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爆出的荷里活金牌監製多次性侵事件,引來不少女星挺身而出,公開表示不希望有下一名受害者,為女性發聲。事件其後急速發展,女演員艾莉沙米蘭諾發起 #metoo Hashtag運動, 鼓勵曾經受害的女性公開自己的經歷,能面對自己的傷痛之餘亦能引起社會關注。其後外國開始有支持#metoo的遊行,政界人士亦有公開表示關注,而運動亦由演藝界開始蔓延至政界、運動界,不同背景的人士亦公開自己的經歷。而在11月30日,香港運動員呂麗瑤為響應運動的第一名香港人,她公開自己被前教練性侵的經歷。事後數日,香港小姐麥明詩亦於 Facebook公開自己亦是受害者。不過,二人公開不快經歷後,社會輿論漸漸走向兩極,開始有人認為是「抽水」、「博宣傳」的行為,亦有人質疑兩位事主為何不找官方途徑解決,亦看似無意尋求警方的協助,質疑二人標籤#metoo的用意。
其實從#metoo出現的規模來看,我們可以看到的是這是「由小至大延伸」的過程。意思即是,由受害個體發聲,以連漪效應鼓勵更多人參與,然後增至團體支援,再引來社會關注、輿論、專業援助。小至大的意思是,這段過程的根是基於受害人(個體)於自己的平台發聲,再延續至更大規模的關注。故按照運動的發展進程而言,突然質疑或批判為何不一早便找專業援助是有點奇怪的,就像是。性侵事件對她們而言是生理、 心理的傷害,受害者其實難以鼓起勇氣突然向外公開表示,基於標籤運動,以衍生出相同背景的團體支援,她們才有勇氣出來,而淡化原來「以為自己只是小眾」或「被社會道德標準影響下而保持沉默」的心理啊。 更甚的是,每一次重提舊事都需要多一次的勇氣。在心理層面來看,假如要報警控訴、捉拿犯人,要持續地被問話、被跟進、處理整件事,需要承受的壓力是要維持好一段時間的。標籤運動令她們鼓起一次勇氣面對過去和自己,但並不包括經歷這一段時間的勇氣。作為旁觀者,可以建議和鼓勵她們找方法解決,但並非質疑她們為什麼未有行動。
而且#metoo運動的發展,用意大多並非尋根究底,追溯往事。根據不少受害者的發言,她們的立場多是希望以過來人的身份,呼籲女性勿再啞忍。勿再啞忍的意思是,當事件不幸地降臨在自己身上時,希望#metoo運動的一班人能給予受害者當下的勇氣,勇於解決事件、不要逃避,同時亦警惕男性不要越界。那麼,運動所帶來的成效其實是待關注的。就麥明詩的發言而言,她清楚地解釋一般類近事件的常見問題,而且加插一些加強檢控力的方法,如:利用對話證據、嘗試證明犯人證供的不連貫性等。她加入#metoo的作用便是將有用的資訊傳達給其他人,希望於有需要時候令當事人不會過於迷惘、缺乏方向。而這應該就是#metoo帶給受害人面對自己過去的勇氣外,更確切的一個協作支援。正如前文所言,運動的原意大多是警誡、引起社會關注這項議題,那麼只著重於追溯過去、尋根究底,找出誰是誰非,再質疑為何不追究多年前的往事,其實是有點本末倒置的。更何況也是正因#metoo,她們才會站出來。
而最後一點可能存在的是,Facebook這種傳播媒介的特點其實是矛盾的。它的存在既公開,但同時亦有一層隔膜。用家在此平台上發聲,收到信息的人也許很多,但同時亦不需要即時面對面地接收別人的回應和表情。在Facebook上公開,有些人或會覺得接觸面太廣,感覺像要告知所有人,但對一些人而言,其實已是於有限度的保護下公開面對自己和他人。加上#metoo的鼓勵,其實Facebook已是一個較易接近的渠道讓他們發聲。或許在控訴「博出位」、「搶光環」之前,我們可以思考的是:到底是傳統渠道的力度不足,還是根本沒有有力的渠道,讓這群人可以安心地尋求援助,願意相信問題能被解決;還是真如某些輿論所言,只為搶光環呢?(註:所謂有力的渠道具專業性,基本上是以能夠解決問題為前提的)
圖片來源:呂麗瑤、麥明詩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