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沒有駕車,放工時間選擇坐地鐵到尖沙咀,最後列車服務暫停,到不了目的地。身邊每一個人都在議論紛紛,手機也響個不停,新聞說尖沙咀站火警,社交網絡說有人縱火,通訊軟件有人轉來照片,指有人自焚。八時後,我在回家的路上,謠言更混亂了,有人說是汽油彈,更有人說疑犯是人獸交漢。
晚上看新聞,主播的引言濃縮地描述了案件,最後加上一句:「疑犯有精神病紀錄。」我即時能想像到很多觀眾的反應:「癲佬嚟㗎!唔怪得之。」然後,兩天的新聞裏,不難看到一個既定前設,圍繞着精神病的線索發展,很多傳媒,甚至官方機構,都假定精神病發是犯案的唯一原因,更有甚者,暗示精神病人是計時炸彈的想法。
羣眾易於被簡化的邏輯引導,在未有任何案情顯示犯案動機之前,有一句看似十分像原因的原因,我們不假思索就引為結案陳詞。就像在兵荒馬亂時,大家很易錯信謠言,甚至轉發完全不可靠的消息。新聞沒有更多的消息,疑犯有沒有吸毒?有沒有醉酒?有沒有其他的暴力犯罪紀錄?
眾多的研究都發現,精神病患者並不比正常人有暴力傾向,這是老生常談。濫藥、醉酒、家庭暴力史、反社會人格更容易導致暴力行為。報道資訊是傳媒的責任,但觀眾也有責任去謹慎思考,不應該妄下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