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滅絕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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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將滅絕最後一隻穿山甲

穿山甲滅絕的危機

19.09.2019
陳婉瑩,朱熙彤,徐佳嗚,陸瑩 策劃:陳伊敏
Elroi Yee Paul Hilton
印尼的偷獵者展示剛捕獵得來的馬來穿山甲(攝影:Paul Hilton,圖片由WildAid提供)
於馬來西亞獲救的穿山甲正在等待被野放 (攝影:Elroi Yee,圖片由R.AGE提供)
於馬來西亞獲救的穿山甲正在等待被野放(攝影:Elroi Yee,圖片由R.AGE提供)

每五分鐘一隻被獵殺

穿山甲的中藥市場價值吸引了犯罪集團從東南亞走私穿山甲到大陸,一些亞洲穿山甲種羣已基本滅絕。

近年來,穿山甲滅絕這議題已經提升到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層面,從保育界進入大眾媒體。各國記者就地調查,毫不例外的發現遠至西非,近到印尼、泰國,穿山甲走私的目的地都指向中國大陸,越南為次,進入當地華人市場。

幾乎所有走私集團都有中國人的身影。他們有小商販,做小買賣,有走單幫的帶家,有區域性的走私集團頭目,也有用合法貿易掩蓋走私活動的商人。

中國民間認為穿山甲的鱗片有藥用價值,牠的肉被視為珍饈。但是,沒有任何科學證據表明鱗片是有效藥方。傳統中醫界用鱗片入藥,但近年來已有中醫師和保育團體合作,大聲疾呼要打破鱗片藥效的迷信。這只是個開始,改變一個文化的傳說,長路漫漫。

驚人的數字講出了物種滅絕的危機。

每年有十多萬隻穿山甲在野外被捕獲,大多被走私進中國大陸。

印尼的偷獵者展示剛捕獵得來的馬來穿山甲(攝影:Paul Hilton,圖片由WildAid提供)
印尼的偷獵者展示剛捕獵得來的馬來穿山甲(攝影:Paul Hilton,圖片由WildAid提供)

從2010年到2015年,六十七個國家的有關部門沒收了大約4.7萬隻整隻的穿山甲,以及另外120公噸穿山甲及其身體部分。

自2010年來,中國的海關和森林公安充公了40公噸的穿山甲鱗片、活體和冰凍的穿山甲。

在深圳,2017年7月,海關在鹽田港集裝箱內查獲11.9公噸穿山甲鱗片,是有史以來最大的繳獲量。

在香港,2019年1月,香港海關在葵涌海關大樓驗貨場的一個貨櫃中發現8.2公噸穿山甲鱗片和2.1公噸象牙,貨櫃由尼日利亞經香港,計劃發往越南,是破獲的最大宗穿山甲鱗片案例。

在越南今年3月,越南海關查獲8.25公噸穿山甲鱗片,據報是歷年來查獲最大的穿山甲鱗片走私案。

三個月前,海關又分別在兩艘來自非洲尼日利亞的集裝箱內緝獲5公噸和4公噸鱗片。

在新加坡,今年4月,當地海關破獲兩宗跨國野生動物製品走私大案,分別繳獲了12.9公噸及12.7 公噸穿山甲鱗片。

2017年1月起,穿山甲的國際貿易被禁止,但是刺激了走私活動的增長。

在中國大陸,走私入境的穿山甲鱗片,每公斤的銷售金額可以達760美元,多半被用來做中藥材。在走私來源國,例如非洲的喀麥隆,走私者只拿到兩美元。中間價差380倍。

軍火、毒品、瀕危動植物是國際公認的三大走私物,穿山甲跨國保護成為難題,提高人們對穿山甲的認知及走私情況的了解是全球的挑戰。

解鈴還須繫鈴人,中國政府知道問題嚴峻,近年來對外加強合作,和各國海關聯手打擊走私活動,對內謀求嚴刑峻法,同時給予民間團體空間,容許普及保育教育和對地方政府的監察。

全球一百五十九條走私路線

國際野生物貿易研究組織(TRAFFIC)和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CUN)在2017年發布一項報告,研究了2010–2015年穿山甲的全球緝獲和販運路線。五年間,全球至少發生了一千二百七十宗穿山甲走私案件,涉及六十七個國家/地區,最主要的走私目的地是中國。全球有一百五十九條走私路線,其中有直接運往中國,也有很多條轉運路線。每年有廿七條新增路線。這說明,走私網絡有密度高,流動性強,必要時,走私者們可以靈活調換線路以躲避執法。最近幾年,非洲的穿山甲貿易顯著增長,有直接到中國,也開始有經由德國等歐洲國家轉運到亞洲。(資料來源:Nepali Times TRAFFIC/IUCN)
國際野生物貿易研究組織(TRAFFIC)和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CUN)在2017年發布一項報告,研究了2010–2015年穿山甲的全球緝獲和販運路線。五年間,全球至少發生了一千二百七十宗穿山甲走私案件,涉及六十七個國家/地區,最主要的走私目的地是中國。全球有一百五十九條走私路線,其中有直接運往中國,也有很多條轉運路線。每年有廿七條新增路線。這說明,走私網絡有密度高,流動性強,必要時,走私者們可以靈活調換線路以躲避執法。最近幾年,非洲的穿山甲貿易顯著增長,有直接到中國,也開始有經由德國等歐洲國家轉運到亞洲。(資料來源:Nepali Times TRAFFIC/IUCN)

