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人物】公僕這道同志門 梁鎮罡:個官判我錯 我都覺得我係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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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小眾平權

【星期日人物】公僕這道同志門 梁鎮罡:個官判我錯 我都覺得我係啱

司法覆核的終點是終審法院,可是同志平權的道路,似乎還是看不見盡頭。

「呢世人,冇咩嘢都唔好司法覆核。」這句說話,一半是開玩笑,另一半卻道出梁鎮罡與伴侶史葛(Scott Paul Adams)這三年多以來的辛酸。2015年的平安夜,二人悄悄引爆一個震撼彈,一個公務員入稟,司法覆核公務員事務局的福利決定,以及挑戰稅務局以至政府對「配偶」的定義。(編按:上訴庭判詞出,《基本法》所指「配偶」是一男一女,政府為了「保護香港理解的婚姻制度」,即使因為性傾向而作出差別待遇,也是合理。案件或上訴至終審法院。)

司法覆核的終點是終審法院,可是同志平權的道路,似乎還是看不見盡頭。
司法覆核的終點是終審法院,可是同志平權的道路,似乎還是看不見盡頭。

入稟兩日後,案件登上全港報紙的頭版。梁鎮罡如常上班,一打開公司大門,全場突然一片靜默。「好似突然見到一隻珍禽異獸行入嚟,冇人同我講嘢,大家當冇事發生。」他笑說。案件在高庭法院原訴庭勝訴,半年後上訴庭敗訴,每一次宣判之後,回到公司都是「冇事發生」,辦公室內有一種不尋常的寂靜。

表面上風平浪靜,背後是同僚間的高談闊論。在同事之間的Whatsapp羣組,有人會話「佢又上報紙」,有人會形容他搞事、想出名。背後有指責,也有辯護。有人私底下傳電郵私訊叫佢「加油」,有人會代他出頭向其他人解釋。司法覆核爭取的只是醫療和牙科福利,史葛在國泰航空工作,公司已簽署政府的《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梁鎮罡已經得到配偶福利。「如果要計價值,我根本沒有得着,還要花時間金錢,為的是原則才覆核。」

案件涉及人權和公眾利益,兩人即使資產值不符合法援標準,最後也獲批法援,但是兩次訴訟已經花上起碼四、五十萬元,這筆錢,足夠一般人睇一千次私家門診。二人打算上訴至終審法院,又要再等法援審批,又要再花另一筆錢。在香港堅持原則,原來價值不菲。

入稟之時,律師有問過他們想不想匿名,「我們的確不想站得太前,亦不認為因為這宗案件就會變成同志平權運動的先鋒,但是我們都覺得,應該要做的就要做,做得就唔怕人知。」

由原訴庭到上訴庭,歷時兩年,梁鎮罡與史葛時不時都會感到沮喪,還好有對方互相支持。
由原訴庭到上訴庭,歷時兩年,梁鎮罡與史葛時不時都會感到沮喪,還好有對方互相支持。

這份工  只能寫成「公務員」

外人看來,司法覆核是案件的戰場;在當事人看來,其實所有事情都是一個戰場。簡單至接受訪問,梁鎮罡都要按公務員守則,向部門申請。入稟之時,律師知道他們不想受訪,但也建議先申請批核。拿不定主意的部門,自然轉交公務員事務局處理,一來一回就是十個月。最後局方傳來兩大頁紙,即使全香港都知道梁鎮罡任職的部門和職位,局方也要求他受訪時不能提及部門和工作,傳媒只能寫成「公務員」。「不過,這件事的確不只是我或部門的事,也是代表所有公務員。」

政府作為全港最大僱主,早在1998年已編製《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至今已經有304 間公司承諾採納。梁鎮罡與史葛在2013年底預備結婚的時候,才知道這份守則的存在。公務員做事按步就班,梁鎮罡也不例外。他用電郵向公務員事務局查詢,更改婚姻狀態。由打算結婚到結婚的路上,與政府筆戰大半年,他形容局方就似一張爛掉的舊唱片,不斷重複官方答案:「香港只承認一男一女婚姻」。

與此同時,遇上報稅期,已經註冊結婚的梁鎮罡嘗試合併報稅,在配偶一欄選擇相同性別,卻過極都過唔到版。細看稅務條例之中的婚姻定義,只寫明(a)香港法律承認的任何婚姻;或(b)在香港以外任何地方由兩個有行為能力結婚的人按照當地法律而締結的婚姻,不論該婚姻是否獲香港法律承認。照字面看,即使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報稅時也符合婚姻之義。

政府內部無法處理,申訴專員公署又不接受僱員福利的申訴,平機會因為是諮詢組織,同樣幫不上忙。兩人原本打定輸數,遇上人權律師的建議,還有司法覆核可試,兩人從此走上司法的「梁山」。

