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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屆特首應做的三件事 首先不要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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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5

還有年半,新一屆特首便會就任,回顧過去三任行政長官,操守一個比一個差,貪念又一位比一位多,致使民望一屆比一屆低。現在市民最擔心的,是現任特首梁振英會否成功連任。若他連任,會是香港的災難,市民也要多捱五年。

回顧梁振英的二○一二年競選政綱,劈頭的第一句口號便是「行之正道」。對照梁振英上任前後的行為操守,無疑相當諷刺,所謂的「正道」,原來涉嫌搞江湖飯局、自己大宅有僭建卻着劉夢熊為唐英年的僭建「做嘢」,及後再有為UGL公司提供顧問服務收取五千萬酬勞。傳聞梁振英是共產黨員,若然上述種種涉嫌違法瀆職的行為屬實,恐怕要由中共的中紀委出手對他「雙規」。正因梁振英醜聞纏身,貪腐連連,才會積極地尋求連任,大概是想拖延,避免一旦下台會遭受廉署調查。

至於梁振英上任後的行事方式,亦為人詬病,四年以來,他用盡權力,分化社會,奉行鬥爭路線,將政敵唐英年鬥垮,把「不再是朋友」的劉夢熊鬥臭,安插親信,把大學變成是非之地,實事卻無成,標準工時、退休保障、房屋承諾一一落空,最新的傑作是大搞一帶一路,擦鞋討好中央政府,但對捍衞一國兩制卻放軟手腳。

見識過梁振英的操守和行為,筆者不期然希望下屆特首應做以下三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不要做壞事,這是對下任特首的個人操守最基本要求。《基本法》第47條規定行政長官要廉潔奉公,行之正道,要身體力行; 若與黑社會往還,收取利益為個別商界服務,恐怕這與廉潔奉公沾不上邊。特首必須令市民安心,相信其有能力和意願去捍衞一國兩制和港人珍惜的核心價值。

第二件事,就是有權勿用盡, 要自我克制,懂得將權力節而不用,雖然英殖民地時代惡法甚多,但管治者卻甚少引用這些權力攪動風雲。香港要回復政治安靖,新一任特首便要懂得與人為善,不能用盡手上的每一分權力。今日的大學面對的境況便是最佳寫照。大學的條例內說明特首是可以委任校董會主席及成員,以往由港督和以前兩任特首委任大學管治人員,並無引起爭議,他們都明白不能把大學捲入政治紛爭之中。可是,今天的特首為達到控制大學的政治任務,加插大量「梁粉」入委員會,八間受教資會資助院校的校董或校委會約一百六十次人事任命,近半人選屬梁營、政協及建制派活躍人物,而委任一向被視為敵視港大的李國章做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刪減榮譽博士學位名單、阻撓陳文敏升任副校長等,都是盡用權力之極致。筆者寄望新一任特首能夠讓大學回復安寧的學術環境,主動向立法會提出修改各大學條例,廢除特首必然擔任大學校監的制度,放棄委任校董會成員的權力,不再插手大學內部事務,全力捍衞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

新一任特首要做的第三件事,是筆者一直倡議的為食水安全立法,和建立更符合國際標準的食物安全監測制度。鉛水事件後,現屆政府只是不停在淡化問題的嚴重性,對受鉛水影響的居民只提供有限度的協助。新一屆特首必須從制度上改革,制訂食水安全法案,確保公營及私營建築物的食水不含鉛和其他有害重金屬,規定供水源頭至用戶水龍頭的食水供應和水務設施標準,確保食水安全,重建市民對家居水質安全的信心。另外,雖然我們已為食物安全立法,但是食物內的重金屬含量的標準十分落伍,更沒有訂立中藥和茶葉的殘餘農藥標準,禽畜飼料內是否含有抗生素亦未有處理,我們空有食物安全法,但落實至具體時,我們處處落後於國際建議的標準,這是不可接受的。

現任特首最近回顧二○一二年的行政長官選舉時,曾說:「我當時不受歡迎嗎?如果有普選,我相信我都會贏。」筆者只想告訴梁振英,如果二○一二年有普選,單是白票已足夠反映對他的不信任程度。展望下一屆,香港人的共同願望都是梁振英下台,找個香港人可以信任的特首。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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