今年8月消息傳來──國務院正在研究將穿山甲提升為一級保護動物,與大熊貓、金絲猴、長臂猿、丹頂鶴等九十多種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同等地位。內地將野生動物分成一級、二級兩個類別。一級保護動物所受待遇較高,嚴禁藥用和買賣,二級則在取得官方許可後,可以買賣或藥用。穿山甲在內地仍為二級(Ⅱ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一級保護動物的使用和經營須由國務院審批,而二級保護動物則只須省一級政府審批。二者量刑也有差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一級保護動物,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殺害二級保護動物的,處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政府部門採購,也受到比較嚴格的監管,8月15日,中國政府採購網發布兩條關於中藥飲品的更正公告,刪除福建省級機關醫院和福建師範大學對穿山甲藥品的採購需求。

民間方面, 則要求政府增加透明度和問責力度。

已解凍的穿山甲屍體被發現藏於印尼蘇門答臘島一個港口內的集裝箱,數量達四千多隻。(攝影:Paul Hilton,圖片由PHOTOGRAPHERS AGAINST WILDLIFE CRIME™提供)
已解凍的穿山甲屍體被發現藏於印尼蘇門答臘島一個港口內的集裝箱,數量達四千多隻。(攝影:Paul Hilton,圖片由PHOTOGRAPHERS AGAINST WILDLIFE CRIME™提供)

2007年,當年的國家林業局宣布禁止銷售穿山甲鱗片,只有指定醫院和獲得批准的製藥公司可以銷售。合法銷售的穿山甲鱗片加工品必須貼有政府發放的專用標籤。

到今天,中國大陸還有兩百多家製藥公司生產的大約60種含有穿山甲鱗片的中藥,各省每年准許製藥公司使用的鱗片總量平均為26.6公噸,大約等於七萬三千隻穿山甲。國際組織的報告指出,生產穿山甲製品的中國公司,表面上是透過兩種合法的鱗片來源:穿山甲數量銳減之前在中國獵捕到的存貨,以及禁令實行前的進口貨。

根據國際組織CITES 紀錄,中國從1994到2014年的廿一年間進口將近15公噸鱗片,不夠應付製藥公司需求。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綠發會)秘書長周晉峰認為,各省政府沒有經常查核這些公司是從合法存貨取得鱗片,讓商人有機可乘,使用走私進口的非法穿山甲。

周晉峰曾對媒體說,「已經過了這麼多年,他們哪來這麼多存貨?」讓人疑惑的是,2016年起,林業部門停止公布全國合法的穿山甲庫存量,真相成謎。

幸好,拯救穿山甲這個龐大工程裏,中國大陸和香港並不孤單。中國是國際保育組織的活躍成員,包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和其他成員國一起,制定國際協約,限制對野生動植物的進口。

還有在1976年創建的TRAFFIC,專注野生動植物研究,由世界自然基金會(WWF)與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合作成立,希望通過對全球野生動植物貿易的監測,保證貿易不危及野生動植物的生存。

兩岸三地的政府、學界和民間組織,通過研究、倡議、和田野實驗協力為穿山甲救亡。記者走訪越南,世界第二大穿山甲走私及消費國家,經濟情況遜於中國。但位於廣寧國家森林公園附近的「保護越南野生動物」的穿山甲救護中心有模有樣,政府與NGO之間的關係融洽。中心背靠公園,鬱鬱葱葱,空氣極好,穿山甲有幾十平米的獨立活動空間、藏在地下為牠們專修的穴洞。中心成為了吸引環保愛好者的知名景點。

而台灣極可能是穿山甲最後的保育基地。半個世紀前,台灣每年出口六萬張穿山甲皮革,幾乎讓穿山甲絕迹。今天,台灣還成功人工繁殖穿山甲,開發了穿山甲的人工食譜,得到外界紛紛取經。

香港作為走私中心 7個月12.7公噸鱗片

2018年11月13日,林金豹抵達香港國際機場,往轉機區售票櫃購買船票,並向職員出示三張航班寄艙行李標籤收據,以把行李託運至澳門。

關員在他面前打開行李箱作檢查,發現一些錫紙袋,裏面是一批穿山甲鱗片。林對關員說,這是「老闆給我吃的東西」。但是,他未能出示有效文件,顯示鱗片符合《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規定,當場被捕。