即使獲批法援,二人為兩次訴訟已經付出四、五十萬元。上訴至終審法院,又要再花另一筆錢。「但是我們都認為,如果因為金錢而唔搞,又不值得。」
即使獲批法援,二人為兩次訴訟已經付出四、五十萬元。上訴至終審法院,又要再花另一筆錢。「但是我們都認為,如果因為金錢而唔搞,又不值得。」

「保護傳統」的兩面

第一次上庭之前,梁鎮罡寫了電郵給五、六位上司,邀請對方出席聆訊,最後只有一人回覆。回覆的那一位,表示自己會從報紙上關注案件,又說如果自己的孩子是同志也會接受到。梁鎮罡追問上司,是否覺得政府的政策沒問題,他只回答「個官判啱咪啱囉」。「作為一個老闆,管理一個過百人的團隊,不是應該有自己的意見嗎?」

一個錢幣有兩面,正如原訴庭的法官認為,不給予外國合法結婚的同性伴侶與異性伴侶一樣的福利,不代表可以保護傳統家庭制度;而上訴庭的法官,則認為同性伴侶享有異性伴侶享有的福利,才是貶低婚姻關係的獨特性,故接納政府以「保護香港理解的婚姻制度」作為差別待遇的理由。

開放更多人擁有基本的權利,為什麼會貶低原本的權利?擁有奴隸曾被視為「正常」,種族歧視曾經是理直氣壯,中國一妻多妾曾是光明正大——如果一個制度的獨特性並不公平,那還是一個「正當目的」嗎?如欲了解更多,可閱法政匯思的《【七問七答】入境事務主任同性配偶福利案》以及《我是同志,請不要害怕我——評公務員同性伴侶福利案上訴法庭判詞》

梁鎮罡與上司的電郵來往,只是以一句說話作結:「我當時話,若然個官判我係錯,我都會覺得我係啱,都會繼續爭取落去。」

司法制度,是同志平權的阻力還是助力?
司法制度,是同志平權的阻力還是助力?

爭取公平的對待

香港常以國際城市自居,卻遠遠未追得上國際社會的進步。梁鎮罡與史葛不是不明白,所以一直以來都只是要求政府不要帶頭歧視。「司法覆核並不要求改變香港的婚姻制度,我絕對同意法官的講法,即使香港沒有同性婚姻,政府依然有方法為僱員、為市民,提供最基本的權利。我們已經有一段有效的婚姻,要求的只是平等對待。」

司法覆核過程冗長,無盡的等待,都是精神上的折磨。原訴庭勝訴之後,法官要求雙方商討福利政策如何執行。因為政府將會上訴,代表律師要求延遲處理。梁鎮罡一方接受,只要求政府將來敗訴的話,計算福利要有追溯期,而且要追溯所有公務員。如此簡單的要求,擾攘數月都沒有定案,最後要上庭解決。法官下令雙方要在五分鐘內有定案,政府就突然願意讓步。「政府表示,其實已經預備好配套,一旦我們勝訴,我相信他們按個掣就做到。」說到尾,最令人沮喪的,一個既是香港的「大僱主」、亦是納稅人供養的政府竟這樣刻意為難。「你知道政府做每一件事的目的,就是為了為難你。」

政府花費不少宣傳平等對待性小眾,但是實際上,就連平等對待公務員也做不到。
政府花費不少宣傳平等對待性小眾,但是實際上,就連平等對待公務員也做不到。

同為公務員,梁鎮罡與其他同事一樣努力工作,一樣愛護家人。假如其中一人有一日失業或患病他們都會考慮,如何照顧對方,照顧對方的家人。「我們與普通人一樣,只想保障到家人,只想有尊嚴地生活。我的同事做到,我就做唔到。每一個香港公民應有的家庭權利,我們卻得不到。我會覺得,我們是次等公民。」梁鎮罡認為,婚姻是人為的概念,婚姻制度衍生的家庭,一直都是政權穩定社會的手段。「假如一個人連摯愛都保障不到,社會就會出現問題。」

父母見證婚姻成動力

每次想放棄的時候,梁鎮罡總會想起史葛說:「我們一定要支持下去,因為這已不是我們的事,而是整個性小眾社羣的事。」二人身邊有不少同志朋友,部分仍未出櫃,生活和工作上都遇上困難。「我們相對幸福,雙方的父母都支持我們,既然我們有能力,又不怕站出來,為什麼不行多步呢?」

二人在2014年於紐西蘭註冊結婚,都是受身邊的朋友影響。其中一對同志伴侶,一直沒有向家人出櫃。其中一人有次在香港遊船河出意外身亡,伴侶閱報才得悉最愛的人匆匆離去。因為沒有身分,無法處理伴侶的身後事。朋友為了知道出殯日期,每日都去殯儀館一趟,最後也只能以朋友身分出席喪禮。「在文明社會,不應該再發生這種事。我與史葛結婚,也是想給對方一個保障。」

