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踏着我的木屐,逍遙地走在舊尖沙咀海旁延綿的鐵路上,屐聲清脆,晚風醉人,而兩岸的天色,也慢慢變成一片彩藍了。
我在今天的喜來登酒店處,橫過梳士巴利道,那時候,這片地王還是個大型的露天停車場,非常奢侈地閒適着,後來才以當時的天價一億三千萬出售,而整個香港也突然鬧哄起來了。
無論如何,我在這塊一度躁動的地王面前,乘搭公車,轉車再轉車後,終於回到我的老家去時,天色已是一片漆黑了。
今天說來,好像有點不可思議,但我家所在的山邊小區,是沒電的。每到晚上,家家戶戶便會點上火水燈,通過各自的窗戶,掩掩映映,包括跟祖母住在一塊兒的我們幾個毛頭小孩,回想起來,還真有點尋常百姓家的簡陋和溫暖。
我家每夜的點燈儀式,通常由祖母負責,及至後來祖母昂然邁進七十歲,每次點燈,都有點顛危,才轉由我們幾個小不點接班,作點燈人。
「火水」這名字,今天聽來有點古怪,甚至弔詭得幾乎帶點哲學意味,但火水燈的結構,其實十分簡單:下面一個透明的肚皮,盛載火水,中間垂着一條棉芯,滲引火水往上層的玻璃燈罩去,用火柴點着,就這樣。
火光的大小,由一個中間的按鈕控制;玻璃燈的罩頂是通空的,方便散熱,也讓煙火溜走。我的小學階段,就是這樣子走過來的,古人挑燈夜讀一樣,既浪漫、又可憐兮兮。
冬天的時候,我還愛把火種調高,身子靠近,順便暖和暖和,直到某天上學,書友仔都指着我的前額取笑,我跑進洗手間一看,才知道因為長久接近火種,左邊前額的一撮頭髮,已經燒焦了。
但我還是沒有戒掉這個靠近火種讀書的溫暖習慣,幾個冬天過去,我左前額那一撮燒焦的頭髮,也因為經年的焰煉,變得鬈曲,驟眼看,像前額多生了一個「轉」出來。
而我的書友仔們,也一直指着我,笑笑唱唱:「一轉人,二轉鬼,三轉馬騮仔」,兒歌一樣,直唱到小學畢業。
(憶舊遊: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