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明的生存動力源於文字,他睡前看書,早晨看書,坐車看書,工作也看書。他是一位校對員,對於工作樂此不疲。放假時候,他還是放不下書本,愛在Café咀嚼文字的清香。
他尤其鍾情一本愛情小說,那本書的男女主角在古董店認識,一拍即合,但女主角是一個住在玉珮裏的靈魂,最後男主角終老之時,便戴着玉珮長埋塵土。家明對故事着迷得很,準備在Café展開第十次重看,不過隔壁坐着四位女生,其中一人的笑容猶像陽光下的鮮花,像極家明對書中女主角所幻想的容貌,使他不能集中精神。「可以幫我們拍照嗎?」家明假裝看書的動作被打擾了,「當然可以!」拍過照片,四人便離開茶座,有如鮮花的奪目燦爛則留存在家明的記憶。
家明不想放棄這段緣份,想起女生在拍照後,玩弄了電話一段時間,大概是把照片上傳,而Café呼籲每位客人上載相片,也得加上店名的hashtag,這可能是找到女生的線索。他在Facebook搜尋店名,不久,順利找到了自己的攝影作品。奇怪的是,照片中並沒有那位女生,只有着三個人。家明再到三位女生的Facebook,也不見她的蹤影。睡前,他繼續第十次重讀,讀至最後一頁,發現有句用墨水筆寫的句子在頁面角落:「來回十遍,我便出現」。
書中的男主角第十次去古董店觸摸玉珮時,女主角便出現,今天,是家明第十次閱讀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