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不少我有份參與的演出都會在幾個地區的市政大廈裏的劇院上演,包括牛池灣、西灣河和上環,但由於那些劇院的設施始終不太理想,包括電梯容納不了大組佈景上落,再加上各種配套問題,漸漸我也鮮有在那邊演出。
我曾奇怪為什麼劇場要建在街市樓上,總覺得在這裏上演某些戲有點格格不入,試想在垃圾和魚鮮味混雜之下聽莎士比亞的十四行詩!雖然這種反差也可以讓大眾思考藝術之義,但我估計此非設計者的原意吧!直至我為《40對談》這本有關香港話劇團發展的書,訪問了幾位六、七十年代負責創建香港文化設施及政策的前公務員後,才明白了這連串舉措的由來。
那些年,掌管本地康樂及市容事務的是市政局。由於市政局在財務及行政上的獨特優勢,很多政策和項目都能有效地推行落實。一批對文化工作特別有承擔的官員,打算為本地增設大量文化設施時,便因利乘便考慮直接使用市政局旗下的資源,在準備興建的市政大廈中添置表演埸地,免得要經過冗長的程序向政府申請索地蓋建。
聽前輩說,當年計劃在十一個地區的市政大廈內都加設劇場,但後來因為擔心各區觀眾量不足,便把計劃擱置,只保留上述三間已在興建中的劇場。雖說這些劇場先天不足,但多年來她們已成為地區性文娛活動的重要地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