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明去年8月發生交通意外,案件今天(21日)作出裁決。楊明今早大約9時在女友莊思明陪同下到達法院,他的神情看起來比較緊張,但仍不忘向傳媒揮手示好。
楊明今早先聽裁判官宣讀判詞,「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兩罪維持原判,如控辯雙方有意見可交予更高法庭處理。對於法院裁決,楊明表示非常失望,甚至要拉低口罩唞大氣,然後隨律師進入會議室,莊思明亦有入內。
半小時後,案件繼續審理。辯方申請押後至11月4日下午續審,惟控方以兩項罪名不複雜為由反對,要求今日內完成裁判。裁判官接納控方要求,將案件延至今日中午12時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