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當「畫家」不是一份職業,只屬於無業遊民行列,但當師姑、和尚是職業也,應屬神職人員系列,不同我等自己顧自己之人只需向自己負責,在不涉法律下自己同自己亂咁搞,鬼有人理你。神職人員絕對不能亂搞,搞親終於都會搞出大頭佛。最慘那些教條盡都壓抑人性,有多少人真能馴服自己的是非根源?去權慾、物慾、情慾,都等於禁慾,何況只是撈世界的假師姑,和尚口講一套,心做一套,搵飯食而已。以前家住師姑街附近,過路之時忽然香風撲鼻,一股No.5之名牌香味襲來,抬頭一看,一禿頂麗人飆身而過,手挽名貴鱷魚皮手袋,真絲袈裟,長長指甲上塗上淺色甲油,一身散發無限風韻,看得人呆了一呆,艷尼已坐上平治走了。
我並不介意常見師姑,因為我沒有多少機會去賭錢,但家父就不同了,賭馬是他生活裏最重要的部分,人又迷信,再加賭仔姓賴,每見他從街上回來,口裏炒蝦拆蟹,手裏拍拍凳就知是什麼事了,實係撞見師姑,見這境況也知道後面的發展:今晚就要看他哭馬喪。後來搬了家,多少都因為避見師姑,也怕父親會出事,他試過遇到師姑時用手搞人家的頭呀!
以前為《新報》供稿,畫漫畫主旨是唧人笑,哪有什麼禁忌,一次,向和尚開了個玩笑,誰道竟搞出個軒然大波。一日回《新報》,編輯部說:你有讀者信。嘩!讀者有反應真係開心到痺,竟然有成一疊,打開一看,裏面炒蝦拆蟹,媽媽連聲:「你個衰仔漫畫度畫和尚,累我賭馬輸錢,而家警告你,仲有下次你因住!」死啦,《新報》讀者八成係馬迷,原來畫和尚都係犯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