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我開始怕黑,於是我追隨着天空的餘光,來到盛夏的英國,這時分的英倫,日長夜短,完全符合我的要求,卻給我遇上一個害怕陽光的人,而她說,喜歡我。
她住在倫敦的窄巷,那裏陰涼得猶像秋天,而且巷子中,店舖足以應付基本生活需要,當事人要是願意,可以不離開巷子半步。
「怎麼你要來英國?」我問。
「我喜歡這裏的陰天。」
「你不覺得矛盾嗎?你喜歡陰天,卻喜歡我,我可是要在太陽底下的。」我問。同時,我也心裏盤算,這會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因為年紀的緣故,我愈來愈不想投放時間在明知沒有結果的關係上。倫敦天氣陰晴不定,剛剛是陰天,轉眼陽光便跑出來,她立即跑到簷篷躲避太陽。
仔細一看,她的皮膚長出紅點。她才說自己從小就對陽光敏感,皮膚只要接觸到紫外線,就會發作。
她回答我,「矛盾,但矛跟盾,就是因為不一樣,所以並存着。」
我在考量,要是有一些道具,她可能就不那麼害怕太陽。接着,我為她買了一把傘,我們在陽光下走路。她在陰影裏,好似火車上的乘客欣賞景色,我也許是列車車長,有趣的是,我並不曉得路軌會把我們帶去哪,總之她已經離開那陰涼的窄巷就是了。黑夜來襲時,我依舊會怕,但我會嘗試稍退下來,讓她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