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之為戒,捍衞自由
家明
「這不是科幻小說,而是實實在在發生中。」斯諾登在戲中如是說。論峰迴路轉,《第四公民》比荷李活任何「叛諜片」有過之而無不及;論竊聽陰謀,《第四》應驗了所有「竊聽片」的「危言聳聽」。導演Laura把事情來龍去脈娓娓道來,不渲染,卻仍舊掩不了濃重的不安氣氛。斯諾登遠走他方,借助媒體披露敏感資料,揭發國家瞞騙民眾(「稜鏡計劃」)。他早料到後果,亦把自己置之度外;但當世間真的風雲變色時,他的茫然與誠惶誠恐,是怎樣演也演不出來的。
如此驚天動地的事件,在香港尖沙咀美麗華酒店發生。包括舉世首度看見斯諾登,也是他在房間內靠在窗簾的肖像,香港的「中介」角色大大增加了影片的趣味。九一一後的反恐慌,把美國推上監控的不歸路;任何大型的軟、硬體企業,必得跟政府合作,萬民的網上行為逃不過監視。奧威爾筆下的「老大哥」,不但早就兌現,還進化得比幻想更可怕了。
我們唯一可做的是認清真相,針對美國政府「稜鏡計劃」的網站「prism-break」非常有用,讓人知道那才是可靠的服務供應商。比起大陸的網管,我們的網絡還好在資訊自由流通,雖然螳臂擋車,但還可見招拆招。除此以外,《第四》讓人看到新聞工作之重要,斯諾登事件絕對深慶得人。沒有Laura及Glenn兩個記者當後盾,他這場硬仗更無勝算。我們在香港,應以《第四》為戒,珍視及捍衞一切得來不易的自由。
出賣了1984
畢明
斯諾登問,如果他是賣國賊,他出賣了誰、背叛了誰?他把所知的,公諸於世,交給了記者、傳媒、還給所有美國市民,並沒有因為出賣情報/資料,買回來什麼個人利益。
《第四公民》對不同層次和電影修養的觀眾,我會告訴他們不同的評分。如果是鑑賞力高、有批判力、視野和口味較寬闊的知性型看官,我會認為本片屬於非看不可。如果是一般觀眾,傾向享受娛樂、不願因為外國新聞而反省,這部電影可能屬於太「單調」和太沉重。
國家安全、國家機器vs個人私隱和公民權,是否太沉重。別把國家看得太大太重,個人看得太小太輕。
紀錄片差不多是「斯諾登在香港的日子」,親述他負上「賣國賊」之名的來龍去脈。由導演、《衞報》記者及斯諾登三個視點立體檢視,他如何被國家全球追捕通緝。沒有追車槍戰爆破但心寒膽顫,看見斯諾登以至導演和記者的不歸路,就會打冷顫。
暴露每個人背後都有一對眼睛一雙耳朵,德國電影《竊聽者》在你生活的每一吋空間上演,斯諾登不信任國家可以極權至凌駕任何個人。法例,合該存在為了把建制的權力套在籠子裏,否則誰掌權,就享有極權,北韓嗎?
不是英雄片,他平凡、他容易受驚,反而《1984》式迫害,人權的踐踏,因國家安全之名肆意上演,看完你終於明白,他出賣了誰?權力。出賣了極權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