」核算,大約分成五個回合。
頭四集被酒店的「變態」房客挾持的情節介紹了她的情感與婚姻處境,下一次她再登場,除了第九、 十集的過場,已經是第十九集。秘書高洛雲(蘇杏璇)撞車入院,她和總經理駱兆鴻雙雙前往探病時露了露臉。
再有戲的第二回合,是在第廿四、廿五集,兒子小寶被誤認是富商兒子綁架,她被勒索贖金二十萬。
如果這是巧合造成的「戲劇」,在綁架發生前,編劇安排給李韶如的篇幅,都是「生活」。正如又是上司又是男朋友的駱兆鴻對她說:「別忘記我們的約法三章,下班後不談公事。」當他到了她家,他就是她一對兒女的「駱叔叔」。小寶會問他:「駱叔叔,你點解咁鍾意嚟我哋屋企?你覺得媽咪靚唔靚?你話媽咪叻唔叻?」類似場面,儼如某種家庭小品。當綁票發生,雖然背景是酒店,它也還是個人的危機:單親職業女性能否照顧家庭?前夫可會借此機會,爭回兒女的撫養權?
但這種「大橋」之外的支線情節,怎樣才能連上主線 ?除了綁匪實乃酒店員工,富瑤董事長程一龍(石堅)家中的電話便得響起來。正在用膳的他、程太(李香琴)、女兒程思嘉(繆騫人)知道了消息,程的即時反應是找助理齊銘(馬劍棠)偵查「邊個字頭嘅人做嘅」,程太則建議付出贖金,至於程思嘉,把電話掛到副總經理太太Ada(苗金鳳)處,商量是否適合前往探望李韶如。
最後,經歷小寶親生父親(盧大偉)現身李家與駱李為是否報案爭持不下,到綁匪發現警方介入致電恐嚇李,和駱認出可疑員工救回小寶,一集半裏,李韶如的「因禍得福」,是生命中的兩個男人化干戈為玉帛。
但黃淑儀在《狂潮》之中,到底沒有從浪花變成波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