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聖誕,北海道嚴重大風雪,滯留的旅客包括我的好友B。她聰明地不去機場,查詢過原居的酒店有房間,便每天把租房期延長一晚,看天氣變化及航班情況才到機場,如是者連續多租了兩晚酒店,分別是十二月二十四和二十五。房租沒有坐地起價,也沒因假日高峰期加附加費,只專業地按正常收費,延長的兩晚之房租還比原本的要便宜一點,且一晚比一晚便宜。
另一位朋友新年期間飛美國,落機時才發現自己大頭蝦,飛美國東部是同一日到埗,酒店少訂了一晚,便急忙「extend」他的租房期至提早一日入住,結果額外的一天也是按正常房價收費,沒有忽然「撳住搶」,如索價房租的三倍如此缺德和乘人之危。
這都是我在上周飯敘知道的真人真事。
於是對於香港Airbnb更失望及憤怒。
家中兩老回港玩玩,我特意讓他們有新體驗又舒服一點,今次透過airbnb租了一個新樓盤的單位。但赫然發現,以為是包括在內的最後一夜,系統視為退房之日。為免老爸老媽要搬出搬入,我立即聯絡屋主,問他可否延租多一晚,退租之日是否即有人入住。
首先,他許多個小時後才回覆(如果是酒店,即知啦,使等你?),期間我空着急,不知是否要立即找間酒店租房以策萬全。到他覆了,房子是available的,着我上airbnb網多租一天。又不能。系統說最少要多租七天。搶劫嗎!我又找屋主了解,他說他也不知道,會找airbnb修改指示,讓我可以多租一天。好了,再到airbnb網站,可以多租一天了,但租金呢,是原來的三倍!!千許元變三千多元!你知道客人必須延租一晚,便坐地起價!
為免兩老奔波,我還是啃了,你可說是明碼實價你情我願,但奉勸各位,新科技新平台再方便,卻完全不知什麼叫hospitality,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