雙方的戒指內都印有對方的指紋
雙方的戒指內都印有對方的指紋

求婚當日,是一個冬日的週末,梁鎮罡剛睡醒,看着史葛熟睡的臉龐,他輕聲問:「Would you marry me?」「Yes!」事後,史葛告訴他,自己本來正在計劃於戲院求婚,已經在製作短片,還想廣邀朋友。梁鎮罡自嘲:「回想覺得自己這樣求婚太差勁,一點也不浪漫,哈哈。」記者倒覺得,鮮花會凋謝,戒指會撞款,熱鬧終會回歸平靜,怎也及不上一個簡單有力的承諾。

「註冊日期是何時?」記者問。「4月18日。」梁鎮罡口快快地答,然後回心一想,「都係等我睇多次先。」他在電話找出文件,「2014年4月18日,免得搞錯了,被人笑一世。」二人在2005年相識,在2012年終於遇上正確的時間和人物地點。拍拖兩年決定結婚,婚後的生活,還是與之前同居一樣,睇戲行街食飯煮飯,放假行山潛水旅行。「生活的確沒有分別,但是心態的確是有不同。」梁鎮罡笑言,男女朋友的狀態,令人覺得有事都可以掟煲,因為未有承諾。「結婚之後,有問題會嘗試解決,不能再理直氣壯地走咗去。」

二人都喜歡潛水,特地去冰島朝聖。其中一個地方,左手是歐洲板塊,右手是美國板塊。兩片大陸,在海底可以如此相近;同志平權正反雙方,會否有一天可以取得共識?
二人都喜歡潛水,特地去冰島朝聖。其中一個地方,左手是歐洲板塊,右手是美國板塊。兩片大陸,在海底可以如此相近;同志平權正反雙方,會否有一天可以取得共識?

兩年後,婚禮在冰島舉行,兩人電郵邀請了一百人左右,最後有六十五人答應出席。「我們原本以為只有二、三十人。」他們起初想婚禮可以跳出框框,想過在瀑布、沙灘等不同地方搞派對,最後還是回歸傳統,找來當初在紐西蘭證婚的律師,再行一次禮。在場見證的,除了朋友,還有雙方的家人。

婚禮上,梁爸爸說了一段說話:「我好耐冇抱過我個仔,佢今日大喇,結婚喇,我想抱下佢。」憶起這個擁抱,梁鎮罡眼眶還是有一點紅。這個擁抱,代表父親的信任和支持。「這是做人的動力,你知道無論做什麼都好,都有人在背後支持你,也是為什麼我們不怕行出來。」

婚禮在冰島南岸Sólheimasandur的著名景點舉行,背景是美軍於1973年遺落冰島黑沙灘的DC-3飛機殘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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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中與媽媽告白

今日說來幸福美滿,不過梁鎮罡當年向家人出櫃,也不是順風順水。大學畢業的時候,媽媽問他會否搬回家住。梁鎮罡抵受不住媽媽三兩天一次追問,就在二人一次散步回家的時候,向媽媽坦承已經有男朋友。一下子投下出櫃與搬家兩個炸彈,梁鎮罡可算是相當大膽。也許,他也對父母有信心,就在當晚兩老已經致電他說:「無論如何,你都係我哋個仔。搬出去不要緊,最緊要會返屋企。」

說時容易做時難,有很長一段時間,家人都不再提及同志一事。俗語有云,mom knows everything,其實媽媽一直都知,只是不想面對。「我出櫃的同時,也將他們放了入櫃。他們需要時間消化,向他們的朋友和家人解釋。」隨着時間過去,兩老由問他會否與女人結婚,到後來問會否同男人結婚,再進步一點的時候,就問他會否考慮領養或生孩子。

六色彩虹,在異地是尋常風景;在香港,何時才會是日常生活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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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史葛之時,梁鎮罡甚至會邀請兩老出席朋友聚會。「BYOM,bring your own mother,哈哈。父母擔心,只是因為不知道你認識什麼朋友。」於是,無論孿直朋友,兩老都一一見過,還在Facebook 上成為朋友。「朋友都好鍾意他們,現在反倒常常叫我叫埋阿爸阿媽一齊食飯,又成日灌阿爸飲酒,好衰。」梁鎮罡沒好氣地說。

Marriage 就是 Marriage

訪問時,梁鎮罡常以史葛稱呼Scott。「史葛囑咐我要講,他說他是一個香港人,不明白為什麼報紙要寫他是『外籍伴侶』。」史葛在英國成長的時候,已經在一間中餐館打工。二十一歲來港,已在香港生活十六年,識講識聽廣東話。「他現在回英國的話,只是 citizen,不是 resident。」

因為不同膚色,因為不同性別,因為不同性傾向,還有其他因為,令社會出現許多不必要的歧視和紛爭。「一個沒有歧視的社會,不應再有什麼 gay marriage 或 same sex family。Marriage 就是 marriage,family 就是 family,毋須再有另一個 label,我們都是一個人。」

「未來沒法選,但前面有一班珍禽異獸/就幹怪的事,就趁尾巴獨角還原後。」──周耀輝《囂張》

(部分相片由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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