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方逸華生於上海。初中時已經輟學,於1950年選擇遠赴星馬登台表演,展開其歌唱事業。1952年以18歲之齡在登台期間,結識邵逸夫(後來成為其丈夫),其後方亦曾在菲律賓馬尼拉灌錄唱片,直到1950年代後期,方逸華與百代唱片(即EMI)簽約,推出過不少英文歌曲,其中最暢銷最流行的是《花月佳期》。」摘錄自維基百科。

「名人」,在集體回憶裏孰優孰劣,端看大眾口中誰是誰非,《顧媚回憶錄—從破曉到黃昏》中出現的方逸華,與《在邵逸夫身邊的那些年》的作者蔡瀾筆下的她,便是「兩副面貌,兩副心腸」。

讀蔡瀾寫方逸華,是服務機構裏的上級「方小姐」。書中第一篇文章已開宗明義:「我從小因家族關係,已認識了邵(逸夫)先生,後來自然而然地跟隨着他,在他身邊最少也有三十年。對於這個皇朝,我有講不完的故事」,三十多年「跟隨着他」,乃上班下班不足形容的賓主之情。

倒是「隨傳隨到」說明邵先生有多器重這隻左右手。「有一天,王羽忽然向鄒文懷提出:『我要做導演!』」二十五歲的小子能當大任?大老板平衡利害後肯首,電影《龍虎鬥》(一九七零)在韓國順利開拍,惟有要員不夠稱職,王羽點名要把駐日本辦事處的蔡瀾調去幫忙。

「新娘」,「新郎」,「婚禮」,「婚紗」等等對於女性的種種憧憬,都在一曲《花月佳期》中「實現」在主唱者方逸華身上。但那只是電影《小雲雀》一幕,她在戲中的另一半,是岳華。相比現實中她的婚姻故事,這一切都太簡單,太粉紅,以及,太不像她本人了。

「Telex傳到東京,要我即刻動身,到機場去買票,其他一切都不必管了,我從辦公室衝到羽田搭飛機,連家裏養的一籠小鳥也無法照顧地飛到漢城。」不負所託,電影拍完最後一個鏡頭,「眾人歡天喜地回香港去,我拖着疲倦的身體到了東京,公寓中養的小鳥已經餓死。」

有云「捨命陪君子」,直至邵先生的「軟肋」—「上海人做生意,能省則省」—被開始進入邵氏的「方小姐」用作設立「採購組」的脊樑,「在維基百科中也有這種紀錄:『在一九七零年由於邵氏公司吝嗇的薪金制度,不滿而離職出走的人漸多』」,包括時任製作經理,後來創立「嘉禾」的鄒文懷。

年少氣盛的蔡瀾,既「跑去和『採購組』理論」,又眼睜睜李小龍、許冠文因片酬談不攏流向別人田。到後來「要買一個電燈泡也得先寫一張申請單,找到最便宜的,然後替你買回來」,讓見證邵氏日益壯大,又迅速衰敗的蔡瀾,寫下對政策始作俑者的深痛惡絕。

這張合照拍於1967年。圖左的顧媚與圖右的方逸華,將維持半世紀以上的君子之交。雖然顧媚在最困難的時候也沒有開口向方求助過,但方對她說過:「有邵氏一天,你就可以永久(在邵氏宿舍)住下去。」

反觀顧媚筆下,私交與公事公辦,儼如兩個方逸華。「二零零零年,方逸華請她的妹妹將一大疊儲存了五十多年的剪報帶到溫哥華給我,全是她和我剛出道時(一九五三—一九八零年代)出席活動的剪報,約有二百篇,每頁都編了日期和編號。我的資料還佔了大部分。這些圖片很多連我自己也未見過,而方逸華竟然把我放在心上數十年之久……那時我們剛出道不久,大家一貧如洗,卻生活得樂趣無窮。有一次我們相約在九龍尖沙咀天星碼頭的五枝旗杆下見面,那天我遲了一個半小時才去赴約,她就站在五枝旗杆下等了一個半小時。後來方逸華常在我面前說起這樁舊事。『奇怪的是過了一個半鐘頭,赴約的人還會再去,等候的人又會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