林乘搭的飛機從剛果民主共和國出發,在埃塞俄比亞亞的斯亞貝巴轉機。要帶進香港的鱗片共48.18公斤,專家估計來自一百三十四隻穿山甲,價值為港幣189,000元。

林被控一項走私瀕危野生動物罪名。他承認控罪,並在今年5月6日於區域法院被判一年八個月監禁。法官宣讀判詞時,林凝聽着翻譯員的普通話口譯,默無表情。

香港是個全球的野生動植物走私中心,但一向被評為法律過時,執法無力。在本港和國際保育團體的推動下,港府終於在去年5月1日修例,將走私瀕危野生動植物相關罪行的最高罰則從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兩年,大幅提升至罰款港幣1000萬元及監禁十年。林案是修例後首宗穿山甲非法貿易案件。

8月7日,區域法院審判了修例後第二宗的穿山甲走私案件。韋彬雪及韋艷紅、四十歲、中國公民,被控於2018年11月16日從剛果民主共和國金沙薩,經摩洛哥卡薩布蘭卡及卡塔爾多哈飛抵香港,並準備前往澳門。海關人員檢查發現兩人的行李內分別載有53.41公斤及55.56公斤的穿山甲鱗片。根據專家評估,涉案鱗片來自三百零二隻穿山甲,共值港幣296,000 至561,000 元。

審訊期間她們穿着自己的衣裳,一直坐於被告席內,只有被要求答辯和聽取判詞時需要短暫站起來。她們全程默不作聲,表現冷靜,一邊凝視着法官和律師們的對話,一邊聆聽着翻譯員的普通話口譯。代表韋彬雪的鍾大律師說,韋彬雪到剛果探望朋友,有關來港的機票由那在剛果的朋友支付,並指她沒有收取報酬把穿山甲鱗片經香港帶回內地。她原本打算和韋艷紅同日經香港到澳門,然後立刻返回內地。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指她們不收取任何費用,用那迂迴曲折的途徑由剛果到摩洛哥,再飛到香港,轉船到澳門,然後返回內地的做法令人深感懷疑。她們四件的寄艙行李只載有涉案標本物品。

有人認為穿山甲鱗片能代替較昂貴的犀牛角入藥,兩者皆以角蛋白為主要成分。(攝影:Paul Hilton)
有人認為穿山甲鱗片能代替較昂貴的犀牛角入藥,兩者皆以角蛋白為主要成分。(攝影:Paul Hilton)

二人被控一項違法進口瀕危物種罪名。她們承認控罪,各被判一年四個月監禁。

三人只是以香港為中心的走私活動的冰山一角,扮演「騾子」的角色,受託運送鱗片。執法機關的調查重點在起訴承運人,而不是深入調查其背後的走私集團和有組織性的犯罪行為根據環境關注機構ADM Capital Foundation(ADMCF)的研究報告,走私穿山甲進出香港的案子,能被成功起訴的不到百分之二。

自2017年起,ADMCF派員出席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的法庭聆訊,兩年間收集了一百多宗案件的資料。另外與香港野生動植物貿易工作組合作,在今年1月出版的研究報告,表示在2013年至2017年期間,香港海關於二千零十一次行動中檢獲了相當於1456公噸的野生動植物物品,包括象牙、穿山甲鱗片、犀牛角、木材等瀕危動植物物種。

ADMCF其後透過其創立的野生動植物緝獲數據庫,分析執法當局三百七十九次行動的數據,發現穿山甲屍體和鱗片相當於五萬二千七百六十隻穿山甲的屠宰量,即每廿五分鐘便有一隻穿山甲被捕獲(世界自然保護聯盟估計全球每五分鐘便有一隻穿山甲被獵殺)。報告同時發現穿山甲緝獲量是象牙的兩倍,約佔所有緝獲的野生動植物物品一半。截至2018年7月,在短短七個月內檢獲的穿山甲鱗片數量佔前五年總量的42%,涉及12.7公噸鱗片。

保育界認為修例初見成效,法庭開始對野生動植物罪行的背景和影響進行更深入的提問,如活體動物的運送方式,以及被告所持有文件的來源和真偽。過去穿山甲販運罪行均於裁判法院審理,以致修例前最長刑期僅為兩個月監禁。ADMCF環境項目主任伍美鳳說,現在此類案件可在區域法院審理,為香港打擊野生動植物販運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ADMCF 的報告建議,若要確保香港有足夠的執法及司法資源來調查和起訴以香港為中心的走私網絡,並充分利用修訂的刑罰, 政府應將瀕危物種相關罪行列入香港法例第455章 《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藉此賦予調查員權力追究國際犯罪集團的跨國罪行 。同時海關須設立野生動植物犯罪專責組,專責追蹤走私貨品來源地和販運過程,以及擴展野生動植物貿易數據庫和法證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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