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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傲明.視評

【岑傲明視評】全民造星IV——女團標準

專欄
2021.12.03
撰文:岑傲明

《全民造星IV》得益於MIRROR爆紅獲得大眾支持,論資源是四季之冠;未開播就有三個MV,產品贊助有十個之多,首四周平均收視徘徊五點三至五,看來也將是四季之首,並隨着觀眾增加,爭議聲放大。

過往三季首輪都是個人預備項目,但今季節目組野心更大,為增加可看性,把單純淘汰變成二選一對決。對決名單和次序表面由強尼抽出,但隨着不斷戲劇性出現同類型選手對決,例如十六歲對十六歲,跳唱強手對跳唱強手,加上話題人物193妹妹郭嘉盈留到最後一晚才登場,坊間開始質疑這是假抽籤。若然是假抽籤,理應是節目組想每場對決有看點,但有參賽者早就質疑這會浪費晉級位置,因為弱者對弱者會保送弱者,相反強者對強者會淘汰了強者。

另一爭議是選女團準則,一開始花姐和經理人阿Wing就跟梁祖堯和許廷鏗兩位導師有分歧;ViuTV立場是打造女版MIRROR的偶像女團,根據世界潮流,年齡最理想是十六至二十五歲;相反,導師們藝術家脾性,拒絕迎合市場賣萌賣可愛,要求有火、有決心、有實力。這場討論在真人騷有話題性,但同時作為一個選秀節目,不禁覺得節目組自討苦吃;若想參賽者是青春少艾,為何報名時不設年齡限制?若對女團商業性有盤算,為何找來如此不商業的導師呢?

結果呢?女團擁躉喜歡的青春少艾首輪淘汰,六十強裏保留了已婚參賽者,包括一位三十九歲、育有四位小孩的母親。誰說年過三十、結了婚就不能追夢呢?大陸《乘風破浪的姐姐》不就要突破這框框,韓國綜藝《媽媽是偶像》也將開播。若要打造已婚媽媽偶像,不妨另設一個選秀節目,而不是把小妹妹和大姐姐混作一團,最後賺了討論度,人選兩頭不到岸。

回溯到節目第一季,男團標準很明確;導師團有歌唱、戲劇、形象、舞蹈和音樂代表,評審團有電影公司及唱片公司代表,全盤是實力培訓加上商業考慮,分組自選表演以展示隊員綜合能力居多,經典表演《愛情當入樽》和《特務J》都是跳唱演俱佳。

然而,隨着第三季有彭秀慧和梁祖堯加入,愈來愈多話劇表演,今季也是一樣,分組比賽出現不少話劇,偏偏參賽者水平距離專業演員甚遠,令人懷疑部分人跳唱水平欠佳才選話劇,更可惜是實力唱將無端端演起話劇來,為何不相信自己專長,像第二季的B4組單憑自彈自唱折服人呢?即使話劇仍有捧場客,又如何把話劇和跳唱放在同一個秤比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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