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星期聽到一則新聞,印度一所修道院的七十二歲修女,企圖阻止劫匪行兇,被入院行劫的歹徒輪姦!聽得人頭髮豎起!這些劫匪,簡直連禽獸都不如!修女雖然也身為女性,但屆古稀之年,兼且是神職人員!兇徒怎麼幹得出手?!
外子說,這些人為了洩慾,什麼都幹得出來!而且在印度,強暴女性,屢見不鮮!
我直下感覺,不單純是洩慾吧?這些人肯定骨子裏從開始就未曾尊重過女性!以往就有發生過巴士上輪姦女學生至死的例子。洩慾不需要集體圍觀?!這更像一種行刑,是一種懲罰心態!
最近,香港好像有過一則同類新聞,一位六、七十高齡的拾荒婦,晚間在後巷差點遭一名印巴籍的年輕男子強姦,幸好老婦高聲呼救,才沒有成事!這些禽獸,壓根兒就是社會敗類!怎麼跑到我們的土地上來?幹你底令人髮指的事!
生在香港,或者說,成為生活在香港的女性!是多麼的有福氣!擁有一種對自己身體保護的權利和自由,相對於活在印巴的大多數普羅婦女,是如斯的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