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覓食

林夕.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3.24

覓食,的確是旅遊重點,人不在常住地,胃口好像特別好,胃納特別大。雖然說,吃吃吃有停留在口腔期動物嫌疑,但人本就是一兩天不吃就不行的動物,果腹需要,大過補腦需求。

覓食,可以很傷腦筋。客從北方來,如今關係緊張,為不失好客之道,又難得不是買貨客,是個吃客,本想憑大眾點評以及開飯交代過去,這兩樣東西太方便了,省下許多做地主的工夫,雖然我只負責介紹,用不着動身陪吃。但北方客想宵夜,一時間實在為難。

因為漸漸不大熱衷於吃什麼,不大關注別人的好吃處新發現,在這方面非常離地,只記得灣仔過了十二點,依然有食店燈火通明,跑馬地有一兩家店還沒打烊,有過去常常光顧的,吃得過的。可這都是超過十年前的記憶了,租金猖獗,也不知道還在不在。

這種宵夜成市的地方,香港好像愈來愈少。北京有一大條簋街,馬路兩邊大紅燈籠大字招牌高高掛,旅人覓食,最喜歡這種熱鬧氣氛,趁墟似的,吃得歡快,吞進肚裏的彷彿不只是食物,還有點地方文化。台灣夜市就更不用說,台北市幾乎一區一夜市,也有不少開得比較晚的。台北隨便一條街,都有不同風味的店,做夜客生意。相比香港,不知從何時開始,在吃這方面,有點乖孩子相,早睡早起,不夜城不再那麼夜,那麼野了。從旅客的觀點看,我總覺得一個城市,若一到晚上就一副休養生息狀,黑茫茫一片大地好乾淨,就好沒趣味。

不過,話分兩頭,在陌生環境中覓食,黑漆漆中若偶遇上一盞燈亮着,急步走過去看是不是有得吃的,又有另一種眾裏尋他千百度,那店果然在燈火闌珊處的喜悅。在東京覓食最美好經驗,不在做足功課搜集好資料才出發的名店,而是在半夜踟躕街頭,忽然碰見賣烏冬柯釘的手推車,車頂懸着小小燈籠,有半路見鬼的驚而無險的快感。以吃論吃,那東西如今在日本以及台灣的便利店都有售,味道其實是一樣的,但因為你想吃的話,肯定有一家在左右,那就純粹為解決空腹問題,而不是偶遇上答案。

所以那些覓食指南應用不是不好,簡直是太方便了,無論身在哪裏,按下想吃的菜式,逐個逐個方圓搜索,再按照衞星地圖指示,就直抵目的地償願。香港將來若真的有了容許流動的美食車,又批准半夜在街上遊魂似的,因為搜索不來,每次初見,都似是重逢,原來你就在這裏,到得走近,原來你不是賣我要的,也罷,嘗嘗新的,都幾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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