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辯人「舞館有限公司」早前缺席聆訊,法庭裁定申請人李啟言勝訴。仍在醫院接受治療的李啟言,在母親陪同下,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從庭上所見,李啟言作供時對答清晰,由母親協助翻閱審訊文件。法官會於半年內就賠償額頒判決。

身穿灰色襯衣的李啟言在母親陪同下透過視像作供,法官羅麗萍就李啟言的收入提問,李確認事發前一直有大量工作,大部分薪金以支票和銀行自動轉賬形式收取,根據銀行戶口紀錄,當時他的平均月入為6.3萬港元。

另外,李啟言在羅官詢問下說,目前在醫院接受治療,日常生活需要別人照顧。李作供後,羅官稱他的情況一直有改善,並向他說「你要繼續積極努力」。李回應「好」。

羅官又提到,原告方早前去信法庭稱,李啟言的父親李盛林上月25日不幸離世,原告方申請把李盛林早前錄取的陳述書納入本案證供。羅官稱,李盛林的供辭關乎李啟言的傷勢,以及李接受的照顧,內容得到醫療證據支持,而且不涉及爭議性事項,最終批准原告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