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有作品出現,經常會遇到觀眾一些很有趣的提問。其中一個比較常見的問題,是他們想知道故事那一部分是我自己的親身經歷。通常這個問題我都不會回答,因為創作其實是集合「觀察,回憶和想像」,當中可能會有自身經歷,我亦經常把一些真實情感甚至事件注入故事,但我希望觀眾接收的是最後的成品,而不是關心哪部分是真,哪部分是假,哪些是創作人歷史等等。不過今次《阿媽》這個故事,倒有一個親身經歷情節值得和大家分享。
話說電影其中一場,是方晴走紅後,到酒店食飯,離開酒店時在門口遇上一大班粉絲在等他簽名影相。這種追星行為其實相當普遍,我人生沒有太多「追星」的經驗,不過寫劇本時很自然的把它寫到情節中,還加上了一個帶着小狗來等明星合照的瘋狂粉絲。一直到拍攝那天,我們劇組在酒店門口準備,我赫然想起這個情節原來是來自我的童年回憶。那是我小學六年級的某個晚上,當時住在尖沙咀的我知道自己的偶像正在尖東香格里拉酒店出席宴會,我不知哪裏來的勇氣,竟然決定帶我的摩天使犬走去酒店門口,希望可以見偶像一面。其實那時每晚都會帶我的狗狗去尖東散步,要走到酒店門口,也不過是多一條馬路吧。差不多到達酒店,我離遠看到我的偶像和其他兩三個藝人剛好從酒店步出,偶像也一眼就看到我--懷抱裏的小狗,對啊,因為她很喜歡小狗的。她輕輕叫了我過去,我假裝鎮定走到她前面,她和旁邊另一個藝人熱情地摸着我懷中的小狗。這個畫面大概維持了三十秒,我沒有簽名,沒有拍照,但已經感到好滿足。沒多久,對方一行人離開了。這次是我和偶像唯一一次,也是最近距離的接觸。不知道是潛意識還是什麼,我竟然把它寫了在劇本,還加插了小狗跑出馬路的情節。一直去到電影拍攝現場,我才想起這個已經跌在腦海死角的有趣回憶。
早兩天,一班朋友在戲院裏捧場支持《阿媽》,我又突然想起了在座朋友其中一個,不正是當年酒店門口曾經說我的小狗「好可愛」的藝人嗎?對了,我當年的偶像,是梅艷芳小姐;站在她身旁的,就是蔡一智先生。創作和人生,都是環環相扣,但永遠意想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