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鋒在其二○二二年著作《閒尋舊踪跡:華語文藝電影源流考》中,第一章便是「《茶花女》與華語文藝片的基調」,「基調」二字,讀在「異類」眼中,誠然可圈可點。
他使用的「基調」,應是基本調性,而非別有所指,二十多頁的旁徵博引就是說明法國作家小仲馬的小說《茶花女》給華語文藝片播下了那些種子。
《茶花女》的悲劇「調」性,乃建立在「出賣色相」的女子非男子成家立室的理想人選的「基」礎之上。「成家立室」乃「人之常情」,但婚姻歸婚姻,愛情歸愛情,富二代阿爾芒與交際花瑪格麗特其實尚未發展至談婚論嫁,已被提防兒子有辱門楣的父親從中作梗。
小仲馬與後來的中文版翻譯作者一定不會想到,男歡女愛的橋段,落在一位男同性戀青年作家的手上,即便沒有改換性別,一樣能在某些密碼的設定下,讓封建與父權對自由戀愛的壓迫,教讀者如我,在異性戀角色的浪漫不能裏,找到「基情」的有志不能伸。當年讀《舞衣》(原著一九七一,電影一九七四),三個女主角的「舞女」身份只是表象,不知哪來的暗示,我早已把她們視為「變裝皇后」(Drag Queen):不見容於社會、愛情,以至自己作為自己。
到了《面具》(原著一九七二,電影一九七四)連「變裝」也卸下,乾脆以「男同性戀」的身份登場,工作也是「出賣色相」,飄零的心境,一旦遇上有為青年,自甘為他「自我犧牲」—儘管不像「茶花女們」的間接受辱(都是男主角或父母把一疊鈔票擲到身上臉上),卻是「燈蛾撲火」,明知道只能得到「直男」的拂䄂而去,也不怕最後以死殉「道」:相信終會換來他的懺悔一日。
《舞衣》、《面具》搬上銀幕後,都有依達身影。即便他在《舞衣》中不多過三個鏡頭,由他飾演被其中一位舞女苦戀的「有婦之夫」還是叫人驚奇,比起在《面具》中飾演苦戀男主角的同性戀者,前者所需的勇氣無疑更大,因為依達是Gay的傳聞早已不脛而走。我輩成長的六、七十年代,女權和同性戀平權運動在西方正方興未艾,一連串「男色」或「女相」的情慾著作,正好是本地文化對應世界新潮的「產物」。
回過頭看,把男性自我迷失套在風塵女子追尋真愛的通俗劇方程式裏,除了依達,也還真沒有另一位假借「直男」之身來滿足「異男」凝視的本地作家。
在「異男」的愛情是異性戀社會禁忌的年代,注定不受「家長」祝福的「茶花女情意結」因而也能「男女通用」。基於她們的命途多舛廣受認同,歌女如白光、芳艷芬、白雪仙、林黛、葛蘭、南紅和嘉玲等,因而收割「異男」粉絲無數。
更正啟事
此欄於2869期P.62的印刷本中,將標題的依達誤寫成伊達,特此更正,並為此帶來不便之人士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